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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億呆帳全民埋單 每人扛7491 元
2007/01/1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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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7.01.16 04:15 am
 
「全民反掏空聯盟」昨天上午至立法院抗議,反掏空、反呆帳,要求立法院立刻修改銀行法,並公布呆帳大戶名單,以免全民埋單。
記者鄭瓊中/攝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要求金管會報告各銀行呆帳大戶,金管會昨天說明,本國金融行庫一億元以上呆帳大戶計有一千四百七十一人次,據統計,這些億元呆帳大戶共積欠一七二三億元,平均每人要幫他們分擔七四九一元債務。

立委統計,光是彰銀七家分行就有兩百多億元呆帳,情形最嚴重;台新銀單一分行呆帳高達九十億餘元。立委質疑這些「情節重大」呆帳,可能涉及關係人或特權貸款。

王又曾家族掏空中華銀引爆眾怒,陳水扁總統主張修法公布呆帳大戶名單,立院雖配合提前審查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保密條款」解密修正案,不過朝野仍有歧見。民進黨籍的財委會召委高志鵬昨天召開「呆帳大戶」秘密會議,要求金管會報告各銀行逾放與呆帳處理情形,企圖藉此造成在野黨壓力,加速銀行法修正案完成三讀。

金管會昨天說明,本國金融行庫一億元以上呆帳大戶計有一千四百七十一人次,但受限於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保密條款」,金管會只出示銀行與呆帳戶的代號,不能公開貸款人姓名,也沒有貸款戶總歸戶資料。

朝野立委批評,金管會光有數據,卻不做資料分析與過濾,既不能看出那些是惡意呆帳,也沒有遏止作用。

另外,金管會昨天公布各的銀行呆帳名單,都已完成打銷呆帳程序,換句話說,銀行已認賠了事、提列呆帳損失,就算仍保留呆帳名單,銀行恐也追討無門。

立委劉憶如與邱毅根據金管會提供數據,「抓」出呆帳情節重大的行庫,其中彰銀超過上億元呆帳戶金額最多,七家分行合計兩百十一億元呆帳(五十四戶);其次是兆豐金一百七十三億多元(四十四戶),國泰世華一百零九多億元(廿八戶)。

若以單一分行來看,台新銀某分行逾億元呆帳戶卅六戶,金額高達九十點二八億元,問題最嚴重;台中商銀某家分行逾億元的呆帳戶僅八戶,呆帳總額卻高達七十四億五千多萬元,每一呆帳戶平均欠債近十億元;中信局某分行廿八戶頭呆帳近七十億元。

劉憶如說,台新銀、中商銀與中信局的呆帳大戶特別多,內情恐不單純,可能涉及關係人或特權貸款,她要求金管會應該「查一查」,以免力霸案歷史重演。

立委邱毅說,彰銀與台新銀計畫合併,但兩家銀行呆帳大戶情形相對嚴重,一旦合併對股東或員工是利或弊,值得深思。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財經
自訂分類:銀行金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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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星火
2007/01/19 19:30
黃素珍:呆帳大戶資訊 應揭露

【經濟日報/記者林妙容/台北報導】 2007.01.19 02:47 am
 
美國商會新任會長黃素珍說話「字正腔圓」,還帶點北京腔,最大的嗜好是「唱歌」。
記者邱勝旺/攝影
今年1月1日走馬上任的台北美國商會新任會長、美國道富銀行台北分行總經理黃素珍,面對台灣是否應揭露呆帳大戶問題,表示「該揭露的資訊就要揭露」,「適者生存」,透明化仍是台灣金融產業進步必走之路。

黃素珍說,就一個金融從業人員的角度來說,她認為「適者生存」。儘管台灣目前形成的金融體制有其複雜、糾結的歷史因素,但是建立透明化制度,讓市場機制淘汰不適者,這種殘酷的現實,能夠迫使參與者建立自己的競爭力,只等著別人來救濟,並非長久之計。

她認為,當不適者被淘汰後,好的會留下來,長期來說,對台灣的金融秩序有正面助益。同時,主管機關也要教育民眾對銀行做風險評估,讓民眾學著去判斷風險,「為什麼這個銀行給你的利率高?會有什麼問題?」「如果這個銀行給的存款保險是100萬元,那麼超過100萬元的存款是不是應該放在別的銀行?」

