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板主您好:
有一法律問題想請教,可以的話再煩請您撥空回覆。
98年6月我父親向銀行借了一筆錢給我哥哥做生意,98年底我父親過世。
由於家人都不知有此事,故無做拋棄繼承的動作,且家人皆未繼承父親財產。
今年3月接到法院支付命令,要限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
原以為未繼承財產就可免去債務,但銀行卻假扣押我母親的土地、房產。
(我母親的土地及房產是我父親於97年2月過戶的)
法院判決我們敗訴,主文表示是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
詢問義務律師的結果是,銀行可能會主張我母親的土地及房產是
我父親的財產;若敗訴,屆時還是會被銀行給查封。
我的問題如下:
1、官司敗訴,我母親的土地、房產依舊是被銀行假扣押的狀態嗎?
會被銀行查封嗎? (雖然法庭上我們主張沒接受遺產<有呈書證>,
但審判長似乎不管我們有沒有接受遺產,只說看銀行要怎麼去
查遺產)
2、若銀行針對我母親的土地及房產有爭議,打官司有可能會贏嗎?
或,還是只能向銀行低頭?
請您提供寶貴的意見。
麻煩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