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馬政府的德政,專為有錢人省錢的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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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研擬最新「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將目前仲介收取服務報酬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改採比例逐級累退計收方式。
內政部於民國89年公告「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以來,許多仲介已形成按成交價金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至2%服務費的不成文行規。業者收取服務報酬時,往往未考量不同地區房價差異、不同時期房價漲跌幅的差別,導致在房價高漲地區,服務成本並未驟增的情況下,業者仍收取5%至6%的服務費,有民眾認為不合理。
內政部預告修正的規定如下: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在新台幣2000萬元以下,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2000萬元至6000萬元部分,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5%。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逾6000萬元,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的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4%。
租賃案件,向出租人或承租人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1個半月的租金
馬政府是詐騙集團進化論?選前凍漲,選後齊漲。一次漲足!民怨難止,一次漲足,改二次漲足,﹝4.5個月後還不是全漲。?﹞===================================民怨難止,再改!6/10漲40%,12/10再漲40%,等台電報告在漲20%,
請各位網友一起來!條件如下:馬先生讀法律,不懂數學,大家替他算一算,
1.台電多久時間可賺回12年總虧本的1100億,2.回本以後台電每年起碼可以賺多少錢?﹝假設其他條件都不變﹞
12年的虧損1100億,一次漲足,還超額漲足,1年賺進18年的虧損額1759.2億,以後,每年賺取1759.2億。
馬政府這不僅是詐騙集團,比強盜更可怕!
呼籲政院、財金單位、券商、期貨商、企業工商團體、公會、立委等,
為租稅公平正義,為國家長期發展,為資本市場永續經營,
打破現有綜合所得稅思路,研議彗星版本可能性與可行性。
彗星自信,此版本適宜台灣證所稅、期所稅之課徵!
彗星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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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要把全民當白癡,
如果成真的話,就讓民進黨永遠當在野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