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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2021年還有弱勢女伴母屍7天這種事,看政府漠視精神障礙者人權現狀
2021/05/0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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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發生弱勢悲歌,丘姓護理師對身心障礙母女例行探訪時,連續兩天大門深鎖遂報警求助,後來發現死亡七日的68歲婦人,由於十二年前也發生過其父死亡該母女伴屍的情況,政府十幾年來仍任由該母女生活的處置,證明了臺灣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的不重視,特別是精神障礙個案,即以本案為例:

嘉義這個案例,家中兩人都是身心障礙者,依照報導是「68歲婦人的丈夫12年前過世後,她與32歲的女兒住在竹崎鄉老家,2人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是衛生局列管的精神障礙個案,衛生局人員會不定時訪視。」,如果依照所謂的「開案標準」(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計畫服務對象,註)為:

1.強制住院後出院之精神病者。

2.獨居之精神病者。

3.主要照顧者為65歲以上之精神病者。

4.病情不穩定且自行就醫及服從醫囑有顯著困難者之精神病患者。

5.家中有二位以上精神病者。

6.醫院住院個案,二週後即將出院經出院,準備計畫評估需個案管理服務之精神病者。

7.家庭/社會支持系統薄弱,需重建社會支持及資源系統之精神病患者。

8.生活面臨多重問題且無法自行解決之精神病者。

9.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轉介之個案。

這個家庭就符合好幾項,像這個家庭雖被衛生局認為「生活可以自理,衛生局人員不定時訪視2人狀況」,但在母親死後,女兒實際上也不能處理,事後也被強制安置,可見能自理而且負擔起主要照顧者責任的就是68歲的母親。報導又說「這對母女住在舊式平房,因防禦心強,幾乎不與鄰居互動;案發前,鄰居雖然有聞到奇怪味道,且不見死者外出,因這對母女都未與人往來,鄰居也沒詢問。」,這個家庭顯然是「家庭/社會支持系統薄弱,需重建社會支持及資源系統之精神病患者」,若再從報導說「這間舊式平房2009年7月間也曾發生飄散出屍臭味,當時警方獲報破門而入,發現6旬男屋主陳屍臥室,妻女伴屍關在門窗密封屋內長達多日,死者排除他殺嫌疑,這次女兒伴母屍約有1周,令人不勝唏噓。」來看,她們應該也是「生活面臨多重問題且無法自行解決之精神病者」。

換句話說,從前述九項標準來看,至少就有3、5、7、8項符合,而她們也很有可能符合第四項而是「病情不穩定且自行就醫及服從醫囑有顯著困難者之精神病患者」。

這個被關懷對象,由於丘姓護理師是15日訪視時,屋內無人應答,隔天再度前往,發現大門深鎖,察覺有異報警。如果根據衛生福利部「社區關懷訪視及個案管理人員安全手冊」 ,即使在第一級的個案,大約也只能兩週訪視一次,能做的實在不多。

如果看報導者的「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就更可以知道,臺灣政府究竟「做了多少」。

文中說2005年衛生署(現改制衛生福利部)訂定「精神疾病患者社區家訪要點」,由各地公共衛生護理師(公衛護理師)依病患狀況分為五級,定期追蹤訪視。本案發現異狀的正是護理師,大概也就是所謂的「公衛護理師」。

如果看該報導中的例子,可以發現關懷訪視員遇到的情況與無力:

“這一天他在第3個個案家裡,花了比平常多的時間,2個小時後才滿身汗的走出來,「剛碰到一個棘手的狀況,在我進去的前一刻,她正找藥要吞。」 在鄰近便利商店休息區的椅子甫坐定,邱新麟說。

這名女性個案在幾天前已發生一次吞了過量藥物被送到急診洗胃,加上才在精神病房住了1個月,兩週前剛出院,他評估叫119再送進醫院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希望藉由當下可及的社區資源,先使她轉移注意力,平復心情。但接連建議去樓下檳榔攤跟熟識的朋友聊天、到臨近的精神病友會所參觀或睡個覺,都被她拒絕。

後來邱新麟引導她練習肌肉放鬆及「腹式呼吸」,儘管抗拒依舊,在持續鼓勵下,個案答應躺上床,在話語的引導中入睡,情勢終於緩和下來。此時車禍後腦傷功能漸有起色的前夫剛好回家探望,邱新麟便與其談論個案狀況。這段期間,個案的兩個孩子若無其事地看著電視,他們對於母親仰藥後該怎麼處理、送醫的流程都已經很習慣與熟練。”

從這三段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以下問題:

1.個案又意圖吞藥

2.個案社會連結極為薄弱

3.個案的孩子「對於母親仰藥後該怎麼處理、送醫的流程都已經很習慣與熟練」,可見其母已多次有類似行為,衛生局每次都有介入嗎?為何這樣的母親又可以扶養這兩個小孩?

