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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替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官司關說案
2010/09/1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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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 蕭仰歸關說案/檢簽結 法官無枉法裁判 

案情大要:此事發生在前年10月6日,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前往海洋大學上課途中,擦撞摩托車騎士陳燕秋,陳女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現場目擊者表示,蕭賢綸肇事後並沒有立即停車,反而繼續向前方開了六十公尺之遠,然後路邊停車停三秒鐘,接著直接開車走人。同年10月21日,基隆分局傳喚蕭賢綸到案,當天和陳燕秋以1萬元和解。

來年年初,傳聞指出蕭賢綸的法官父親蕭仰歸致電基隆地檢署,表明法官身分想了解案情,檢方表示此案不可能判無罪。檢方也勸蕭賢綸認罪或許有緩刑機會,不過蕭賢綸以日後要當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拒絕。同年4月6日,基隆地檢署即以肇事逃逸罪起訴蕭賢綸,到了9月30日,基隆地方法院判蕭賢綸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但須付3萬元公益金。

蕭賢綸辯稱,事發時車上開著音樂,他不知道撞到人,否認是肇事逃逸,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在評議是否改判他無罪時,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今年1月19日,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檢方沒有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後有人在「法官論壇」上爆料,指蕭仰歸涉關說,引起外界譁然,蕭仰歸因此被司法院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調查,台北地檢署則分案偵辦高院合議庭3名法官高明哲、高玉舜、林洲富是否涉嫌枉法裁判。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淑雲偵訊九名司法官;包括高院前院長黃水通、高院法官高明哲、林洲富、高玉舜、崔玲琦、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施慶堂及基檢檢察官李辛茹、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景文及一名曾短暫審案的基院法官後,認定二審法官不採納蕭賢綸故意肇事逃逸的原因屬於自由心證,應沒受蕭仰歸影響,所以用不起訴偵結此案。

(註:刑法第一百廿四條枉法裁判罪及第一百廿五條濫權不追訴處罰罪,明定有審判權之人枉法裁判或明知有罪卻無故不予追訴、處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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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枉法裁判罪與濫權訴追與不訴追罪都可以廢了!

各位,看了這個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替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官司關說的案例後,我說那個刑法對付爛法官的枉法裁判罪可以廢了,根本擺著沒用,只是浪費資源,侮辱人民智慧。

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的肇事逃逸罪是很標準的刑法具體危險犯之規定,動力車輛駕駛人於發生車禍(肇事)後,若不留下處理因自己危險之前行為所引發的具體危險(致人死傷),以避免該危險的擴大或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為避免對於公眾具體危險的發生或蔓延,課肇事者必須執行有效救援作為義務之保證人地位。由於[肇事]之具體危險已經現實發生,當事人又具有保證人地位(來自危險之前行為),負有適當照護及避免危險擴大或蔓延之[有效救援作為]義務,所以只要肇事者不給予適時救助防護通報等有效救援行動而私自離開現場,只要有此未受允可而[逃逸]的行為就成立此罪,不可能事後舉證推翻。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審高院受命法官(高玉舜)認為,車禍時車子的後視鏡撞凹,駕駛人不可能不知道撞到機車,而一審基隆地院之審判長、檢察官、法官等也曾於一審審判進行時,特地到現場實地勘驗被告辯詞,但他們坐在被告車裡大聲播放音樂,也認定仍然可以聽到後視鏡折凹到發出的巨大震動與聲響,被告不可能無所知覺,且被告肇事後也曾停車三秒鐘查看,明顯知情自己肇事,傷者也倒地不起,但隨即加速逃逸離去,後由警察依路口監視器拍到的畫面,才追查出來駕駛人。該案二審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與陪席法官林洲富竟然仍用被告沒有"肇事逃逸之故意",還有「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明明有現場監視器跟照片等證據,二審無罪判決書卻認為只能證明蕭賢綸在現場,不代表他有肇逃,所以判決無罪。這樣的理由,實在難以服人,明顯違背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即為枉法裁判

該案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景文及檢察署承辦檢察官李辛茹,都被蕭仰歸「關說」過。檢察官李辛茹是接獲蕭「關切」兒子案件進度的電話,她未受影響;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景文則是於八十年間在台北地院與蕭仰歸同事一年多,但承審本案時一直不知被告蕭賢綸的父親是蕭仰歸,直到蕭仰歸到基隆地院他的辦公室找他,才知道這對父子的關係,仍未賣帳。

地檢署與地院法官不畏關說,仍然依法起訴並依法判決蕭賢綸肇事逃逸有罪,兩者當然都不涉此濫權不訴追或枉法裁判罪。但奇怪的事是,那個進行關說的人,怎麼都會沒事,竟然刑法都沒有罪可罰他呢?這個立法院是不是該做點事,趕快訂立一個[妨礙司法公正罪]呢?

