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評分方式及標準
2012/03/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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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筆測驗方面─期中(末)考均以申論題方式作答,首先學生回答時要不離題,並且盡可能寫出所知道的答案,如此教師才能評估學生對於評量問題或主題的知覺與判斷是否正確?教師才能知道學生是否發揮所學習的知識與方法,並對決解問題展現了能力。
對評量主題的標準:
目標:以教科書為範圍。
表現方式:紙本期中(末)考申論題
優劣評定標準:理解考題的問題意識。
進行的規則與限制:無論是期中考或學習單,上課均有重點提示,期望學生有專注於課 程學習。
報告評量方面─以小組為單位,完成一傳統藝術參訪的報告。
報告評量的標準:如後報告評量有說明。
目標:完成報告形式與要求。
表現方式:
討論課:利用課堂1節課,課程討論共4次、小組與授課教師、教學助理
(於第1週、第6週、第9週、第11週進行討論,第18週進行小組報告)
小組討論:以上四週的第二節課時間,地點:圖資大樓416教室)
檢驗成果:期中考前(約第6-7週)收小組初步資料。
期中考後(約第10週)發還小組資料,指導可能的方向,並約定於第15週交
完整資料。
第16週為補件期,同時教學助理與老師共同審閱報告,教學助理為學生身份,可
提供教師了解學生的報告究竟有否用心?哪一組用心?理由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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