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國榮被政大教評會覺議不續任,
學者認為校教評會引述朋友的話批評政大的決議,令他的友人感到
「 政大真可恥……」,
說實在的,
我對學者和他的朋友這種心態,覺得失望透頂!
學者認為莊國榮應該去政大抗議,
這是私人的想法,
決定權在個人。
但政大校教評的決議不對嗎?不可以嗎?
依據從系、院的決議事項,
由校做最後的定奪,
整個程序還是由下而上,從其中各階段的建議事項擇一而為,
在校教評也是以14比7的決議通過。
試問:政大校教評的決議,
有哪一個階段是「違規」、「違法」?
那要如何決議,才會「滿足」學者心中的衡平與比例?
學者提及,支持不續聘的委員認為莊國榮前幾個月的言論 令人 不解與厭惡,但他質疑這些言論 的「行為不檢」「嚴重傷害」政大校譽了嗎?也質疑對莊處分,以等同死刑方式,以無關專業考量,剝奪教師在政大工作的權利。
那,該如何「處置」才比較好呢?學者才覺得均衡相當呢?
不論莊國榮在其領域內有多少的專業,他在主祕期間所表現的行為,
言談之粗鄙與挑釁,如果只是要回歸到讓他自己去承擔、受社會公評,
未免也太鄉愿了吧!
這又是哪門子的學者之間「官官相護」呢!
從莊國榮在拆匾至昨天記者會的「天皇說」,
有多少不當的言行,
有多少失控的舉止,
有多少性別歧視、
攻擊挑釁、撕裂族群、歧視族群之間平等地位的言行舉行?
學者認為校教評14位支持不續聘的教師們處分不當,
那,該講些能說服大家的法理吧!
掉書包搬了哲學家的話來引證自己的論述,
把莊國榮前一天主張的「言論自由」和他的教學分割,
這是哪門子的教育心態和教育沙文主義?
莊國榮那些充滿爭議性的言語,
能被認為是「言論自由」嗎?
如果這些話可以被認定屬於「言論自由」的層次,
過去因誹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而被起訴、緩起訴、判刑的人,
都可以到各縣市地檢署、地方法院去排隊抗議,或學莊國榮一樣裝可憐、「預定」7月1日絕食抗議了……。
從來沒想到,
莊國榮的那些說話,
竟會被認為是言論自由?……哈哈!
憲法和公法學者都要再自我警醒了!
實在悲哀,
更實在的,
續不續聘,
學校本來就有權利;
今天莊國榮惹事,
依法行事的校教評委員卻反而被認為處分過當、心態不對,
可是,學者也應該想想,
莊國榮爆出粗言風波後,
當晚逼著他辭職的,是官位比他還高的綠營元老,
當時,莊國榮被迫辭職時,
學者為何不跳出來,
要求總統府和行政院承認錯誤、讓莊國榮風光地轉回教職或另予任用?
學者論政,
簡直沒有多少令人發想之處;
說更難聽點,
政大沒有必要、沒有責任維持莊國榮的教職和教育終身俸;
反而,應該建立更明確的退場機制,
隨時檢討教師是否值 得聘任,
徹底針對老師們的教學品質、勤惰、人格檢討,建立審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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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隨便說說2008/06/23 22:25該尊重政大教評會的決議
個人也覺得政大對莊國榮的處分太重,但這只是我個人意見
重點是 政大教評會的決議也是民主程序的結果,沒甚麼好批評的!
- 1樓.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2008/06/23 01:36它是有言論自由,老朽有聽歌自由 ! 誰理它 ?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196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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