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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候選人涉挪用廟款招待里長澎湖旅遊賄選 檢方搜索4處、傳訊13人 聲押2人
2026/10/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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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市議員候選人涉嫌挪用寺廟公款招待里長旅遊賄選案,查出林姓市議員候選人疑利用擔任財團法人○○巖觀音寺董事長的機會,挪用寺廟公款,於今年4月以寺廟名義安排桃園市龜山區多名里長免費前往澎湖進行三天兩夜旅遊,涉嫌藉此爭取選舉支持。檢方28日持搜索票搜索寺廟及相關人員住居所共4處,並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3人到案,經訊問後,認定林姓候選人及寺廟顏姓董事涉犯賄選及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檢察長張春暉獲悉相關情資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劉威宏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及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調查。

檢方指出,專案小組經深入查訪、蒐集相關事證及調閱資料後,發現林姓候選人與顏姓寺廟董事,疑於今年4月以○○巖觀音寺名義舉辦澎湖旅遊活動,參與者除寺廟信徒及員工外,還包括多名龜山區里長,因而懷疑活動涉及以招待旅遊方式提供不正利益,作為爭取選票的手段。

檢方認為蒐證時機成熟,於28日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巖觀音寺及林姓候選人等相關人員住居所共4處,並傳喚林姓候選人、顏姓董事及寺廟員工6人,以及里長、志工等相關證人5人,合計13人到案說明。桃檢並動員6名檢察官進行訊問。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姓候選人及顏姓董事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行求、交付不正利益罪,以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到案人員則均請回。

桃園地檢署強調,公平、公正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任何以現金、贈禮、餐會或招待旅遊等方式提供利益,藉以影響選民投票意向的行為,都將列為查察重點。檢方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切勿因人情壓力或心存僥倖而隱忍,可撥打免費檢舉專線 0800-024-099 提出檢舉,檢舉人身分將依法保密,符合規定者並可核發檢舉獎金,共同維護乾淨、公正的選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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