4.這也是最重要的,關懷訪視員能做的是什麼?他是協助個案穩定情緒,但報導沒有說明其效果,還有小孩的後續情況。

如果比對本案,這對精神障礙母女所能接受到政府的「照顧」,可能也就是「衛生局人員不定時訪視」,如果這對母女在十幾年前面對其夫其父死亡後就只能「伴屍」,憑什麼會認為她們「生活可以自理」?而要讓女兒再次遭遇「伴屍」的處境?

本文不批評關懷訪視員採取的措施是否正確或有效,因為她/他們相當無力,現在臺灣對精神障礙者的「處理」就是住院-吃藥,關懷訪視員的任務也變成「醫院監控的延伸」-有無規律回診、服藥等醫療化評估,並沒有辦法真正的「解決問題」,但即使是這點也不容易。

就像2017年監察院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的糾正,因為104年7月間臺南市發生1名蔡姓男童遭患有精神疾病的父親虐死事件,監察委員王美玉及章仁香調查發現,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社區精神病人的照護管理及追蹤關懷訪視,流於形式,因而發生憾事,造成政府社會安全網的漏洞,糾正案文指出,臺南市中西區衛生所於96年4月13日至98年1月5日期間6次家訪未遇蔡父,在未經查證之下,竟恣意認定蔡父為「失蹤」,並登載於訪視紀錄中,且一度以 「失蹤」進行銷案。

其次,蔡父服藥遵從性低,惟臺南市中西區衛生所於98年8月22日至103年10月23日進行訪視時,僅憑蔡父的說詞,即率爾認定蔡父用藥「規則」,凸顯訪視徒具形式。

第三,蔡童出生後,臺南市中西區衛生所對於蔡父的追蹤訪視仍電訪為之,並未實際家庭訪視,致無法充分掌握蔡父動態狀況並適時提供協助,遑論調整照護級數、提高訪視頻率。

第四,臺南市中西區衛生所沒有親見蔡父,也未能訪視到任何家屬及鄰居,竟能逕自評估蔡父「無異狀」。

監察委員對此談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還有「社會安全網」,但我認為根本問題還在於政府對精神障礙者「關懷太少」,看看台南衛生局的例子,如果訪視員還能關心他們有沒有吃藥、還會親自去看及報警已經很不錯了。

然而,在2021年的今天,臺灣政府還是這樣對待身心障礙者的,這又稱得上是「文明」嗎?

.

註:

參見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許慧敏,精神病社區關懷訪視計畫對精神疾病個案照護之探討

參見 社區關懷訪視員 鄭雅如,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社區關懷照顧計畫簡介

圖/Pixabay

Blackjack 2021/4/23

悲!弱勢女伴母屍7天 再現12年前喪父伴屍悲歌

2021-04-21 21:16 聯合報 / 記者莊祖銘、林伯驊/嘉義即時報導

警方表示,當地丘姓護理師16日上午前往訪視時,因連續2天都大門深鎖,驚覺異樣,遂報警尋求協助開門進入屋內,在客廳發現68歲婦人陳屍地上,初步研判她身體無明顯外傷,門窗緊閉,屋內擺設凌亂。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表示,68歲婦人的丈夫12年前過世後,她與32歲的女兒住在竹崎鄉老家,2人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是衛生局列管的精神障礙個案,衛生局人員會不定時訪視。

檢方本月16日相驗時,發現婦人沒有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但女兒應訊時情緒激動,對相關問題都未回答,暫時無法協助還原過程。

檢方今天進行解剖,發現婦人的胃裡幾乎無食物殘留,加上身型瘦弱,懷疑死亡前營養不良,推測死亡恐已約1周,但詳細死亡時間與死因等,待化驗結果出爐。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這對母女為衛生局列管的精神障礙個案,因生活可以自理,衛生局人員不定時訪視2人狀況。15日訪視時,屋內無人應答,丘姓護理師隔天再度前往,發現大門深鎖,察覺有異報警。

