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各位大哥大姊,下次這種重大事件,就請直接打電話來說,簡訊沒聽到啦,來不及化妝打扮了,頭髮隨便梳兩下,換上紅裝,抓了手提包就衝出門,趕忙叫部計程車趕過去。
3點50分趕到,越過警察衝到排隊處,怎麼剛好在挺扁的那個惡女阿秀後面,剛好一位朋友阿吉過來,說要排我前面,太好了,讓位給他,還能排在第10個,挺扁的王大姐也趕過來了,排在我後面,原來黃慶林聯絡她,她剛好在計程車上,立刻改地點轉來高院。55分拿到號碼牌,打電話給許大姐,許大姐剛到家,看來可能趕不及拿號碼牌,她還是決定要過來,我就跟王大姐先到中華電信坐著吹冷氣,雖然我們立場不同,但是大家相處時間很久,都變成朋友了,坐了一會兒,我先去超商繳罰單買個飲料,回來王大姐已經又回去高院前面了,只好再拿著飲料過去高院門口。
下午來時,警察還來不及準備,所以只用分隔欄杆圍出警戒範圍,再用警力守住,挺扁的支持者就在警戒線外集結,快4點半,許大姐也過來了,我們兩個就站在人行道上,看著那群挺扁的人在那走動,旁聽也有許多挺扁迷站著,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過來跟民眾說話,執行長余以斌跟扁辦的江志銘還在旁邊吃麵包,許大姐跟我周圍都有警察及刑警在執勤,大家就混在一起,誰也不理誰,偶而傳來幾聲罵罵我們、罵罵馬總統的聲音,當耳邊風就行了。
沒多久惡女阿秀要求支持者靠攏,要大家喊口號給媒體記者拍攝,大家就站在我們所在人行道前面的馬路上開始喊起口號,攝影機剛好從馬路上照過來,哎呀,角度剛好把我們也拍進去了,那不玩白不玩,我坐上高院的矮牆上,跟許大姐就對著攝影機擺起倒扁手勢來,看到挺扁喊著「阿扁無罪」的聲音,許大姐也跟著喊「阿扁有罪、關到死」,本來不想出聲的我,聽到許大姐喊起來,攝影機也轉過來,好吧,拉開大嗓子,跟著挺扁的,她們喊「阿扁」,我們就喊「有罪」,順便喊「貪污有罪」、「繼續羈押」,這下可好,所有警察趕忙衝過來制止,攝影機也全部跑過來,挺扁的看到我們搶了他們的場子,氣得也衝過來,警察要我們不要喊了趕緊離開,我說:「不行阿,我們又沒錯,幹嘛離開,我還要等進場旁聽呢。」
我不肯離開,警察急了,又要擋住挺扁的在那叫囂,一付要攻擊的樣子,又不好把我推開(女生的好處
),最後警察祭出大旗,警告我不走,下次不保護我了,哎呀,這招厲害,只好說:「我現在離開會被打啦。」他們說沒關係,保護我們走出去,只好乖乖跟許大姐走了。
結果那個余以斌竟然擋住路,說:「不要走,就讓他們在這裡。」警察見到他擋路,直接一把抓住手臂,扯到旁邊空出路來,實在太爆笑了,記者還一路跟著我們拍,只好胡言亂語,沒有人權拉,言論不自由啦,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看我們人少好欺負啦,沒有公理正義啦,司法加油!警察說好啦,讓你們喊過癮了,快走吧,把我們送到貴陽街馬路口,我就跟許大姐過馬路,又到中華電信去吹冷氣了。
五點多,高院來電話通知,5點40分開始換旁聽證,6點10分開庭,5點30分跟許大姐離開中華電信,過馬路,遇到警察,警察跟我們聊天,說:「辛苦了,我支持你們堅持下去。」呵呵,得到警察的鼓勵,精神更加抖擻,再過另一邊馬路,許大姐跟我分手,我獨自走回高院,這時路邊的警察已經拿出盾牌了,看到我說:「你又回來了喔」,我說:「沒辦法阿,要換旁聽證進場了。」走到高院門口,挺扁迷擋在入口處,只好跟他們站在人行道上,一個女扁迷在馬路上對著我喊:「馬英九愛吃巧克力….」他愛吃巧克力關我啥事?真好笑,懶得看她一眼,等著進場,兩名警察過來,怕我被挺扁的打,想太多了,沒有攝影機,沒人有興趣啦。
這時高院門口正在排拒馬,路完全封死,總算拒馬搬開,騰出一個通道,挺扁迷剛好在通道口,就聽到外面傳來:「吼 ㄏㄧ咧昂撒 ㄍㄨㄣ 哩 ㄎㄧ˙(給那個紅衫軍進去),免得看了礙眼」,哈,真抱歉,那我就不客氣,搶第一個進去裡面換證了。
