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所反對的財團是其來有自。現在要朋友們注意一件事:下面的這一段話,公司根本沒有壟斷的特權。
【無政府資本主義所不允許的社會架構之一,是企圖要求擁有比形成它的個體更大主權的社會,國家便是主要的例子,但現代的公司也是另一個例子,依據無政府資本主義的定義,公司是一種藉著它在法律上的實體與一般個人不同的優勢,來掩蓋在幕後擁有並操控公司的那些人的行徑所應負起的法 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羅斯巴德對於公司有著更狹隘的定義:「公司根本沒有壟斷的特權;它們是由一些人集合資本所自由結合的。在完全自由的市場裡,這樣的人 會直接地向他們的債權人聲明,他們的債務責任只限於債權人們對公司投資的那一部分特定的資本……」不過,這只解釋了公司所有人向債權人借債的協議裡所應負起的特定責任,並不能解釋其他的債務行為,例如瀆職或犯罪。】
說實在的用下面這一段話來形容台灣目前的現狀非常恰當不過了。
【無政府資本主義制度裡的風險之一,便是可能有一些人以非法的海盜或侵略行為來操縱或剝削這個制度,創建一些私下募款經營的準軍事公司和幫派。但這些都不符合無政府資本主義所提倡的制度,在無政府資本主義者看來,這些只不過是朝向完全的無政府狀態和封建制度罷了。】
到底我們還是一個自由開放民主的社會,自由經濟慣了,以民為本的社會,但現在好像漸漸走向過去的君主封建主義,這個君主封建是以財團為首的封建主義,財團就是駐守在各地的公侯,千萬個公侯擁一個主君,這也難怪,在現在主君眼裡只看見圍繞在身邊的公侯,只知道公侯要的是什麼不知道其子民百姓的生活要什麼。
一個證所稅~~證交稅~~搞得烏煙瘴氣。法人600萬,散戶300萬要繳稅,散戶有比法人錢多嗎?散戶和法人不是都在玩股票嗎?為什麼訂的標準不一樣?通通給他300萬都繳稅!才是符合公平正義!
不要讓財團變成另一個壟斷社會的封建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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