她舉例,台灣發生的卡債風暴,也教育消費者關於信用卡借款的知識,現在很多人都知道,銀行發行的各種卡,消費者不一定要申請,也應該自己去做財務規劃。

她說,原則上,資訊的揭露長期來說是好事,至於應該怎麼設計制度,可以討論。黃素珍認為,金融重建基金(RTC)固然有它的作用,但也有一定的限制,畢竟那仍是納稅人的錢,不可能無止盡地支援所有的銀行。

黃素珍認為,每個地區的金融發展都經過痛苦的經驗與教訓,從這裡面去學到風險的分析與控制,讓制度透明化才是最重要的。

美國商會執行長魏理庭則補充說明,台灣不僅金融部門急需透明化,其他產業部門的公司治理、財報真實性、法人董事的設計,甚至國務機要費及市長特別費的使用原則、制度的改進,都需要透明、制度化,才能真正提升台灣的競爭力。他說,台灣頒布新的會計準則後,已經大幅改善上市櫃公司資訊揭露的問題,但仍有許多進步的空間。

 


10樓. 星火
2007/01/18 10:05
公布呆帳大戶,根本不是重點

【聯合晚報/社論】 2007.01.17 02:29 pm
  
民進黨真的是很厲害,只不過是推一個銀行法修正案,要不要公布呆帳大戶的問題,他們也有本事能操作到藍營在擋這個法案,一幅他們就是站在民氣那一邊似的!陳水扁更神勇,人還在海外,便已放話說找不出不公布的道理。到時候如果沒公布,藍營肯定背上「反改革」的罪狀。

問題是,公布呆帳大戶這檔事,有那麼簡單嗎?這能像搞民粹那樣方便行事嗎?要知道,第一,銀行保護客戶資料,是最起碼規範,全世界都這樣,如果今後台灣宣告境內所有銀行,有一天是會公布客戶資料的,還有人敢與你交易嗎?第二,如果門檻低到甚至一千萬呆帳就可能會公布,這跟直接宣布許多資金財務吃緊的企業倒閉沒兩樣嘛。講白一點,若你的公司財務吃緊,但不是沒救,一旦被公布,還有活路嗎?第三,跟當年公布欠稅大戶一樣,這會鼓勵所有貸款者用人頭借款,屆時你公布吧,反正都是人頭嘛!

這就是我們看到的治理水準,到這般田地了仍不忘搞政治!怎麼不去追問一下,為何那些銀行有那麼多呆帳?還可以換一個方式問,為何在台灣營運的外商銀行,呆帳都那麼低?這些外商可從不搞什麼政商人脈,可他們都有獲利賺錢哪!反倒台灣這些本土銀行,不管是公營董事居多的,還是純民營的,都一堆呆帳,以排名第一的彰銀為例,高達兩百多億呢,排名第二的兆豐銀也高達一百七十多億,嘗試想想,如果這些呆帳再也收不回來,他們若是打銷,等於坑殺那些買他們股票的股民,若有一天他們也擺爛,要政府拿金融重建基金來填,又是一次全民買單。這也是為何,說公布呆帳大戶名單,民間會叫好的原因。

但重點在於,銀行怎麼會讓自己變成呆帳大戶?金檢單位怎麼會坐視這些銀行變成呆帳大戶,對銀行呆帳狀況最了解的莫過金管局,什麼資料他們都沒有,他們手上也一堆行政手段可以用,問題是他們都沒用,或是移送了檢調,檢調也都不處理,為什麼?答案很簡單,就是政商關係嘛,府的關係、官邸的關係、院的關係、立委的關係,不追究這些網絡,呆帳名單全公布也沒用!