換了證,進大門,還要通過類似機場通關的X光機檢查,往前走到盡頭右轉上樓梯,再左轉走到盡頭,所有東西都要存放,只能拿紙筆進場,慘了,急著衝出門,筆記本帶了,竟然沒帶筆,只好先到旁邊坐著,傳個簡訊,這時剛好認識的便衣走過來,哈哈,借到筆了,趕忙進去專用第一法庭。
專用第一法庭也在走道最裡邊,進去一看差點傻眼,電視上看到的畫面,空間大又氣派,入口左邊一個矮木質隔牆(高約
幸好阿吉卡在我跟惡女阿秀中間,不過阿吉沒進來,讓位置空著,阿秀進來就放狠話,說我在法院外面罵她喔,很好,我冷笑回她:「你算哪根蔥蒜,才不屑罵呢。」王大姐立刻要我跟她換位,擋在我們中間。
6點17分陳水扁進場,扁迷紛紛站起來看動物,19分法官進場,20分正式開始,法官讓陳水扁表達意見,難得陳水扁這麼爽快,講一分鐘就說給律師去補充,沒想到三個辯護人從6點30分講到7點40分,又是怪阿珍沒讓扁知道,陳水扁無辜,最爆笑的是洪貴參律師,自己承認扁的大筆支出,都不是從陳鎮慧那付出來的(對嘛,所以大筆支出跟國務費無關),怪陳鎮慧記帳公私不分(國務費都拿來付扁家的家用支出,怎麼分?),還要坳元首特權、國家安全、國家機密,說相關單位不尊重,把總統做小了,又說龍潭案,把總統又做大了(您累了嗎?到底在罵誰呀?還真聽不出來,怎麼好像在罵陳水扁呢?);鄭文龍律師說的也好笑,說海外帳戶沒有陳水扁的名字,如何認定陳水扁有罪?(那這樣不是也可以說不是陳水扁的名字,所以不是政治獻金囉?)
7點45分休息到8點05分,開始後,審判長先問檢察官是否有意見,檢察官說跟上次陳述一樣,審判長說針對羈押進行陳述,陳水扁再度交給律師處理,8點10分石宜琳開始講海外鉅款,5.7億不能證明為不法所得,而且帳戶不是陳水扁的(那不是證明海外帳戶是陳水扁之子的,資產隨時可以提用);26分換洪貴参,再提5.7億帳戶是陳致中的(強調扁家絕對有錢嗎?),還談被羈押,訴訟權武器不對等,喪失攻防機會(那看守所該拆掉,所有犯人未三審定讞前,都該釋放在外,才有公平訴訟機會才對)。40分換鄭文龍,拍扁屁說陳水扁是優秀律師,當時沒有他們三人,扁還能在看守所內,為自己辯護,(哈,證明羈押還是可以看卷宗,做辯護的啦。喂,你們三個律師別鬧啦,是來亂的唷,在幫誰辯護啊?真累了嗎??)
9點02分石宜琳輕輕對鄭文龍搖下頭,鄭文龍趕忙做結語,結束發言,換檢察官發言,前兩位檢察官發言時間較短,第三位由越方如檢察官,越檢察官說看判決書配合卷證,事實就非常清楚,而是否羈押會隨著客觀事證而改變。另外,國泰世華銀行鉅款轉出之海外戶頭,該國至今尚未回覆司法互助的要求,資金不知是否凍結,(沒說是瑞士,也沒說是wegelin喔),至於對媒體放話的資料絕對不是特偵組傳出去的,既然是陳致中的友人,拿的是陳致中的資料,陳致中既然有資料,為何不提供給法院,不交給檢方,卻在外面放話,檢方沒有資料了解是否凍結,請陳致中提供出來。另外,有資金流向美國買了兩筆不動產,而外交出訪零用金也有30餘萬美元流入陳致中帳戶內,顯示扁家在海外仍有豐厚的資產(沒有說美國又查出兩個帳戶喔),9點40分發言完畢。
換陳水扁發言了,陳水扁開始砲轟,又說馬英九重罪沒被羈押,還談總統府密道(哇咧,應該是食道吧,總統府員工到國防部餐廳吃飯走的通道,大家都知道阿),講得一副氣憤填膺、自大傲慢的神情(真是破功了,剛才的卑躬屈膝怎麼消失了呢?),因為廢話太多,所以沒有紀錄,讓手休息,談到10點25分結束,休息等合議庭評議。
法庭清空,全部到走廊外面休息,所有人擠在一起,我坐在椅上閉眼休息,挺扁迷就在旁邊椅上聊天,三位律師出來,大家都圍過來,記者問他們認為結果會如何?律師表示檢察官沒新事證,應該可以交保吧,看來挺扁的人都樂觀以待,還一派輕鬆在聊天,談到什麼HOTEL(第二天才知道原來有人玩過頭,爽死了),我拿手機出來跟朋友傳簡訊,朋友問我覺得如何,我回答,律師說會放,但是我看是繼續羈押。
