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扁案或扁家弊案的人,
陸續在翻供,
主要的目的當然是求自保,
但是卻反而讓自己更身陷險地,
不知這種自保到底是聰明?還是自殺的行為?
最特別的是李界的翻供和陳水扁的辯詞。
李界木今天說,3千萬元是謝金,
是因為感謝他將龍潭併入竹科節省不少程序的謝金,
他原本還推辭,
後來盛情難卻而收下,
而且用於裝修房屋,
沒有中飽私囊……
這種說詞,實在可笑。
更可悲的是,
他想脫罪,
也想到只有切割阿扁的關係,
才能脫去貪瀆的罪證,
可是他卻忽略了一點,
公務員本來就該盡責任於自己負責的事務,
哪有公務員做事還要接受民眾甚至是當事人的酬謝。
如果公務員辦事都有謝金可以拿,
整個政府豈不是紅包滿天飛,
事前的請託要送禮,
事後的完成要送錢,
這個政府從頭到尾都只有金錢、只有謝禮,
那還要民意代表做什麼?
還要審計單位做什麼?
還有需要編預算、人事費或作業費嗎?
李界木是竹科管理局長呢!
太諕讕了吧!
另一個則是阿扁對於蔡銘哲證詞的反駁和自我辯解。
阿扁說,吳淑珍沒跟他提過龍潭案、而李界木去官邸時,他不知道;
因為他直接上二樓,
阿珍才告訴他李界木要和他見面或報告,
李界木來官邸,
他事前都不知情,
總統辦公室也沒有排入行程……。
這不是自欺欺人的辯詞嗎?
李界木去官邸,
如果官邸不做會客紀錄,
這個官邸的安全警戒何在?
官邸的總管不被馬上撤職才奇怪。
第二個,
阿扁說吳淑珍沒跟他提過龍澤案,
他在特偵組接受偵訊時才知道有「龍潭案」,
可是別忘了,
他的供詞是:阿珍告訴他李界木到官邸了,
在官邸等著要向阿扁報告,
那這一段,是在特偵組訊問過阿扁之後的事嗎?
阿扁自己向法院招認:他知道龍潭案,
因為李界木跑到官邸去等他從總統府返回官邸,
而阿扁為了製作自己不在場、不知情的證明,
特意一回家就跑到二樓去,
等阿珍「告訴」他;李界木在一樓等著要向他報告。
這個情節,與辜仲諒所說,阿扁與阿珍是一體的兩面,
就是同樣的意思:
一個人開口或暗示,
另一個人當作直接的作業窗口。
從阿扁的證詞,
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
阿扁與阿珍這一套雙簧已唱了很久,
非常熟練了。
而可悲的是李界木,
本來已經被認定是坦白從寬,
為何又會想要刻意去砍斷自己的生路?
悲啊!
真是自作孽啊!
【以下是引自nownews的片段】
陳水扁則辯稱,吳淑珍從來沒有跟他提過龍潭案,去年下半年接受特偵組偵訊時,他才知道有龍潭購地案的問題。他進一步指出,他沒有聽過吳淑珍有談過要李界木向他見面或報告,當天是他回家後直接上到二樓,吳淑珍告訴他李界木在會客室等他,才知道李界木到總統官邸,李界木來官邸他事前不知情,當時總統辦公室也都沒有排入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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