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道路速限應該要有寬限值!
2015/12/27 12:59
瀏覽3,129
迴響0
推薦2
引用0

這些交通運輸所的蛋頭學者有沒有開過車呀?!麻煩他們到美國開開車,好嗎?不是車速快不安全,而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變換車道,任意加減速,才容易發生事故。

人家是基本上沒有速限標誌,州法規規定55英哩為道路速限,則該州道路的設計就該讓大家能夠用加十~二十英哩的車速安全前進,所以我在加州與馬利蘭州等地,每天都是開七十英哩的車速去廠商處,偶而加速到80英哩以超車,在美國開車很容易,因為只要保持跟大家一樣的車速,大家都不隨便變換車道,這樣其實最安全。但是碰到有速限標誌的地方,例如急彎或事故區,那就是嚴格執法,除速限標誌一大串不可能看不到外,就看到警車就在那裡,誰敢超速啊?

道路的速限若沒有給一個寬限值,很難遵從,人又不是機器人,而道路也是高高低低,很容易就超速了,大家就只好在道路上龜速前進,變換車道,鑽進鑽出,更不環保,更容易發生危險,。。。

台灣道路的速限,忽高忽低,讓人無所適從,而且普遍的都是速限突然降低,主道80-90,到了閘道就降為40公里,施工區域30-40公里,。。。超過一公里,就開單,大家都緊盯儀表板在開車,更危險!

看了底下的照片,這時,不免的,我又要罵一下,台灣那些做交通指示牌的人,麻煩有點常識好嗎,開車呼嘯而過,誰能看清那麼多字呀?有速限牌牌,需要那些字幹嘛?短短幾十公尺,你看有多少公告牌,要給駕駛看!

還有,台灣高速公路的路寬,比國外的窄,容易發生事故,開起來特別累。據說,這是歐晉德的得意傑作,他在中山高後續拓寬與北二高設計施工時,硬把外籍顧問設計的路寬,每邊各減了五公分,也減少路肩寬度,所以建設經費少了好幾億元,還得到政府嘉獎。我說,他真是害人不淺,省了幾億元的工程費,幾十年來,不知道多死多少人!

===

台灣地區公路容量手冊[6]中指出,中山高速公路之原來每車道寬為 3.75 公 尺,右側路肩寬為 3 公尺,左側路肩寬為 1 公尺,然為了配合車流量大幅增加的 需要,因此,山高速公路正在分段拓寬中,且拓寬後之車道寬度將調整為每車道 3.65 公尺,右側路肩視實地情況調整為 2.5 到 3 公尺,左側路肩靠中央分隔島之寬度則調整為 0.5 公尺到 1 公尺,並預期這些小幅的寬度調整對容量沒有顯著的 影響。

一回國就參與中山高興建、擔任副工程師的歐晉德十分自豪當時台灣工程師的優異能力,他驕傲的說,中山高的初期工程還必須處處仰賴來自美國、德國的顧問引導,但不過短短時間,後期的工程從規劃、設計到施工,已經全部由台灣工程師一手包辦,不假他人,學習能力堪稱世界一流。(連結

由於對車道寬度建築慣例的反思,歐董事長讓二高的每一車道比一高縮減約10公分,但是卻不影響行車安全,因此僅土地徵收費就撙節約三百億元,若包含後續工程施工費用,為國家共省下約一千餘億元的公帑,...(連結

警方每年開逾200萬張超速罰單,卻難遏止汽機車超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認為現行「超速10公里寬限值」,等於鼓勵民眾開快車,研擬取消,超速1公里就開罰,但警政署擔心被冠上「搶錢」臭名,建議降低道路速限就好。 近…
CHINATIMES.COM|作者:中時電子報
留言
黃賜珍 說得很正確,開車在路上時,最感困擾的是忽高忽低速限。還有遇龜速造成塞車,不得不變換車道情形。交通管制除了學理,更要與實証反覆印証。開在道路上人民最容易體會,政府施政品質高低。
Paul Young 我老婆有次在北加州開著車, 很守規矩, 限速 55 麥, 哪知被警察攔下, 正納悶, 警曰 : 請你跟著其他車的車速. 一加速, 乖乖, 大家平均約 70 麥. 記憶深刻.
Vincent Chen 是呀,大家都開70英哩,你遵守速限開55英哩,不管開哪一道,會造成大家都要閃你,反而很危險,所以警察要你開快點,跟大家一樣。
Vincent Chen 我覺得罰單要跟警察的獎金分開,降低他們開單賺錢的動機,而回歸執法嚴格以提昇道路交通安全的本意。

美國警察抓交通違規,警車都是躲起來執法的,除非故意,不然不要讓你看到警車,以免大家在路上看到警車就突然減速,反而發生危險。而美國警車平常不閃燈,也是同樣的道理,避免發生危險。但是警車閃燈時,就是在執法,一定要遵從,要嘛避讓,要嘛照指示停車受檢,沒有例外。

同學說的,美國警察會攔下守法的慢速車,要求駕駛跟大家開一樣快,也不是新聞了。另外,如果有人加速往前衝,大家都跟著往前衝,美國警察只會攔下第一輛車,對其開單,因為其他的車子只是跟車,沒有錯。
ChangJe Li 的確路寬是一個嚴重的設計失誤,縮減的寬度造成可見視角因速度而大幅降低,讓駕駛的安全受到更多的危險,完全不是以用路人為前提作為考量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公共議題
自訂分類:法律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