時間過得真慢,記者們在旁邊談NBA,看來有一個本來要去看,被臨時抓來出公差,有點不爽的樣子,凌晨00點5分,可以進場了,10分法官進場,開始宣讀,講到第三點,聽出來要繼續羈押了,記者跑出去一半播報,其他人繼續聽下去,唸完七點裁定內容,審判長立刻喊退庭,法警喊:「立正、坐下」,坐下?應該是退庭回家啦,三位法官離開現場,全場鴉雀無聲,沒人動作,我趕緊趁機出去,換了背包回來就走下樓梯(忘記對檢察官喊辛苦了,謝謝
)。
走到大門口,裡面記者忙著連線播報,門外挺扁支持者還不知結果,安靜無聲,拒馬內警察大陣仗排排站,一位警察看到我,問我結束了喔,我說對呀,怎麼出去呢?警察說左邊拒馬有個出口,問我要現在走還是等晚一點,笑話,當然趁還沒鬧之前先走囉,立刻從出口鑽出去,往台北地院方向走去。
挺扁的阿良迎面小跑過來,看到我笑嘻嘻跟我打招呼(別懷疑唷,7月10日時還當著一堆人指著我罵,我還叫他滾一邊去的那一個人),問我:「釋放出來了嗎?」,我回答:「沒有,繼續羈押,過去鬧吧。」手指著後方,我們就錯身而過了。地院北側巷道被拒馬擋住了,繼續前進,地院前面階梯有人問我,結果出來了嗎?我回答繼續羈押,看那個人高興喊yes,還好不是挺扁的人。
南側巷道通的,轉進去,要往重慶南路走去,看到一排警察拿著盾牌擋住去路,還好負責長官認得,問我要往哪裡走,我說要走去中正紀念堂回家,能否通過,他們開個缺口讓我過去,從重慶南路走到司法院前面,又是大陣仗警察在鎮守,長官又過來問我,往哪裡走,我回答去中正紀念堂,放我通行,走到路口等紅綠燈要過去北一女那邊,一位警察小跑過來,說分局長擔心我安危,希望我不要左轉到貴陽街,再去鬧那群挺扁的,哈哈,好不容易撐到凌晨,還得走一個小時回家,哪有力氣去跟挺扁的興災樂禍,我們贏了就夠了,還是回家舒服些。跟警察道別,乘著涼風,一路爽快走回家去。
呵呵,要準備出門聚會了,雙十國慶快樂,沒時間重新檢查錯字了,等回家有空再來校正囉。
今天聚會地點:台北市二二八公園衡陽路入口左側涼亭,如果下雨就移到音樂台上面,晚上六點到十點,歡迎參加。
補充:晚上夥伴到公園聚會,侯哥、侯嫂、吳阿姨提前離開;美鳳姐9點50左右過來,未能參與合照。其他參與夥伴:呂校長、馬奶奶、新竹奶奶、楊阿姨、駱姐、陳大姐、許大姐、詹老師、阿德、小蔡、張大哥、小業、筱蒨。已徵得夥伴同意放上部落格。
- 16樓.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2009/10/18 09:01為我表率, 喉舌
真是精采, 參加歷史, 快人快事, 真奇女子! 您選議員, 我幫抬轎。呵呵,依據統計指出,有笨同事會讓自己得心臟病的機率大增,我還不想得心臟病,所以還是當個小老百姓活得快活自在些,議員還是給別人去做就行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8 23:13回覆 - 15樓. 木旁....2009/10/13 22:01佩服
妳真是辛苦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我真的很佩服妳們
(也佩服那些挺扁無悔的人)
是阿,有時候覺得她們的忠心跟認真也是很讓人佩服的,畢竟許多人看起來可以很確定也不是花錢動員來的,只可惜缺少智慧的判斷,被無恥政客所利用。
大家都認為對方的耐力跟毅力無法動搖,所以大部分時間也就彼此忍耐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22:08回覆
- 14樓. NetSpider2009/10/13 19:42保 重
某人的319 探案沒有新線索辦不下去,
又不甘寂寞,只好來鬧鬧場 - 13樓. 大老鷹姐姐2009/10/13 18:21大探長:您對我的批評,感謝
您在319槍擊案上的努力,有目共睹。成真之事,應是誤會,願誤會早日冰釋。
