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教師評鑑──有共識再立法 防反彈聲浪(刊於論壇)
2010/12/2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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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呼籲加速通過《教師法》修改,並納入國中小教師評鑑辦法,教師到底該不該接受評鑑,見仁見智。
據調查,近六成國中小導師同意「教師應接受評鑑」,校長則幾乎全數同意,但是否將評鑑結果與升遷、敘薪結合,想法卻大相逕庭。
校長以企業經營者的角度看待評鑑,認為評鑑與升遷、敘薪結合,才能驅使教師加強專業,讓怠惰者警惕,讓不適任者有明確的退場機制,符公平原則,也可解決「不同工卻同酬」的質疑。
就教師的立場,「好教師」的標準何在?不適任如何界定?評鑑不公時,有何申訴管道?如果沒有客觀透明的制度,即使接受評鑑,仍會產生眾多疑慮。
倡議教師評鑑者應提出完整的規畫,經過通盤考量,取得共識後,再立法規範,才不致出現非理性的反彈聲浪。主管機關也須善盡督導責任,不要讓評鑑出現不公或流於形式,否則,既無助於教師職能,也無益於學生學習。
(登載於國語日報2010年12月19日大家談教育)
據調查,近六成國中小導師同意「教師應接受評鑑」,校長則幾乎全數同意,但是否將評鑑結果與升遷、敘薪結合,想法卻大相逕庭。
校長以企業經營者的角度看待評鑑,認為評鑑與升遷、敘薪結合,才能驅使教師加強專業,讓怠惰者警惕,讓不適任者有明確的退場機制,符公平原則,也可解決「不同工卻同酬」的質疑。
就教師的立場,「好教師」的標準何在?不適任如何界定?評鑑不公時,有何申訴管道?如果沒有客觀透明的制度,即使接受評鑑,仍會產生眾多疑慮。
倡議教師評鑑者應提出完整的規畫,經過通盤考量,取得共識後,再立法規範,才不致出現非理性的反彈聲浪。主管機關也須善盡督導責任,不要讓評鑑出現不公或流於形式,否則,既無助於教師職能,也無益於學生學習。
(登載於國語日報2010年12月19日大家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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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2010/12/26 22:22夜安
兄長吉祥
這問題 還真得用心評估
主題 很好
有共識再立法 防反彈聲浪
感謝你的捧場 及推薦
再說聲 謝謝
祝新的一年
一切順心如意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 1樓.2010/12/26 19:39必須以民主為前提
民主社會,人人平等
不應該還有人評人的現象,那是專制極權!
所以,
評鑑必須以客觀事實為基礎,
絕不能允許任何人以主觀意見來評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