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客家 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2012/05/0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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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客家 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
‧指導單位:教育部、桃園縣政府
‧主辦單位:桃園縣新屋國小
‧承辦單位:桃園縣新屋國小志工團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桃園縣101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認證資格:(符合以下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一)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縣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縣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二)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家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三)持有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證書者。
(四)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客家語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者。
(五)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退休教師,91年在職期間,參加客家語相關研習72小時以上證明者。
(六)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公立幼稚園)現職教師,提出教師證及91年以後參加客家語初進階72小時以上證明者。
三、報名時間:101年6月6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止;地點:新屋國小。
四、報名人數:100名(額滿即截止)。
五、專業培訓課程時間:101年7月2日至7月6日,共5天,請假2小時以上者不發給證書(且須參加第5天的結業式及筆試)。
◎附件下載:教學支援人員研習計劃-新屋公告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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