你看這最高法院蕭仰歸法官意圖影響司法公正,憑藉其最高法院法官之職位或交情,而對於檢察官、一審法官、與二審法官進行關說與施壓,其進行關說施壓行為與行賄使公務人員違背其職務者相比,只有更為可惡,因為前者連錢竟都不想送或不會送,只是單純利用職權施壓或關說而已,連錢都不捨得花;這些對於司法人員進行關說施壓的人,其行為與吾人所深惡痛絕的[司法黃牛],又有何不同?而其所為之關說,不外乎大家以後都碰得到,提示案情可能沒有肇事故意啦,我也是很明理的人啦,當然不能違法裁判,但這案子在合法範圍內,請盡量幫忙啦,以後見面好說話等等。這跟期約賄賂又有何不同?這些人又都精熟法律,他們關說時,會不知道如何避開法律規範嗎?

高院召開自律委員會處理承審該肇事逃逸案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與陪席法官林洲富接受最高法院蕭仰歸法官關說改判一事,高院自律委員會不但有完整的調查資料,最主要的是高玉舜、崔玲琦兩位關鍵女法官,並以「關係人」身分,詳述始末。高院自律委員會因此認定高明哲確有不當關說,決議建請司法院將他移送監察院議處,若通過彈劾最重可撤職,而高明哲隨即請辭審判長,只保留法官職務。高院認定兩人涉嫌重大,主動將兩名涉案法官停職,固凸顯自清決心;但代院長張耀彩竟要求知情法官「閉嘴」,其實也把自己變成司法自律之路上的石頭了

但最高法院自律委員會處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子肇逃關說案,竟一致採信其片面說詞,更未調閱高院自律委員會之報告,即逕行認定他沒關說,不必懲戒。想不到我們堂堂最高法院的法官,開個自律委員會,竟連"不可輕信一造片面之辭"的聽訟原則也不知道要遵守,真是令人嘆為觀止。這項處置隨即引起基層法官群情譁然,在最高法院自律委員會和高院自律委員會將2人的調查結果陳報司法院後,司法院除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將2人移送監察院外,並根據高院會議記錄與調查結果,認定2人違法失職,一併作出停職處分。

而台北地檢署依照刑訴法規定,檢察官聞有犯罪,應啟動犯罪偵查,因此由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謀信簽准檢察官陳淑雲分案偵辦高院合議庭3名法官高明哲、高玉舜、林洲富是否涉嫌枉法裁判。至於蕭仰歸有無關說,北檢強調,司法院及監察院正調查中,檢方不做認定,也不方便對外說明。

蕭仰歸自認自己未違法,還說"以前這種關說案,沒有人被停職的,同事翻案例給他看,最多記一個大過,但在輿論強大壓力下,他被停職了,搞不好以後被彈劾,甚至撤職查辦"。我對於我國最高法院法官的操守與自律標準之低,真的只能佩服不已。有關說,不違法,真是好樣的,講得還臉不紅氣不喘!立法院真的要趕快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啦。順便也該訂立妨害公職廉潔罪,讓那些不違背職務的行賄者,也有罪責。

二審陪席法官林洲富辯稱自己是同意高明哲的無罪見解,不記得高是否曾提及被告是蕭仰歸的兒子。崔玲琦表示蕭仰歸曾兩度請她代向高玉舜關說,而高玉舜也說,高明哲拿被告父親的身分關說。現在蕭仰歸自己都說自己有關說了(但堅持其行為不違法),該案二審的審判長與陪席法官既然也有接受他的關說,而大逆轉將被告由一審之有罪判決改判為無罪了,那總可以成立枉法裁判罪吧?(那個高院檢察署收到這個荒唐的無罪判決竟也不上訴,就讓他確定,其實也很有問題,但我們先不談。)但是,沒有,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檢察官陳淑雲連讓他們進入法院系統來進行實質審判都不敢,台北地檢署根本就直接不起訴他們。

