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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版本的「瘋泉」
2020/05/3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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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夏日早晨,最是爬梳時節。

昨日寫的文章,引用了紀伯倫的故事;承蒙網友「沒有我這個人」先生指教,指出《宋書.袁粲傳》有類似的故事。而早先也有人引用了「瘋泉」的情節,並說是來自於古希臘寓言。我也依稀記得佛經《雜譬喻經》裡有類似故事。除了希臘的版本我爬梳不到,可以把其他幾個版本拿來做個比較。且按時代順序編排如下。

二十世紀寫成的紀伯倫《瘋人‧明智的國王》是如此的:
從前,有位威嚴而英明的國王統治著遙遠的威蘭尼城。 他的權勢令人敬畏,他的智慧令他廣受人民愛戴。城中心有一口井,井水清澈泠冽,全城居民都從這口井中汲水飲用,國王和廷臣們也不例外,因為城裡沒有別的井了。
一天晚上,大家都睡著了,一個女巫來到這個城市,向井裡滴了七滴奇怪的液體,念道:「從這一刻起,凡是喝了井水的人都將變成瘋子。」
第二天早上,除了國王和他的御前大臣,所有的居民都喝了井水,變成了瘋子。那一天,所有的人什麼事都不做,只是互相耳語:「國王瘋了。我們國王和他的御前大臣都喪失理智了。我們當然不能讓一個瘋子統治國家。 我們必須廢黜他。」
那天傍晚,國王命人用金杯去井裡取水。水來了,國王喝了一大口,然後遞給他的御前大臣也喝了。於是,那遙遠的威蘭尼城一片歡欣鼓舞,因為國王和他的大臣恢復了理智。

五世紀中成書的《宋書.袁粲傳》的故事是:
「昔有一國,國中一水,號曰狂泉。國人飲此水,無不狂,唯國君穿井而汲,獨得無恙。國人既並狂,反謂國主之不狂為狂。於是聚謀,共執國主,療其狂疾。火艾針藥,莫不畢具。國主不任其苦,於是到泉所酌水飲之,飲畢便狂。君臣大小,其狂若一,眾乃歡然。」
與紀版的差距在於:國王知道這水不好,所以他喝「特供」別的井的水,所以不瘋;但到頭來他的臣民忍受不了國王特權,酷刑拷打之下,國王被迫喝了此水。一國俱瘋,「眾乃歡然」。

現在來看佛經。《雜譬喻經》最早是由三世紀的僧康會譯成中文。在印度它成書的年代,應不會早於西元前五世紀。比起其他版本,它的故事最為詳盡:
「外國時有惡雨,若墮江湖河井城池水中,人食此水,令人狂醉七日乃解。
時有國王多智善相,惡雨雲起王以知之,便蓋一井令雨不入。時百官群臣食惡雨水,舉朝皆狂脫衣赤裸,泥土塗頭而坐王廳上,唯王一人獨不狂也,服常所著衣天冠瓔珞坐于本床。一切群臣不自知狂,反謂王為大狂,何故所著獨爾?
眾人皆相謂言:『此非小事,思共宜之。』王恐諸臣欲反,便自怖懅語諸臣言:『我有良藥能愈此病,諸人小停,待我服藥須臾當出。』王便入宮脫所著服,以泥塗面須臾還出,一切群臣見皆大喜謂法應爾,不自知狂。
七日之後群臣醒悟大自慚愧,各著衣冠而來朝會,王故如前赤裸而坐,諸臣皆驚怪而問言:『王常多智,何故若是?』王答臣言:『我心常定無變易也,以汝狂故反謂我狂,以故若是,非實心也。』」

這個版本的故事頗多轉折:首先,令人瘋狂的水,來自天上的「惡雨」;而國王事先知道,運用這資訊上的不對稱,將他專用的水源蓋住,所以不瘋。其次,國王自始至終是清醒的─他始終沒喝「狂泉」;他是為了避免臣民的反叛而以泥塗面、假裝瘋狂。最後,當恢復理智的人民大驚小怪來問國王為何赤裸而坐時,還道貌岸然的說:我可是從來都不變、都很清醒、都高高在上的啊。

中國人大表決「港版國安法」時的票數是2878:1。據說會場一片歡欣鼓舞。

其實我想,背後那個高高在上,清醒地掌握權力的人,心裡可能也在暗笑:你們,就這麼輕易地把理智跟尊嚴賣給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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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麵線
2020/05/31 10:21

民主是施政以民為主的手段而非目的,如果以能否投票當作是否為民主的界定,就太無知了。人權是為保護大多數人生存的權利,而不是提供少數人造反的藉口。民主與人權在亂世之時都是指引方向的明燈,但在治世之時,就顯得太多餘了。有一句常被引用的屁話--沒有最民主只有更民主--就是十足的廣告詞,這句話忽略了民主是手段而非目的的本質,聽起來很有道理也容易朗朗上口,但是思考之後卻是空洞的。

向來認為版主是智者,應該不是看了廣告就會相信的人吧?

承蒙指教! 曉煒2020/05/31 22:22回覆
1樓. 安心
2020/05/30 13:17
這些個故事沒有問題,但是版主用來嘲諷〝把理智跟尊嚴賣給〞習老大,卻是邏輯上有問題,因為如果習老大是智者,那麼人大代表就不算是賣理智跟尊嚴,如果人大代表是賣理智跟尊嚴,則習老大並非故事中的賢智國王,而是奸詐獨夫了!
另外,中共專制政權雖然是世界逆流,但是世界潮流現代的人權自由卻沒讓世界更祥和安樂,英美法仍時不時就大罷工加大暴動,臺灣為了跟上世界潮流也同婚合法,及廢除通姦罪了!然而這只會讓人類的動物性欲流無所拘束,而不是人格靈性的自由。那些說〝婚姻家庭要靠自己經營,不能靠法律,〞的法官,根本是腦袋灌水,如果他們講的是合理的,那麼也應該廢掉背信、詐欺、洩密的罪刑,因為財產技術都應該由公司或個人自己經營保管,不應該靠法律保護,不要隨便信任承諾或合約了!要不然那一份結婚證書,及結婚登記是算甚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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