檢警指出,這對母女住在舊式平房,因防禦心強,幾乎不與鄰居互動;案發前,鄰居雖然有聞到奇怪味道,且不見死者外出,因這對母女都未與人往來,鄰居也沒詢問。

檢警表示,這間舊式平房2009年7月間也曾發生飄散出屍臭味,當時警方獲報破門而入,發現6旬男屋主陳屍臥室,妻女伴屍關在門窗密封屋內長達多日,死者排除他殺嫌疑,這次女兒伴母屍約有1周,令人不勝唏噓。

***

雙親在家身亡女子二度伴屍 當地鄰長盼安置阻悲劇

2021-04-22 17:09 中央社 / 嘉義縣22日電

嘉義縣竹崎鄉12年前發生男子死亡、妻女伴屍案,16日這名妻子陳屍住處,女兒二度伴屍多日。當地鄰長今天說,死者女兒曾就讀明星高中,後封閉自我,盼政府安置避免悲劇重演。

嘉義縣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死者32歲的女兒16日時,因情緒激動,被強制就醫,病情穩定後,將與其叔叔討論後續最好的處置方式,避免發生同樣的悲劇。

警方表示,68歲婦人在12年前丈夫過世後,就與32歲的女兒住在竹崎鄉老家平房相依為命,兩人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衛生局列管的精神障礙個案,衛生局人員會不定期訪視。

當地衛生所護理師16日訪視時,因連續2天都大門深鎖,便報警尋求協助開門進入屋內,在客廳發現68歲婦人陳屍在地上,研判死亡多日,檢視身體無明顯外傷,檢警初步排除他殺。

檢警昨天會同法醫解剖,發現死者胃裡無殘留食物,疑長期營養不良,身體瘦弱,但仍需解剖報告結果出爐,才能進一步釐清死因。

檢警指出,這間舊式平房在2009年7月間也曾發生飄散出屍臭味狀況,當時警方獲報破門而入,發現6旬男屋主陳屍臥室,妻女伴屍關在門窗密封屋內長達多日,這次女兒伴母屍約有1週時間。

死者鄰居表示,這名男屋主早期因經商失敗,又遭詐騙金錢,便斷絕與外界往來,與妻女3人都出現精神異常情形;屋主女兒成績優異,曾就讀明星高中,但高二後出現怪異行為,封閉自我。

鄰居指出,16日以前看見死者的屋內昏暗,因沒有出門購物,以為母女兩人又被送去醫院,且出門路過都有戴上口罩,沒有聞到異味,因此,沒有特別注意。

當地鄰長表示,12年前發生妻女伴屍案後,當地村長就請託加以注意母女狀況,平時與死者還有互動,不過,死者女兒病情較嚴重,發病時,還會爬上汽車上面跳舞,有時與死者女兒打招呼,都不會回答。

鄰長指出,依死者女兒都不理人,家門也不打開的方式,並不適合獨居,社福、衛生單位一定要做好治療及安置,不然悲劇還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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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frank060606
2021/05/02 15:46
台灣法令太不完備
有錢援助友邦,沒錢做好福利

新聞事件中,顯然母親與智障女都需要人照顧,那麼,國家就該
出錢找人照顧(比方說,找個13歲以上保母,每天來三次,一次一小時,會弄茶水,會弄簡單飲食,出事會打電話,若有寵物,也看顧一下)

13歲的小孩工資也不會太高

其二,
常看新聞,小孩餓死在家,皮包骨,這新聞真叫人心疼
寵物也是一樣,沒愛心就規定不准養,

台灣人很奇怪,為何出遠門都不安排好寵物?

美國人似乎允許大於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可以充當小孩子的保母,但臺灣似乎沒有相關的法令,而臺灣對於弱勢的照顧,從本案來看,只要家屬拒絕,即使如本案情況,兩個人都是精神障礙,但臺灣政府就「把她當真」而且大概兩星期去「看一次」

這種行為,簡直就是「去看她們死了沒」的心態,而不是真心關懷這兩人的生命

這位公衛護理師已經很盡責了,出問題的事臺灣的社福制度

***

至於寵物,我聽過許多事,真的覺得臺灣對「動物權」的觀念,實在還很貧乏

這兩人顯然缺乏自理能力與正常智識,

blackjack2021/05/02 21:4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