另外,此處是否可留給有關陳水扁案情之討論,在陳水扁貪污案未定案前,所有個人恩怨,可否暫且放下,一切以大局,以公義為重。

鷹姐:
我跟他沒有個人恩怨啦,筱蒨是來這裡反貪腐監督扁案的,打從95年開始出來,就沒有把敵人轉移過,目標永遠針對貪污扁,所有行動、活動都跟反貪倒扁有關。
偏偏有人卻是拿著肅貪倒扁大旗,在那意圖製造混淆,謀取自身利益,我不過是點出這一點來,卻遭到大探長猛烈抨擊,甚至不斷污衊抹黑,行為舉止令人不解,而且其用心並非單純,所以現在我決定訴諸法律公評,讓真相得以調查,就像大探長說的:只有內心隱藏邪惡的人,才畏懼正義的挑戰。
所以就讓司法來解決一切就好,鷹姐的好意,對有特別意圖的人來說,是沒有用的。之後大探長的發言,大家直接忽略就好,不用回應,所有資料我也不再刪除,提供法院作為證據資料。不好意思,讓各位為我煩心了,筱蒨對大家說聲抱歉及謝謝。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9:03回覆
呵,對了,將來可能要麻煩鷹姐作證,如果鷹姐允許的話。
(如果不方便,不用勉強,沒關係,看來可能要開同學會,要找非常多的證人出來作證,真是大工程。
)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9:05回覆 - 12樓. 沒有主題2009/10/13 17:33體力戰要加油
看起來前總統八成要三不五時來這麼個抗告,這可是個體力活哩,加油加油對呀,真是超級大活寶一個,怕社會上太無聊了,所以要不時製造點新聞出來,順便喊狼來了(不對,狼要放出來了
),訓練台灣老百姓的抗壓力及幽默感,可惜我們就要跟著練習跑百米,搶時間,看誰最快時間趕到高院排隊。
還好我跟許大姐只要派兩個人出來就行了,他們要派4、50人出來,比較辛苦些,算一算,划得來啦。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7:50回覆
- 11樓. paulao2009/10/13 16:11還在網上這樣沒完沒了啊?
你下面還有得忙的,就先擱著吧!有理沒理說不清,我碰到太多了,別再回應他了..我也不想阿
,問題是就是有人有目的過來打烏賊戰,花時間來毀謗、操弄,希望讓大家看了心煩,不再過來我的部落格阿,他不是暗示大家,要查扁案資料,不一定非要來我這裡不可。
現在只能把相關資料整理出來,直接去法院告他妨害名譽,就讓法律去證明一切吧。

所以不好意思囉,接下來如果他還有貼文,都不會刪除,作為證據提供法院參考了,請大家多多包涵,感謝!m(__)m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7:03回覆 - 10樓. ttt3082009/10/13 12:34妳還能忍嗎?
真厲害
正常人想不到的他都想到了
哈哈哈,本來是讓他自取其辱就好,不想跟他計較

但是他現在連紅衫軍聯絡網的版主、仁義之獅的夥伴,甚至大老鷹姐姐、您、Lisa都拿出來挖苦、嘲笑,我不會容許我的夥伴跟朋友這樣被人家糟蹋還不吭聲的。

所以也只好學他去控告penquin毀謗的作法,對他提出同樣的控訴,就讓司法去解決,讓他自以為是「有所本」的內容公諸社會,看看是我重蹈penquin的覆轍,還是他才是penquin的接班人。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3:10回覆
- 9樓. ttt3082009/10/13 11:36真的把所有網友看扁了
簡直變態.不可理喻
這半個月來明明只看到一隻被拋棄的"流浪狗"在那狂吠
還來女子被性侵?????
8樓. Lisa2009/10/13 04:03堅持,就會看到成果.......
大多數人光看法院外那群失控叫囂的人群就卻步了,妳還能用開朗的心情面對這些困難的狀況,真是不簡單!