我說除了台北地檢署北檢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檢察官陳淑雲外,人人都知道承審該肇事逃逸案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法官接受最高法院蕭仰歸法官關說,而二審陪席法官林洲富也曲從上意,兩人鄉愿、糊塗、不尊從憲法戒命依法獨立審判,為法之賊也,竟然用[無肇事逃逸之故意]為由,聯手判決明顯肇事逃逸的蕭賢綸無罪,而引起堅持依法判其有罪(但緩刑)的受命法官高玉舜不滿。另一法官崔玲琦也證實蕭仰歸找她向高玉舜關說,而該案評議簿也附有高玉舜法官判決其有罪之判決原本,足見高玉舜法官所述於評議現場,審判長違反法院組織法規定之評議程序,竟自己拿出預先寫好也簽好字之無罪判決,而陪席法官也昧著良心簽字,並非無據。

現在高院的審判長與陪席法官接受關說,曲解法條,讓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脫罪,連這樣明白到不行的接受關說而枉法裁判的案例,都不能夠成罪了,我們還要留著這條盲腸法律幹嘛呢?不如廢棄,直接割掉,比較省事。

順便連那個對付爛檢察官的濫權訴追與不訴追罪,也可以一起廢掉,那條法律也是無用,也是擺著好看的。你看人人都對檢察官這個不起訴的處分感到不滿,認為其曲意廻護涉案的高院法官,但是你對於做出這個處分的檢察官就是無可奈何,更不要說去告發他濫權不追訴處罰罪了。

由於此兩罪所侵害的都是社會法益,就是司法的公正性,並沒有直接受害人,所以這個地檢做出的不起訴處分的效力,等同三審定讞之確定無罪判決,無人可以對此處分提起再議,更不能申請直接交付法院審判,又因一事不再理的原則,除非該案出現新事證(我說這個是不可能的),不然不能再告發他們。

真無奈,我們是不是該學習英國,認為刑事犯罪就是對於社會大眾的直接侵害,開放任何民眾都可以對侵犯社會法益的犯罪者提出自訴或上訴、對於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提起再議與聲請交付審判呢


 

蕭仰歸(圖1)之子獲判無罪,檢認高院法官高明哲(圖2)未枉法裁判。資料照片

【侯柏青、劉昌松╱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關說兒子肇事逃逸案,台北地檢署上月十二日分案調查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高明哲、陪席法官林洲富是否枉法裁判。檢方發現,蕭仰歸雖一路關說承辦司法官,但依卷內證據,法院未認定蕭仰歸之子肇事逃逸,是基於自由心證判決,調查二十六天之後,昨天簽結。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前年開車撞傷一名女騎士,蕭賢綸肇逃。基隆地院認定罪證明確,判蕭賢綸六月徒刑、緩刑兩年,高院卻在今年一月間改判無罪,因檢方未上訴定讞。

蕭仰歸:不回應

經《蘋果》披露,二審受命法官高玉舜證實蕭仰歸透過高明哲及另名法官崔玲琦向她關說,希望改判其子無罪,且她寫好有罪判決書,高明哲卻說:「我來寫一份無罪判決好不好?」兩份判決交給林洲富,林在無罪判決上簽名。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淑雲為查案,偵訊九名司法官;包括高院前院長黃水通、高院法官高明哲、林洲富、高玉舜、崔玲琦、基隆地檢署前檢察長施慶堂及基檢檢察官李辛茹、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景文及一名曾短暫審案的基院法官。
據了解,蕭仰歸為了兒子,曾打電話向一審檢察官關心,還拜訪一審審判長鄭景文,但鄭仍依法判決。有多名司法官應訊時坦承「蕭仰歸確有關說,但沒買帳。」
檢察官認定二審法官不採納蕭賢綸故意肇事逃逸的原因屬於自由心證,應沒受蕭仰歸影響。蕭仰歸昨說「接受調查中、不方便!」高明哲也表示不回應。司法院已將蕭仰歸、高明哲停職移送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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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為兒關說案/一審法官:有關說 沒賣帳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牟玉珮/台北報導】 2010.08.17 03:51 am
 
台北地檢署偵辦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替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官司關說案,昨天以證人身分訊問一審承辦該案的基隆地方法院審判長鄭景文等四名司法官,近日將偵訊二審審判長高明哲及蕭仰歸,釐清其中是否涉及枉法裁判等不法。