 


9樓. 星火
2007/01/18 09:24
蘇貞昌:研議依RTC精神 公布呆帳大戶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7.01.18 03:33 am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院會裁示,在銀行法第四十八條未修正前,政院可研議依金融重建基金設置與管理條例(RTC)第十一條的精神,公布惡性重大、一定金額以上或一定期限內未還款的呆帳大戶名單。

行政院會昨天聽取金管會、法務部、央行提出的力霸弊案報告,蘇揆裁示時說,這樣做將有利維護金融秩序及消弭民眾疑慮。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說明,行政院希望立法院通過銀行法第四十八條,這樣爭議較少,如果不能,就依現行RTC的精神來公布呆帳大戶名單。

蘇揆並指示副院長蔡英文,由她領導的財經小組,應研議在銀行法四十八條尚未修正、機制尚未建制完成前,依據RTC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公布中華商銀呆帳戶頭。

RTC第十一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的呆帳。鄭文燦指出,並非一百萬以上呆帳大戶就要公布,行政院將依RTC精神,設定一定金額做公布,財經小組將進一步討論內容及細節。

蘇揆表示,力霸集團弊案跨越新舊時代,從家族企業轉型的關係企業、交叉持股、內線交易等錯綜複雜的商業組織,涉及產業面極廣,影響的廠商、民眾很多,這積弊不止十年的,甚至超過十、廿年。

蘇揆指出,經過這些年的努力,呆帳逾放比從十二點多降低到兩點多,沖銷呆帳一兆六千多億元,不過還有未及改革,或受限過去政治力介入及民代壓力之處,這也是政府展現魄力的時候。

蘇揆強調,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是有關公布呆帳大戶,但立法院協商破裂,令人遺憾,因為朝野惡鬥或民代私心,以致侵害重建金融秩序的良機,非全民之福,立法院會期僅剩三天,呼籲儘速完成銀行法修正。

 


8樓. 星火
2007/01/17 11:46
政治呆帳高官運才亨通

公布呆帳大戶,只是揭開銀行營運黑幕的第一步。從金管會稍稍揭露的資訊中,不論公民營銀行,放貸都是黑影幢幢。以超過20億貸款呆帳中,彰銀(7家分行呆帳211億),兆豐(5家分行173億),國泰世華(2家分行109億),台新銀(1家分行90億),台灣銀行(4家分行83.8億),銀行業放貸超過1億呆帳共有633分行,呆帳共1723億。

這幾家銀行的18家分行,共創造667億呆帳。集中度如此之高,內情並不單純。超過1億元大型貸款,必經層層關卡,十足抵押需經總行嚴加審核,一般而言,真正成為呆帳機率少之又少,除非上層嚴重不當干預,甚至授意。

國民黨懼污垢曝光
不良政治力嚴重介入金融業是我國的特色。直到現在,公營行庫領導階層,都以政治關係深厚為主要拔擢的考量點。高官立委的關係一定得打點好,往往政治呆帳愈多,職位升得愈高。而民營行庫老闆也都個個政治背景非凡,雖只握有銀行股權10%到20%或更少,卻是常將數千億的銀行大眾資金當家裡金庫,作為擴張個人事業版圖的工具或中飽私囊;但被移送法辦坐牢的,卻少之又少。

整體銀行業呆帳,在國民黨執政中達到最高點。這也是為何國民黨立委此次不願通過修改法律,公布呆帳大戶,避免讓其過去污垢曝光。但惟有趁力霸事件的當下,訂一系列嚴格法規,讓銀行業者經營手法更透明化,否則繼續放任銀行業自由行事,類似力霸集團事件會不斷重演。

但即使修法可公布呆帳1億以上大戶,銀行業者將來仍可輕鬆規避。只要配合貸款戶利用人頭戶,改以每筆數千萬借款,就不用曝光。欲徹底根除人頭戶問題,必須加重使用人頭戶刑責。而銀行若明知貸款戶使用人頭戶而同意,也必須有刑事責任。

改變台灣銀行業,別無他途,只有嚴法以待;同時大幅增加金檢人員,時時抽檢。一旦有問題,即刻撤換負責人並起訴相關經理人。目前對於不良放貸比率高的民營銀行經營者,只有銀行出現嚴重危機後被接管,由全民埋單。

嚴格修法監控禍害
絕大部分銀行業者,即使逾放貸曾高達5%以上,仍可安居其位,無須負任何責任。而且只要在某一年忍痛大幅打消呆帳,過1、2年,帳面又好看了,可繼續同樣勾當;甚至還有的將打消的呆帳以極其低價轉賣給自己的資產公司,再賺一次。

