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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偷傘賊
2010/10/29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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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一日晚上,在新莊幸福路佳瑪大賣場外,不告而取偷了別人一把綠色雨傘,抗UV的,上面還有防滴水伸縮外蓋,貼有微學館價格標籤的小偷.
妳好,我相信你路過的時候,一定有看到,在放置客戶雨傘的地方附近,大門的另一邊,正好就在賣傘,一把一百,所以在妳淹蓋自己的良知的時候,不會忘記自己買一把傘有多方便,但是你沒有,你用自己的良知,去換一把剛好也只有一百塊的雨傘.

你也許認為,只是一把傘,沒甚麼關係,但是請你看清楚這篇文章,這把傘的主人,因為光過敏的關係,所有可以遮陽的物品,對他都極其重要.如果你是在白天偷了她的傘,你最好祈禱她一路曬太陽回家,不會發作.
妳更應該知道,這幾天晚上的新莊,雨有多大,天氣有多冷,在你順手牽羊毫不羞愧的時候,傘的主人卻淋著雨走回家,但是你沒有資格說,既然附近有賣傘,為什麼我不去買一把?因為應該自掏腰包的人,是你.

也許你會說,一百塊你花不起,但是我要告訴你,就算是我買不起一百塊的傘,我也不會去偷別人的傘.因為我會想到,別人或許經濟拮据,偷了別人的傘,我自己方便了,別人該怎麼辦?因為我會知道,我的窮不是雨傘主人的錯,沒道理要他把傘賠給我.
更何況,這傘是我昨天新買的,要我今天再花一把冤枉錢,是你的話,你嘔不嘔?

我一向以居住在文化城市為榮,但是我最討厭的就是為自己方便,卻侵害他人權益的人,不是任何人丟了傘再買一把傘就好,一直被你們這些道德文盲偷傘,請問我在新莊外出帶傘,是在盲目亂灑錢嗎?你們當我賺錢都是不費吹灰之力?還是我活該欠你們的?
店家放傘的地方,並不是愛心傘,請問要怎麼呼籲你們才會聽得懂?

不要跟我說甚麼人都會犯錯或者偷傘的人逼不得已,雖小惡但不可為之,你的方便會造成別人的不便.
如果你看到這篇文章,並且知道羞愧的話,請你有空去捐一百塊給公益團體,並且把功德迴向給社會大眾.謝謝.
以後請不要再偷別人的傘,因為你不知道,自己會怎麼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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