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雲上/台北報導】 2007.12.30 03:26 pm
雙卡風暴之後,如何避免持卡人過度信用刷卡消費、又能保有刷卡免帶現金的便利,多家銀行近來積極推行「帳戶內有錢才可刷卡」的VISA金融卡,由於此卡適用於國際VISA全球2400萬家特約商店刷卡、卻是張單純的「簽帳卡」不具信用擴張功能,對於消費自制力不夠、又不愛帶現金的消費者,提供了「安全又不會欠帳」的便利。
由VISA集團和國內各大銀行陸續發行的VISA金融卡,其最大的便利是,只要消費者存款帳戶內內有錢,刷多少立即從銀行帳戶扣抵,不會有透支借款的疑慮。且可在全世界2400萬家VISA特約店內刷卡消費,較目前金資中心推行的晶片金融卡適用的8000家特約店,更普及。透過這種「金融卡」有錢才可刷卡消費的約束,自制力較差的消費者,就不用擔心信用卡透支過度。
不過,同樣是VISA金融卡,各銀行還是提供不同的優惠條件,消費者不妨多比較。如,第一銀行推出的「穩賺金融卡」,每筆刷卡消費可享0.5%簽帳回饋,年化後獲利高達6%。同時每個月還可減免三次跨行提款手續費,是不景氣、物價飆漲下,持卡人難得可獲得高額現金回饋的賺錢機會。
至於在主要的發卡銀行中,中國信託銀行和台北富邦銀行主要是提供持卡人刷卡消費的紅利累積,如中國信託VISA金融卡持卡人消費每30元即可累積一點紅利、台北富邦銀行更好,只要消費滿20元即可累積一點紅利。
而台新銀行、聯邦銀行和第一銀行則都是採取現金回饋方式,其中台新銀行的現金回饋比率為0.3%,或是消費3000元以上者可選擇存款利率加碼0.3%。而聯邦銀行和第一銀行的現金回饋比率均高達0.5%,但聯邦銀行的現金回饋是在下個月才入帳,第一銀行的現金回饋則是以每個月1000元為上限,也讓單純的一張VISA金融卡,附予了「現金回饋」的賺錢功能,較一般銀行晶片金融卡完全沒有增值價值,提供了不景氣下,消費者有利可圖的「金融卡」。
- 1樓. 星火2007/12/31 10:29金融卡預借現金按現金卡規定
工商時報2007.12.31【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融卡動用預借現金,強制比照現金卡規定。金管會上週發函金融機構,強制要求各金融機構就金融卡客戶,提供預借現金服務時,由於其性質已屬現金卡,未來申報時,必須計入現金卡業務中,不得列為一般放款的項目。
惟考量到已動用預借現金的客戶權益,以及銀行作業的實務,因此,金管會給予緩衝期,亦即,各金融機構原承作的舊戶部分,可依照原契約繼續使用至契約屆期為止,但屆期辦理續借,以及承作的新戶,則應依現金卡規定辦理。
金管會官員指出,根據「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第一條規定,現金卡業務是指銀行和信用合作社,提供一定金額的信用額度,提供持卡人持金融機構本身核發的卡片(包含多功能合一的卡片),在ATM,或者以其他方式借領現金,且於額度內循環動用的無擔保授信業務。
據了解,金管會此次發函,主要是中國信託銀行來文詢問;官員表示,金融卡原先最主要的功能,並非作為持卡人融資之用,部份銀行提供的金融卡,具有此功能,其實就等於現金卡,當然也必須現金卡的業務進行。
官員指出,對於客戶來說,此次發函並無影響,不過,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過去若是金融卡當中動用的額度,列帳屬於一般放款,但是,未來最大的改變,則必須列入現金卡的範圍內,包括定期申報逾期放款、發卡張數、授信額度等。
惟金管會也指出,目前提供金融卡提供預借現金功能的規模,不算大,因此,對於現金卡資產品質的變化,也不致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