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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啟事
2007/02/18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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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女友的電郵,標題是Amber Alert。打開一看,是個十三歲少女的相片,已失蹤兩週,她父母要求大眾盡量散發電郵,幫忙盡快找到她。

 

Amber Hagerman是個已逝的九歲小女孩,有一天在家附近騎腳踏車時,被歹徒綁票後殘暴殺害,1996 年美國政府立法,推動尋找失蹤小孩的計畫,以這個小女孩名字為名,所以叫做Amber Alert,允許執法機關,提高警覺,動員人力尋找失蹤小孩。每州通過立法的時間不一,主要目 的都在尋找失蹤小孩。

 

朋友是個全職家庭主婦,對這種社會公益的事件極為熱心,不知從哪裡得來的電郵,當然傳給朋友。我收到後,讀到失蹤少女家長的苦苦哀求,懇請大家協助尋找愛女,當然義不容辭傳給我通訊錄裡的朋友,一傳幾十人。傍晚到家後,打開信箱,看到中文學校一名家長的回信,她附上一個網站連結,要我以後先進去這個網站查詢後再四處傳發電郵,一按連結,同樣是那名十三歲少女的照片,上面一行字寫著案件真假狀態:假。另一名中文學校的老師,也轉寄另一封信給我,裡面也有同樣的連結。

 

好心人很多,大家收到後都馬上傳給通訊錄裡的朋友,只是我們都被始作俑者愚弄了,利用大家樂意助人的心理,來愚弄網友,實在讓人無法理解。這種傳來傳去的郵件還真是防不勝防,連做好事也成烏龍事件,讓人好氣又好笑。

如果有人再發給我這種尋人啟事. 我就來當偵探先調查清楚.

 http://www.snopes.com/inboxer/missing/ashleyflore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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