刑法第一百廿四條枉法裁判罪及第一百廿五條濫權不追訴處罰罪,明定有審判權之人枉法裁判或明知有罪卻無故不予追訴、處罰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檢方昨天的調查,在釐清本案是否有人向偵審的司法官關說、甚至行賄,及關說對審判結果的影響。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開車擦撞機車被控肇逃,一審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年一月改判無罪,因檢方未上訴而無罪定讞。

因有人在「法官論壇」上爆料,指承審肇逃案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接受蕭仰歸關說而判無罪,引起堅持判有罪的受命法官高玉舜不滿。司法院調查後,將蕭仰歸及高明哲停職,移送監察院,檢方主動分案調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北檢檢察官訊問高玉舜後,昨天上午赴基隆地方法院與檢察署,偵訊當時的一審審判長鄭景文及承辦檢察官李辛茹,下午再轉赴高院,訊問二審陪席法官林洲富及證實蕭仰歸找她向高玉舜關說的法官崔玲琦。

據了解,李辛茹、鄭景文都被蕭仰歸「關說」過。李是接獲蕭「關切」兒子案件進度的電話,她未受影響;鄭景文則是於八十年間在台北地院與蕭仰歸同事一年多,但承審本案時一直不知被告蕭賢綸的父親是蕭仰歸,直到蕭仰歸到基隆地院他的辦公室找他,才知道這對父子的關係,仍未賣帳。

二審陪席法官林洲富則表示是同意高明哲的無罪見解,不記得高是否曾提及被告是蕭仰歸的兒子。崔玲琦表示蕭仰歸曾兩度請她代向高玉舜關說,高玉舜也說,高明哲拿被告父親的身分關說。

【2010/08/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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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罪不及死 蕭仰歸不解:為何眾人皆曰殺
「以前 頂多記一大過」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為兒子駕車肇事案關說,遭到停職,他昨天首度談到停職後心情,他說,法官不是聖人,難免有愛護自己小孩的心,但他自覺在這件事上沒有不法,以前這種關說案,沒有人被停職的,同事翻案例給他看,最多記一個大過,但在輿論強大壓力下,他被停職了,搞不好以後被彈劾,甚至撤職查辦。

有準備可能當不成法官了

他表示,他現在是過街老鼠,眾人皆曰可殺!輿論已經對他宣判了,監察院其實也不必約談他,直接彈劾算了,他已做最壞打算,就是30幾年的司法官生涯就此結束。

蕭仰歸說,兒子每天掉眼淚,還問:「為什麼會這樣子?」兒子有肇事沒錯,但究竟是不是逃逸,法官有專業的判斷。他自己也已經兩三天沒辦法入睡,一方面擔心自己,一方面也擔心小孩,兒子蕭賢綸也未報考上週六起一連3天的司法官特考。

心疼兒子「小事變大事」

蕭仰歸表示,最近都不敢看新聞,因為看了就很難過,一個小孩子(指其子蕭賢綸)的小事(指車禍案),竟變成全國大事,自己也變成像是槍擊要犯,比殺人放火的人還凶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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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久沒清掃了?
 
【聯合報╱黑白集】 2010.08.15 03:03 am
 
 
法官能不能自律,看看最高法院的例子就知道了。該院自律委員會處理蕭仰歸為兒子肇逃關說案,一致採信其片面說詞,認為他沒關說。這項處置隨即引起基層法官群情譁然,司法院馬上改變結論認定他關說,將他停職並送監院調查。

口口聲聲談司法獨立、法官自治,但如果收賄瀆職的法官橫行,內部的自律機構又官官相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台灣的法治豈不是建立在流沙上的幻影?正當民意為司法風紀事件沸騰之際,最高法院竟還以這種和稀泥的手法宣示「自律」,可見其內部積垢深重到了什麼地步。

這次特偵組展開「正己」掃蕩,短短兩波行動,不僅讓某些資深法官的「莊嚴法相」原形畢露,更鼓舞了許多年輕法官勇於站出來揭發不義,這都有助改革勢頭的推進。高院主動將兩名涉案法官停職,固凸顯自清決心;但代院長張耀彩要求知情法官「閉嘴」,其實也把自己變成司法自律之路上的石頭了。

清理門戶,當然不免塵土飛揚,弄得人灰頭土臉;但如馬總統說的,「打掃房間,不要怕揚灰塵」。重要的是,經過整頓清理,貪贓枉法的法官不能再躺在司法獨立的旗幟下安逸,懶散無能的法官得被淘汰出局,形同虛設的自律機制要長出牙齒。如此,才能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司法院一口氣將三名法官停職,可見自清機制不是不備,只是不用罷了。真的,一個蟑螂、老鼠出沒的房子,任誰住了都不舒服,各級法官一起動手大掃除吧!