目前大型公營行庫逐漸被民營行庫合併,而巨型金融機構逐漸成形,惟有修訂嚴格法律監控,否則禍害將更驚人。

作者為HSBC Securities 前台灣總經理  簡耀堂

蘋果日報  96 01 17


7樓. 星火
2007/01/17 11:41
公布呆帳大戶最多只能治標

2007.01.17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中華銀行弊案爆發後,立法院主動提案,打算修正銀行法第四十八條,公布呆帳大戶姓名。這項舉措,顯然具有報復性質,希望透過事後公布姓名,羞辱呆帳大戶,抑制惡性呆帳犯意,達到降低呆帳個案與金額之目的。然而,公布呆帳大戶名單,有違銀行「不得洩漏客戶資料」專業倫理,因此,全案會在立法院引發爭辯,並不令人意外。

事實上,即便公布惡性呆帳大戶姓名,能否經由羞辱顏面,產生抑制犯意效果,其實並不樂觀。例如,票據交換所定期公布空頭支票相關資料,不論自然人、法人,一旦信用出了問題,姓名資料定然被公告周知,但即使如此,空頭支票仍舊層出不窮。同樣,廉恥不敵財帛動人心,事後公布姓名,未必擋得住巨額呆帳誘惑。

正本清源,與其在下游、在事後公布呆帳大戶姓名,不如嚴追銀行與銀行經營者的行政與刑事責任。銀行經營貸放業務,呆帳勢所難免,但只要銀行在核貸前,妥善遂行徵信措施,呆帳規模自然不會惡化。民國八十年代中期以降,銀行業逾期放款持續增加,政府先後以免徵營業稅、籌措金融安定基金等手段,協助業者打消呆帳,因應變局。但稍加檢視這股呆帳風潮,卻可以明顯看出一項蹊蹺之處: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逾期放款與打消呆帳,遠低於本國銀行。

雙方經營環境相同,但逾放比、呆帳卻頗有差異,可見有很大的呆帳比例,並非肇因於景氣惡化、抵押品貶值、天災人禍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是特定的對象,倚恃特殊的政治或商業關係,扭曲了銀行正常徵信手續,破壞了銀行正常作業流程,達到「低價高貸」目的。

此處所說的特定對象,倚恃政治關係低價高貸者,主要是民意代表,過去以省議員為主,目前則以立委為大宗。倚恃商業關係低價高貸者,則幾乎都是家族關係企業,從二十年前的台北十信,到十年前的中興銀行,到最近的中華銀行,莫不是如此。

要遏止逾期放款惡化,阻止愈來愈多的呆帳侵蝕銀行利基,損害廣大散戶小股東權益,與其事後公布呆帳大戶名單,不如從加強銀行管理,緊繃銀行紀律著手。針對異常逾放個案,主管官署如金管會、存款保險公司等,應該進行深度專案查核,徹底查明原因,有刑事責任,移送檢調偵辦;有行政責任,該罰錢的罰錢,該勒令換人的,也勒令換人,更可以限制銀行增設分支機構、緊縮銀行業務範圍,產生懲治效果。

包括金管會、中央銀行、財政部、存保公司在內,各金融監管機關早就具有成熟的查核、偵辦能力,但逾放比例仍然高掛,呆帳問題依舊嚴重,何以如此?箇中關鍵因素,仍舊是人謀不臧!哪家銀行沒有雄厚的黨政關係?哪家銀行沒有立委當代言人?倘若總統府、行政院對於金管會專案查核說三道四,倘若立法委員依舊仗勢硬壓金管會,問題依舊難以解決,該變成呆帳的貸款,還是會變成呆帳。

中華銀行出事後,社會大眾對於財團惡意掏空劣行,凝聚強烈的不滿情緒。公布呆帳大戶姓名,具有報復、洩恨效果,的確能夠平撫這一股愈來愈強烈的民憤。但另一方面,這項做法卻有違普世金融機構所共同遵循的基本專業義理:銀行不得洩漏客戶資料。此外,呆帳大戶未必皆是惡性倒帳,如果一概公布姓名,等於宣告此人或該公司信用破產,勢必殃及無辜。

因此,倒底應不應該公布大戶姓名?如果公布,又應以何種方式,採用何種配套措施?宜由立法院針對各種可能,擬定縝密、完備條款。最忌諱的,就是趁著中華銀行出事、力霸風暴狂襲之際,踩著悲憤民氣浪頭,趁勢快速草草立法。倘若如此,日後麻煩必多。