最近特偵組簡直被罵翻了,名嘴的部分言論甚至近乎人身攻擊,似乎不押陳致中就是放水,失職。
我想特偵組是不想一次把手上的牌打到底,好把更多的錢追回來。畢竟這案子之複雜,所面對的被告人心之險惡,讓檢察官在出牌時須處處小心,深怕一招錯步步錯;否則若如同名嘴所言把陳致中押起來就好了,但押起來他還是不吐實怎麼辦?畢竟那是數十億以上的錢財!況且錢已經牢牢地釘在國外了,只要不是真正的終生監禁,有幾個人會老實說清楚?
我只希望不是像部分人士猜測的,不押陳致中是為了不想讓人覺得對扁家趕盡殺絕;若是將如此善意用在這種人身上,就太不值得了!
說真的押了陳致中又怎樣?如果您有數十億的現金在海外,您堅不吐實,以目前洗錢罪判刑不到七年,關一關出來還年輕,三代吃不完,誰會嚇到把錢說出來,全部落空,還變成貪污罪,而且可能判無期徒刑?如果是您,您會選擇怎麼做?
羈押對吳景茂、陳鎮慧有效,是因為錢不是給他們的,他們何必幫人受罪。
早說名嘴愚蠢無知,還只會放雞屎,怎麼就一堆人跟著瞎起鬨,打戰也要講究戰術、戰略,這些名嘴要關陳致中的戰術笨到極點,就只看到關了後,絕對把綠營跟淺綠的中間選民情緒再度挑起來,讓社會對立更嚴重,現在是在辦司法案件,不是搞情緒爽,發洩情緒就好了。
看到一個羈押陳致中,可以污衊司法人員到如此程度,真不知道名嘴打著「正義」的大旗,還要幫助敵人攻擊夥伴到哪時候?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3:04回覆
法院外的那群人,第一次看了或許會害怕吧(我也忘了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3:16回覆
),但是看了十個月,還真是有點麻痺了,而且很多都已經交手過了,個性、作為都有一定了解,7/10從凌晨零點到早上9點半,沒有警察時的短兵相接,到有警察時的肢體對抗,都已經遭遇過了,老實說,那天算是小兒科,只覺得整個感覺很爆笑而已,實在害怕不起來。
- 7樓. 大老鷹姐姐2009/10/13 01:56陳水扁現在為了救自己,真的是全力賣台與矮化台灣主權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011/4/1sqsm.html未控告歐巴馬扁祈求美下令馬放人 自稱總統任內是美國「軍政府」代理人、台灣民政長官
更新日期:2009/10/11 02:02 劉屏/華盛頓十日電 中國時報【劉屏/華盛頓十日電】
根據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供的資料,前總統陳水扁並沒有「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而是「祈求」(pray)美國法院下令美國的軍政府指示馬英九總統立即放扁,並撤銷對扁的無期徒刑判決。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已在周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故不予受理。根據法院在九日提供的訴狀,陳水扁表示,依據《舊金山和約》,美國在台灣行使軍事占領,迄今未變,所以他的八年總統任內,他不但是三軍統帥,也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是實際的台灣民政長官。
陳水扁指出,他在任內經常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且直到今天,軍政府依然活躍。中華民國總統有許多職責,但有關台灣之事,美國軍政府是「至高無上」的。他表示,擔任總統期間,他知悉了軍政府存在的事實,他也接受軍政府的命令。這個軍政府是台灣的最高權力機構,唯有到了危急關頭,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就是這樣的時刻。他面臨政治迫害,所以向法院及全世界披露軍政府,並要求軍政府出面保護他。
他在請願訴狀中提出數項要求,包括法院應命令涉台之美國軍政府承認他是軍政府在台灣的代理人;法院應下令美國軍政府指示「現任的台灣實際民政長官」中止對他的訴究,撤銷無期徒刑之判決,並恢復他的人權及公民權利。
他說,依據美國判例,占領地的民政長官不受當地法院管轄,所以中華民國無權審訊他。他又說,美國是主要占領國,中華民國是次要占領國;他代表的是主要占領國,依判例不受次要占領國的法院侵犯,所以美國軍政府應該保護他。他說,唯有適當組成的軍事委員會才有權審訊他。
他在訴狀中稱馬英九是現任實際民政長官、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他說,台灣地位未定。他的請願不是尋求解決台灣主權問題,只是尋求美國承認他、保護他。

看到一個人可以無恥到賣掉全台灣老百姓也不在乎,真的是嘆為觀止,瞠目結舌。
陳水扁的行徑只能用瘋狂(可不是發瘋唷)來形容,不計代價毀掉全台灣也要鑽逃生之漏洞,這種人已經無可救藥,但是集整黨力量去挺一個貪污賣台的無恥政客,這個政黨的無恥更加令人不恥。
筱 蒨-Lucifer 於 2009/10/13 13:45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