【2010/08/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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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法官詳述關說 逆轉停職蕭仰歸
2010-08-15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法界風評良好的蕭仰歸到底有沒有關說?最高法院和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大不同。箇中轉折在於高院自律委員會除了不但有完整的調查資料,最主要的是高玉舜、崔玲琦兩位關鍵女法官,以「關係人」身分,詳述始末。司法院綜合兩法院的調查資料後,最終認定蕭仰歸,確有為兒子的官司請託關說的事實,應停職送監察院審查。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涉嫌肇事逃逸官司,從一審有罪到高院二審逆轉改判無罪,由於有司法官在內部法官論壇網站貼文,還有承審受命高玉舜泣訴審判長高明哲居間關說,讓這件攸關法官風紀的關說風波愈演愈烈。

     尤其蕭仰歸一再否認關說,強調只是在去高院和崔玲琦討論論文時,才順便提到兒子肇事逃逸的官司。最高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十三日中午調查後,認定蕭沒有請託關說官司,只是「提到」官司,出現迥異高院自律委員會在十二日深夜的調查結果。

     司法院收到兩法院的相關調查資料後,發現調查結果大相逕庭,造成判斷和認定的困擾。

     司法院從兩法院的調查資料發現,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轉送來的資料非常完整,特別是附有相關關係人高玉舜、崔玲琦法官的說法。二人都提到蕭仰歸確有為兒子所涉官司,希望崔能夠幫忙處理,如此的行為,客觀上會讓當事人,感覺就是在進行請託關說。

     司法院祕書長沈守敬表示,最高法院是在高院轉送自律委員會調查資料給該院後,才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相關調查資料可能不完整。基於維護司法風紀的立場,司法院最後綜合兩法院的調查資料,認定蕭仰歸應有涉及關說事實,才根據最高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的建議,決定將蕭仰歸轉送監察院審查,並基於主管機關職權,認為法官應有最高的道德標準,決定將蕭停職。 


審判長 要求竄改評議紀錄

女法官勇揭惡行 遭逼串證禁爆關說內情

2010年08月13日蘋果日報

 

勇敢女法官
法官高玉舜昨到高院自律委員會,說明評議法官之子蕭賢綸肇逃案始末。梁建裕攝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高院法官高玉舜前天控訴審判長高明哲向她關說、施壓,希望改判肇事逃逸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無罪,她昨更勇敢揭露,高明哲曾要求她竄改評議紀錄,將已附卷有罪判決撕毀,還企圖和她串證,不得說出蕭仰歸拜託關說一事。高院昨召開自律委員會,認定高明哲確有不當關說,決議建請司法院將他移送監察院議處,若通過彈劾最重可撤職,而高明哲隨即請辭審判長,只保留法官職務。

民間司改會常務委員高涌誠痛批:「這是法官倫理規範的嚴重違法,審判長應立即停職,移送監察院彈劾。」高雄一名基層法官也抨擊:「審判長若這麼做,極明顯不當。」高明哲昨說:「媒體都一面倒聽高玉舜的話,我沒什麼好回應的。」但他曾向同僚透露,近日吃不好睡不好,還說:「我想我這關過不去了,大概劫數難逃。」