此外,金管會等金融主管機關,亦應自力霸風暴中學到教訓:銀行五鬼搬運弊案,絕大多數均與關係企業放款有關。其他的銀行,尤其是像中華銀行這樣的純民營銀行,與關係企業間的資金往來關係,值得金管會注意,金管會應該痛定思痛,特別針對關係企業放款,發動一波專案查核。如此,才能真正防患於未然。


6樓. 星火
2007/01/17 11:30
別再裝了三千萬以上大呆戶藍綠委都有

2007.01.17 中國時報  唐玉麟/新聞幕後

行庫高層指出,「泛藍、泛綠立委都不要演戲了,若是三千萬以上呆帳大戶名單,全部攤在陽光下,將會引發政治風暴。」因為,藍綠立委都在借錢、都有呆帳,所以,都是在演戲啦!

上周五,行政院長蘇貞昌積極遊說修正銀行第四十八條,且主張公布三千萬以上呆帳大戶名單時,當晚立院並未修法通過,讓不少朝野立委或公股大型行庫董事長、總經理鬆了一口氣。

「還好,三千萬以上呆帳大戶黑名單法案沒有過,否則倒楣的不只是藍綠立委一票人,還有部分地方首長及行庫高層。」銀行主管說,這一條法案過了,「這群利益共同體,會死得很難看。」

目前金融市場已傳出「陰謀論」。市場人士說,力霸風暴爆發,台聯與民進黨立委要求蘇揆下台,但蘇揆積極遊說立法院長王金平與陳總統爭取公布呆帳大戶名單後,竟然一夕之間,泛綠立委要求蘇揆下台聲浪,幾乎平息了。

據悉,目前公股行庫將三千萬以上呆帳大戶名單與金額,已全部送交金管會,但本周一立院財委會「臨時變更」通知改為公布一億元以上呆帳大戶名單。

銀行高層指出,這一、二天看到部分藍綠立委「義正辭嚴」主張公布一億元以上呆帳大戶名單時,感覺他們很會演戲。

銀行主管認為,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要公布呆帳大戶,站在銀行立場,當然希望盡早通過,可讓那群衣著光鮮亮麗的立委與企業老闆,全部曝光,不敢再招搖撞騙。但憑良心講,這項法案是絕對過不了,「哪有立委笨到將自己醜相掀出來給大家看啊!」

許多立委透過人頭戶借貸變成呆帳,銀行主管表示,各行庫分行已採用稅務機構「總歸戶資料」,全部電腦列檔,可追查到最後藏鏡人。

行庫主管直言,顏色不重要,不管是藍是綠,「錢是人人想貸」。


5樓. 星火
2007/01/16 23:50
呆帳大戶銀行彰銀第一

2007.01.16 中國時報  陳一姍/台北報導

上周五遭擱置的銀行法四十八條公布呆帳大戶修正案,預定將於今日再闖關。據了解,公布門檻擬由單一戶轉銷呆帳三千萬元,提高到總歸戶後欠債達一億元以上,且強調惡性賴帳。由於門檻提高,今日過關機率提高。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舉行秘密會議,公布各銀行轉銷呆帳一億元以上「大呆戶」的分布情況。金管會昨日在會中提供,過去十年截至去年十一月底,轉銷呆帳一億以上的各分行明細,總計有六三三家分行,曾轉銷單筆超過一億元以上呆帳,總筆數達一四七○一人次。

立委劉憶如與邱毅昨日在會議中努力按著計算機,統計出「大呆戶銀行排行榜」依序為:彰銀、兆豐、國泰世華、台新與台銀。劉憶如強調,各銀行都已經提列這些大呆戶的呆帳,獲利不會受影響。

大呆戶排行榜第一名的彰銀,共轉銷五十四戶,總計二一一.一五億元呆帳。第二名兆豐銀行四十四戶,一七三.一七億。其次為,國泰世華銀行二八戶,一○九.五二億;台新三十六戶,九○.二八億;台銀二十二戶,八三.八五億。

