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設計的祕密就是杜絕拍照抄襲?
2011/10/07 18:17
瀏覽1,389
迴響5
推薦65
引用0

個人向來習慣去任何地方都隨身帶著數位相機,自從幾年前拿到第一台相機之後,無論到訪各地,皆會拍照留底。

有三種情況會使我無法拍照:一是相機壞了,二是攝影物品(如油畫和漆器之類有感光造成顏色褪色或毀損問題)不能拍照,其三則是攝影地點不允許留影。

在七月份的時候,我和一位網友見面逛街,正巧到台北某知名書局去買書,由於個人非常喜歡攝影,即使自己的作品無法上得了檯面,多數為了這個部落格的存在而不得不努力將各式各樣的畫面停格,但拍照留底卻是記錄生活的最佳方式。

此次到訪某書局,對於無法拍照一事感到有些好笑,因為就在店員前來告誡之前,我就手快留底了這幾張。

上下幾張照片,是某書店之中附設的某餐具和廚具專賣店。

究竟為何不讓參觀者拍攝?

店員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可能是怕人襲用設計的某些概念?或許是因為現場擺設得太難看?後者恰巧就是個人想留影的主因。

從這四張照片能很清楚發現一些凌亂之處,例如上圖在桌底沒藏好的一堆紙箱、擺得滿滿卻缺乏藝術感的餐具、積了灰塵的地板、沒有章法的陳列品……

上圖這樣的橄欖油懸空吊架也不是台北僅有,只要去過義大利和西班牙,少不了會發現更精緻、更美觀、更具有畫面衝擊感的典雅設計。

用紫色緞帶隨意捆紮的成排禮盒,這樣疊高起來也不好看,最怪的是那兩個盆栽,使得畫面充滿了凌亂感,無論任何角度皆會擋住後面的橄欖油產品。

下圖的梁柱底下,更是像普通的雜貨店一樣,除了缺乏時尚感,小木桌上面擺了一大堆雜七雜八的瓶瓶罐罐,藝術鏡也僅僅靠在柱子邊上,連一點防護措施也沒有。如果有小孩子碰撞到了呢?

無論如何,整個擺設除了亂,大概就沒有別的印象了。

為何店員會認為這樣的場景不得讓別人拍照?

想在有限的空間裡面塑造高質感,這樣的器物堆壘視覺印象是糟糕的,除了參觀甬道狹隘,行走不方便,還會使得整體有雜貨鋪的擁擠感受。

歐式風格並非是虛榮的代名詞,也絕對不是雜亂無章的表徵,將富麗的繁複東西堆砌起來遮掩內在的鄙陋,個人認為相當失敗。

如果陳列品具有高格調的設計感?設計師擁有相當的自信?

那麼,只要是美好的作品,設計者會不吝大方展示、供人拍攝、增加宣傳與廣告效果,並且會重視整體展覽品味,而不會讓視覺顯得分外凌亂造作。

如何在有限的空間與時間之中,尋求一種表現自我的最佳方式,那就是屬於創意的成功。

個人認為藝術需要獨到的眼光,以及最適合展示的舞台。要問的是:如何能架設好屬於自己的舞台?怎樣可以把自己的作品陳列出來?能不能達到最佳廣告及宣傳效益?

就像是一把美好的名家小提琴,當小提琴家用它來演奏出典雅樂曲的時候,所有的聽眾都會側耳聆賞;然而,若是換了個不懂得如何拉提琴的生手上場,除了不得其要,也會發出刺耳的嘈雜噪音,使人厭惡無比、掩耳欲逃。

因之,如何隱惡並發揮長才,是一個藝術工作者必須思考之處,也是文字創作方面可以思考的議題。

畢竟要人源源不絕上門,得看門面能不能弄得有些道道,而不要妨礙觀眾到訪,這可是很難的學問啊!

....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興趣嗜好 攝影寫真
自訂分類:散文雜感綜合類
迴響(5) :
5樓. rossiie
2012/03/24 00:18
嗯...

