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昨天,高幸枝的喪禮中,洩露一個秘密,生前宣稱自己是「不離婚的女人」的高幸枝,和劉林結婚35年,因為劉林的一段外遇,高幸枝受傷很深,和劉林10多年不講話,也堅持不離婚,直到她重病,臨死前一刻,心中一切的愛怨都放下了,她終於和劉林簽下離婚同意書。
腎臟癌病逝的高幸枝,發給親友的訃文中,沒有未亡人劉林的名字,昨天的喪禮,劉林不是家屬,他只代表劉家人,到場對高幸枝遺照三鞠躬,匆匆五分鐘就閃人,離去時,不管旁人如何追問,他不發一語,讓到場的親友,十分錯愕!
事後,高幸枝生前好友透露,高幸枝在死亡前兩天,得知自己日子不多了,她特別託人請劉林到醫院見最後一面。劉林依約到了醫院,夫妻十多年不講話,再相見,依舊無言,高幸枝只是把自己簽好的那份離婚同意書給了劉林。
高幸枝好友說,「劉林外遇,那是高幸枝心中永遠的痛。可是,這些年,高幸枝的兒子在華梵大學教書,她也學佛,生命最後一刻,她想無牽無掛的走,一切愛恨情仇也放下了,所以選擇放下,也決定原諒劉林,簽了離婚同意書。」
生命最後一刻,高幸枝解開心中的結,要走得無牽無掛,不只簽了離婚同意書,也交代子女,喪禮火化,不必立牌位,她要去遊雲四海,作一個瀟灑的女人。高幸枝只交代兒子,請台灣影人協會的周遊,召集親朋好友,參加她的喪禮,讓她和好友,在殯儀館中,作最後的告別。
高幸枝最後的喪禮,不想麻煩「前夫」劉林,生前已委託喪禮公司處理一切。經歷生離死別後,劉林也放下一切恩怨,他還是來送高幸枝最後一程。
【2006/07/15 民生報】
國中程度的國文。
【杖期夫】 ㄓㄤˋ ㄐ| ㄈㄨ
解釋 妻入門後,曾服翁或姑或太翁太姑之喪,妻死,夫稱杖期夫
杖期夫:妻入門後,曾服翁或姑、或太翁太姑之喪,妻死,夫稱﹁杖期夫。
不杖期夫:妻入門前,夫之父母,或夫之祖父母已死,妻未及服喪,妻死,夫稱不杖期夫(夫之父母尚健在,妻死,亦可稱不杖期夫)。
未亡人:夫死,妻自稱「未亡人」。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