劉憶如也注意到,有幾家銀行呆帳都集中在單一分行。最嚴重的是台新,九十多億元呆帳,都是同一個分行;其次是台中商銀八戶,打銷七十四.五二億元。


4樓. 星火
2007/01/16 23:39
公布呆帳大戶不可留下行政裁量權的曖昧空間

【聯合報/社論】 2007.01.16 02:54 am
  
力霸集團掏空中華銀行的風暴,掀起了應不應公布銀行呆帳大戶名單的話題。朝野雙方對此似乎已有共識,認為「銀行法」現有的保密規定應該修改,讓惡性重大的違貸或欠債者現形;唯如何避免引起不良副作用而傷及無辜,技術性問題仍待商酌。

提高金融機構貸放的透明度,對於不肖人士利用權勢向銀行予取予求,然後將債務一丟了之,確實可以產生一定的嚇阻作用。尤其,近年政府投入上兆資金去填補銀行呆帳窟窿,違規政商卻逍遙法外,不必賠償,甚至不必承擔名譽損失,更使民眾對這類惡行感到深惡痛絕。因此,修法將呆帳大戶名單公諸於世,的確頗能呼應民意對金融機構黑幕深重的厭憎心理,應可受到社會歡迎。

此舉固然投民眾所好,但要說公布呆帳大戶對遏阻不肖金融機構的弊端有多少助益,恐怕也非事實。原因很明顯,第一,公布呆帳大戶名單,只是揭露已經催收無望的客戶姓名;只能事後宣洩民怨,卻討不回逾放貸款。第二,對於不肖金融機構經營者私自上下其手,偽造交易、抵押及貸款,如王又曾對中華銀的掏空,始是對銀行最嚴重的危害;這類惡行,卻不可能從呆帳紀錄察覺。第三,台開案揭露的銀行人事關說及二次金改顯示,整個金融機構成為政商私相授受之物,才是最可怕的金融危機。

換句話說,公布呆帳大戶名單,只是消極性的與局部性的作為,並無多少積極性的與結構性的功能。主政者的政治黑手若不放過金融機構,且在日常運作中又未能落實每一個步驟的監理,卻說要靠一個「呆帳公告欄」,就能讓金融機構脫胎換骨,那是文不對題。

說得更直接一些,公布呆帳名單固可滿足民眾窺伺或洩憤的心理,這其實何嘗不是公權力監督失靈後的一種「自我卸責」的民粹操作。政府表面上說得動聽,要民眾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但試想,民眾得知呆帳名單後又能如何?去包圍某個企業家的住所嗎?還是要發動罷免或公審某位呆帳立委?或者只能在家中生氣?如果民眾只能在街頭吶喊公義,那我們把那麼大的公權力交給這個政府幹嘛?

銀行對客戶資料有保密的責任,這是國際慣例。但在台灣,社會上有那麼強烈要求公布名單的期盼,一方面是政商關係長期藏汙納垢的問題懸而未決所致,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事實上,包括朝野立委最近的發言,都說要看看名單上「是藍的多,還是綠的多」;這顯然是從政治鬥爭的角度比狠,而不是就金融論金融。

這也正是讓人擔心之處。因為一旦決定公布名單,不會只有知名政商人士列名其上,還將有其他單純經營不善的企業會被揭露。更別忽略可能存在難以預期的連鎖效應,惡性的呆帳客戶無法立足,卻也連帶牽累其往來的善意客戶信用崩潰,又進而波及上下游廠商或員工。因此,在修法之前,朝野應該就此事的波及面善加研商,不可輕率將事。

更要提醒的是,朝野一旦就呆帳公布的金額、期限、條件達成共識,修法之後,即必須要求各銀行落實實施,切不可以留下曖昧地帶,讓任何機關以不同名義保留其「行政裁量權」,擅作「選擇性的公布」。因為,一旦留下猶疑空間,等於給了掌權者操弄的機會,「行政裁量權」將變成包庇親私或打壓異己的政治工具。

政黨輪替近七年,力霸的十年積弊卻能拖到今天才爆發,不能不說是政治掛帥下行政失能的結果;也說明陳水扁親自主持的兩次金改,耗費龐大資源卻只是粉飾了太平。今天如果我們想深刻檢討這個問題,就不應再流於表面工夫,以宣洩情緒為滿足;而務必找到制度和公權力的漏洞,將之彌補起來,讓體制內的專業人員能根據既定規則杜絕不法貸放。

說來諷刺,近年台灣制訂的陽光法案其實不少,卻沒有使政商關係更透明,總統還想利用所謂「國家機密特權」來逃避貪瀆責任。現在,打開呆帳的黑盒,也許可以多揭露一點金融私密;但像台開案、SOGO案那樣深重的府邸政商黑幕,要誰來幫我們打開?