老實說,是排得有點亂,可以猜得到那間店裡賣的東西價錢應該都不低,但陳列得很沒質感。商品排成這樣我實在是難以想像,這會是那間書店/商場裡陳列的風格...除非是我猜錯書店了。

台灣有很多店家都不讓拍照,家具家飾店為甚,其中有一部份的原因是怕被仿冒抄襲+山寨。記得去年蜜月旅行時在荷蘭某間小店裡拍照也有被阻止,不過也沒被趕就是了,你遇到的那間店員本身素質可能就差。唉。

就是那間書店。

本來我進門就是要買東西,拍下自己要的品項是初衷,後來則是覺得有些諷刺,沒別的意思;然而,店員咒罵的態度,使我從此決定自己永遠不會再上門。

其實這年頭仿冒光靠拍照是有困難度的,設計靠的是創意,但是推廣與自己品牌的維護,也是店員的職責所在,雖說個人不是特別的大款,可把人往外推,這是服務業很忌諱的一點。

Rosy2012/06/02 15:23回覆
4樓. 林錫銘‧攝影筆記
2011/10/12 05:09
攝影的迷思

相機的視角,一直是被認為侵入的路徑,舉起相機彷彿舉起利刃.....不可不慎。

太多例子以為相機對著.....是一種嬌寵或神聖,譬如那些要靠鎂光燈存活的檯面人物;更多的情境中,相機依舊是被排斥.....,按下快門就只是要與自己的心溝通,自然也就無所懼、無所愧,常要優先考慮要對方感受,這些也可在善意前提下排除。

未必要高舉悲天或憫人胸懷,攝影至少是一種寫真寫景或寫情,站得住...對得起...就好。

若有告示當然尊重,若對方制止當然停止,若有違自己當然...也可不必.......


確實如此,我常常覺得拍照有其困難點,因此無論拍到誰,除非對方願意露面或沒有拒絕的言詞,否則盡量會把正面的臉遮蓋掉,譬如取景時拍到的許多陌生人,特別是未成年的兒童。

就像在新疆拍照,當地的少數民族可能會非常憤怒,或者如歐洲的各大景點,當地人被拍到的時候就要求給錢了事(在羅馬發生過一次),亦或是拍完之後對方很不愉快,索要底片或命令刪除拍攝內容等(逛紅燈區拍照時遇過)。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不免回憶起後來被店員趕走的情形,又思及公共安全的問題,還是把這幾張拿出來對照,可我依然認為這樣無論在道德和法理上皆站得住腳。

至於藝術層面,不得不說這樣的陳列實在……見仁見智吧。

Rosy2011/10/16 01:52回覆

3樓. 五郎
2011/10/08 05:54
藝術

有時拍照是一門藝術

開店的就是賣東西給別人

不一定每個拍照者都是商業間諜

若是購物回家後拍照,被第三者竊取了智慧權,法律上應該也無關拍照者

我也喜歡拍照,我會眼看,但是我不懂得其中藝術的竅門

也因為相機太爛了,所以甚少拍照


暫停回憶,如此空洞!執著的來,卻又無息而去!
世間紅塵本是夢,無奈編織,汲汲營營,還是一場空。

非常謝謝您的留言,這也正是我想要說的,您點到的確實是重點,因為當初我進入這間店面,第一個念頭就是買東西。

現場拍照也是一種記錄方式,畢竟將大型穿衣鏡如此擺放,真的有些危險,而陳設確實擁擠而不利選購,所以寫了點感想出來,只是描述一次逛街的經驗。

如您所說,拍照真的是一門艱難的藝術啊!

Rosy2011/10/16 01:41回覆
2樓. kiki
2011/10/07 23:50
仍不欣賞你的行為
不管在哪兒?主人不歡迎不允許拍照的地方,請你給些尊重~ 而不是偷拍了還要批評一番。

你要評論給予意見,也不必拿這些你偷拍的照片當佐證。

不欣賞你這樣的行為。

請您看清楚上面的文字再留言。

因為就在店員前來告誡之前,我就手快留底了這幾張」在文章裡面說得很清楚,當時在場的還有另一位朋友,店面沒有任何標誌禁止我拍攝,這也是公開的場合,我拍照有何不對?

店員有權利要我不拍,可我已經拍了,如果希望客人不要拍照,標示得掛出來再說。

您有權利要求我不貼麼?

我有說出是哪一間店面麼?

本人向來大大方方拍照,這些可絕非「偷拍」!

您可以「不欣賞」個人的「評論」和「意見」,「尊重」就這麼回事,右上角有個紅色大可以馬上關掉此網頁,謝謝。

Rosy2011/10/08 00:51回覆
1樓. kiki
2011/10/07 23:46
仍不欣賞你的行為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