竟要求撕毀判決書

 
法官林洲富(上圖)昨到高院自律委員會接受調查,說明評議法官之子蕭賢綸肇逃案經過,法官崔玲琦(下圖)則陳述最高院法官蕭仰歸透過她關說高玉舜。<BR>梁建裕攝 

法官林洲富(上圖)昨到高院自律委員會接受調查,說明評議法官之子蕭賢綸肇逃案經過,法官崔玲琦(下圖)則陳述最高院法官蕭仰歸透過她關說高玉舜。
梁建裕攝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前年開車撞傷一名女騎士,蕭賢綸肇事逃逸。基隆地院根據監視器畫面及目擊證人供詞,認定罪證明確,判蕭賢綸6月徒刑、緩刑2年,但高院卻認定被告不知自己撞人,今年1月19日逆轉改判無罪,後因檢方未上訴而定讞,引發法界議論。
上周有法官在內部網路揭發此案,經《蘋果》披露,高玉舜前天首度證實蕭仰歸分別透過高明哲及另名女法官崔玲琦向她關說,希望改判其子無罪,昨更控訴今年1月5日,她和審判長高明哲及陪席法官林洲富評議肇逃案判決結果,但無結論,事後她寫好有罪判決書交給高明哲,高明哲卻說:「我來寫一份無罪判決好不好?」後來兩份判決交給林洲富,林選擇在無罪判決上簽名,事後高玉舜將有罪判決附在評議簿內。
關說案曝光後,本周一,高明哲又主動找她要求閱覽評議簿紀錄,要她將評議簿內有罪判決書撕掉,改以一小段不同意見理由取代被她拒絕。高明哲又語出驚人說:「這案子會越鬧越大,如真的被調查,妳千萬不要講蕭仰歸來拜託的事。」高玉舜還是沒同意。

特偵北檢分案調查

高等法院昨下午4時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此件關說疑雲,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以另有公事為由迴避,改由行政庭長陳晴教主持會議,合議庭3法官以及曾代蕭仰歸向高玉舜關切肇逃案的崔玲琦法官,也列席說明,經7小時個別隔離約談及評議,至深夜11時結束討論,其中高玉舜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強調高明哲確有說過「人家(指蕭仰歸)就是要拼無罪啦!」但高明哲否認說過此話;至於林洲富則迴避未正面回答,在自律委員追問下才說:「我沒聽到。」
高明哲昨怨嘆:「我就是當年吃鳳梨(指涉入台鳳集團不當飲宴案),才會十幾年都翻不了身。」還說:「我行事光明磊落,都是依法判決。」崔玲琦法官也清楚交代蕭仰歸兩次拜託她的過程。至於蕭仰歸是否也涉及關說,最高法院今將召開自律委員會決議。
另方面,特偵組、台北地檢署也已分案調查這起關說疑案,近日將傳喚相關司法官員到案說明,追究法官涉關說、枉法裁判及高檢署未上訴有無違法失職之責。至於蕭仰歸是否也涉及關說,最高法院今將召開自律委員會決議。

法官關說醜聞事件簿

 
蕭賢綸車禍肇事逃逸案,掀起關說風暴,愈演愈烈。資料照片 

蕭賢綸車禍肇事逃逸案,掀起關說風暴,愈演愈烈。資料照片

★2008/10/06: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撞傷人逃逸,事後遭法辦。
★2009:傳蕭仰歸致電基隆檢方關切。蕭之子被起訴,一審判6月、緩刑2年。
★2010/01/05:二審3法官評議,審判長高明哲說:「蕭仰歸拜託判無罪。」但受命法官高玉舜堅持有罪,高明哲對她說:「判無罪啦,妳寫不同意見就好了。」同日下午,法官崔玲琦對高玉舜說,蕭仰歸託她關心此案,高玉舜回說案件已評議完。
★2010/01/12~18:高玉舜寫好有罪判決,將判決書交給高明哲。高明哲另寫無罪判決,陪席法官林洲富在上面簽名,高玉舜把有罪判決附在評議簿內。
★2010/01/19:高院判蕭賢綸無罪定讞。
★2010/08/03:法官論壇有人指蕭賢綸案有問題。
★2010/08/09高明哲要求高玉舜撕掉評議簿上的有罪判決,且勿說出關說一事。
★2010/08/11:《蘋果》報導後高院展開訪查,最高檢察署分案調查。
★2010/08/12:高院召開自律委員會調查,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高院近月醜聞連環爆

★07/13 檢調破天荒搜索高院:前立委何智輝涉嫌買通法官改判無罪,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林明俊,與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5人被搜索,其中4人收押。
★07/29 法官不滿輕判陳哲男請調:法官崔玲琦、陳恆寬不滿庭長曾德水強勢主導,將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陳哲男的司法黃牛案,從12年改判7月,2法官請調離開曾德水的合議庭。
★08/04 梁柏薰爆料遭法官索賄:梁柏薰爆料,他因協助前中興銀總經理王宣仁偷渡,被法官陳榮和索賄300萬元,但他沒給錢。
★08/10 最高院法官被爆為子關說: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踢爆,為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向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關說,讓兒子有罪改判無罪。
★08/11 檢調兩度搜索法官住家:高院法官楊炳禎涉嫌透過律師、前法官邱創舜收賄,楊住家遭搜索,邱被收押。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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