 


3樓. 星火
2007/01/16 23:28
分析》毒藥或補藥 端視尺度拿捏

【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 2007.01.16 03:26 am 
 
立法院推動立法公布銀行呆帳大戶,此舉對市場究竟是「毒藥」還是「補藥」,尚難預料,惟公布的門檻訂定須審慎。

立法院今(16)日將繼續協商銀行法第48條修正案,讓銀行公布呆帳大戶,呆帳大戶究竟應公布到何種程度?如何適度作到資訊透明化,又可兼顧個人隱私權?公布後對金融機構、貸款企業的影響又是什麼?

資深金融業者表示,公布銀行呆帳大戶,對產業信用的影響大於對金融信用的影響,因銀行貸款若已進入逾放、轉帳呆帳,銀行通常不會再貸款,公布呆帳對金融信用的意義不大。

反倒是,產業信用的衝擊較大,如有些被轉帳呆帳的廠商,還在出貨營運,有些銀行,可能只是基於打銷呆帳、降逾放考量才將這家廠商的貸款轉銷呆帳,在這種情況下,廠商名單一公布,上、下游小廠商可能跟著緊張,拖垮這家廠商。

另一個較令人擔心的後遺症是,這項對客戶資料「保密」義務的限制,開了一個小門後,未來會否愈開愈大,會否讓客戶對金融機構的信賴度不夠,如果門開得太大,最後客戶可能轉向找國外的金融機構,讓本國銀行生意流失。

資深金融業者表示,不少國外銀行反而是將保密的範圍擴大,如不止金融機構,還包括存款保險公司、金融主管機關及委外公司等,都須保密。

不過,立委劉憶如認為,台灣的情況跟美國等其他國家不同,我們不一定要對照美國作法。她並說,國外對詐欺、掏空等法律的執行相當好,不像台灣,還是要有所作為,不能讓台灣成為金融犯罪天堂。

不過,劉憶如也強調,立法公布呆帳大戶,一定要確保「重大」及「惡意」這兩項前提,才不致引發後遺症,波及無辜廠商。而且門檻的認定,也一定要總歸戶才合理。

至於「惡意」要如何認定,財金官員說,應可定義為不到半年或一年內就倒帳給銀行者,這麼短時間應該可以認定屬惡意。「重大」的門檻,金管會銀行局提出的1億元以上呆帳,就有近1,500人,應不宜再低。

 


2樓. 星火
2007/01/16 23:27
彰銀 呆帳戶愛打交道 台新 企金呆帳全集中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洪凱音、黃國棟/台北報導】 2007.01.16 03:26 am
  
立法院財委會昨(15)日召開祕密會議,依據立委會後公布的資料,「呆帳大戶」最愛與彰化銀行打交道,彰銀欠債1億元的大戶有54戶、金額高達211.15億,「遙遙領先」其他銀行;其次是兆豐銀行44戶呆帳大戶、金額達到173.17億;第三名則是國泰世華銀行,28戶計有109.52億元的呆帳。

另外,單一分行呆帳最高的是台新銀行的某家分行。

金管會昨天是在會中口頭向立委公布呆帳資料,由立委劉憶如與邱毅依據資料共同計算,會後再由邱毅對媒體公布。

被點到名的彰銀、兆豐、國泰世華及台新銀行,昨晚分別針對呆帳提出說明。彰銀發言人張明文指出,這是彰銀成立101年累積下來的,目前彰銀的催收款僅138億元,已提列備抵呆帳為123億元。

台新金則表示,立委指稱的應該就是台新銀「建北」分行。為了降低放款風險,幾年前,將建北分行規劃為「企業金融作業中心」,也就是說建北分行的呆帳是反映所有分行的企金呆帳,並非單一分行承做放款的呆帳。

被指涉呆帳金額排名第三多的國泰世華銀,昨天也主動發布新聞稿表示,財委會相關資料之計算期間、基準未明確揭露,無法具體回應。呆帳排名第二的兆豐銀則未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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