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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卡債384元遭鎖卡 當庭批銀行
2006/11/01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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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肇瑩如/澎湖縣報導 】 2006.11.01 03:54 am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簡志祥出示他的郵局存摺說,他有辦自動扣款,五月時帳戶還有九十多萬元,銀行不去扣款,卻為三百多元卡債停他的卡。
記者肇瑩如/攝影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簡志祥為了三百八十四元的「卡債」,被聯邦銀行無預警鎖卡;前天開庭調查馬公市前代表黃武龍控告聯邦銀行停卡涉及背信,因出庭的聯邦代表一問三不知,當庭痛批「乾脆改名叫盲劍客銀行好了」、「你們是吃硬飯糰開銀行喔?」

簡志祥昨天表示,銀行罔顧持卡人權益的老大心態實在惡劣,他感同身受,才會當庭發飆。他說:「如不是業務太忙,連我也要告聯邦銀行」。但身為司法人員,仍依法論事,對銀行無預警停卡這種行為翻遍法條仍找不出適當罪名,只有訴諸社會公評。

原在台北士林地檢署任職的簡志祥說,五月卅一日他持聯邦銀行聯名卡到家樂福台北內湖店購買肉粽及零食,總計一百九十一元,刷卡時被拒絕,向聯邦銀行查詢,才知五月廿五日有筆三百八十四元應繳款未繳而被鎖卡。

以往他都是由郵局自動扣繳卡款,為什麼廿五日未扣款他也覺得奇怪,後來一查才知是聯邦銀行從法商佳信銀行承接家樂福聯名卡業務後,必須重辦自動扣款,但從沒有行員告知他,也沒有人通知他未繳款要鎖卡,信用卡就莫名其妙不能用了。

簡志祥說,扣款日當天,他的郵局自動扣繳帳戶裡還有九十多萬元,聯邦銀行放著錢不扣,卻為三百多元無預警鎖他的卡,影響他的消費信用,讓他很不爽。

簡志祥八月調到澎湖,正好接辦前馬公市民代表黃武龍的案子。黃武龍的聯邦信用卡二月遭停卡,連帶影響其他七家銀行信用卡也被停;他不滿聯邦停卡前未通知,又引發停卡效應造成信用不良,每個月只繳最低應繳金額的一半表達抗議,並向澎湖地檢署提出背信及妨害名譽的告訴。

黃武龍說,他曾向聯邦信用卡中心查詢,服務人員指他在九十二年聯徵中心有一筆信用不良註記,但說不出是為何信用不良。

簡志祥接案後,要求聯邦說明黃武龍停卡原因,一直沒有回音,只好發出證人傳票給聯邦法務代表,請他們到澎湖說明。

簡志祥說,開庭時聯邦的胡姓代表對黃武龍信用不良註記是什麼、欠了多少錢,都回答不知道,他才氣得痛批「連停卡原因都說不出來,你們乾脆改名叫盲劍客銀行好了」。

閱報秘書》四個月沒繳款 才停卡

很多消費者以為信用卡刷不動,就是被銀行「停卡」,其實,要銀行停你的卡並不太容易。銀行說,消費者逾期欠債超過四個月沒繳,銀行業才會將該持卡人「強制停卡」,並且將該持卡人登錄到聯徵中心「黑名單」。

銀行業者說,一般持卡人如果第一期卡款沒繳,銀行會先將其列為「觀察名單」,若當事人有連續兩期未繳紀錄,銀行隨後會列入「逾期繳款紀錄」,但還不會變成「強制停卡」,要被銀行強停,起碼要連續四個月不還一毛錢。

至於第一期卡款沒繳,就有人刷不動,銀行說,這是為了管控,先行「鎖卡」;一旦持卡人向銀行反應,就會開卡,讓持卡人繼續使用,並不是停卡。

【2006/1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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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星火
2006/11/01 11:43
銀行:他抗議三天後 恢復開卡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6.11.01 03:54 am 
 
聯邦銀行昨天表示,卡債風暴後,金管會要求發卡銀行每半年重新檢視持卡人信用,個人總負債金額不得超過月薪的廿二倍。前馬公市代黃武龍是因「負債比」超過金管會規定上限,先被限制用卡;但隨後黃武龍又因不還欠款,才被停卡。

至於檢察官簡志祥因欠三百八十四元也被停卡,聯邦銀行解釋,是因聯邦向法商佳信銀行收購信用卡業務,依規定,持卡人須重新辦理帳戶自動扣繳刷卡金額,聯邦已在寄發月帳單時通知重新辦理自動扣繳,但簡志祥沒辦理。

不過,聯邦銀行強調,聯邦銀僅對簡志祥管控信用卡兩天,但簡志祥打電話抗議後,三天後聯邦隨後馬上恢復其用卡,並未對停卡。

黃武龍情形跟簡志祥不同。聯邦銀行昨天說,黃武龍是卡債「負債比」過高,但聯邦一開始並沒有停黃武龍的信用卡,僅對其用卡「設限」,後來黃武龍延滯不還卅多萬元債務,銀行才停卡。

【2006/11/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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