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後,真能「實價課稅」嗎?
--- 不動產買賣「實價登錄」為何?影響是什麼?與未來「實價課稅」關聯
自馬政府討論稅改後,立法院亦已於100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正案,明訂權利人(土地、房屋買方)、地政士、仲介業、代銷業者,應在買賣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起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和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亦即「實價登錄」;即將於101年7月1日實施。「實價登錄」後,凡不動產的買賣交易,乃至於租賃,皆需要按實登錄價格。
分析未來趨勢如下:
一、何謂實價課稅:
未來財政部擬用現在預售屋換約獲利課稅方式課徵已有登錄實價者。
*獲利 = 本次出售價 – 前次已登錄之成交價格
將此獲利作為課稅數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二、實價課稅不會很快到來:
由於目前官方的規劃中,「實價登錄」會是「實價課稅」的基礎,因此至少會是在兩、三年後,「實價課稅」才”有機會”上路。
三、如施行實價課稅會遭遇的困難:
技術上,實價登錄能涵蓋全台的不動產之機會微乎其微,舉例:世代相傳的祖厝,從來不曾有交易記錄,自然無法有計算獲利的被減項(*獲利 = 出售價 – 成本) 要以當初造價計算,這中間的通貨膨脹,如何將過去的價格換算成現在的相對值,恐怕也沒有一個標準可以讓人信服,想要屋主認同必然會是一大難事。再者,如果上一次移轉的原因是贈與,亦無所謂”市價”可循。所以要施行實價登錄,勢必要有良好的配套措施,否則一定帶來廣大民眾的反彈。
四、不動產交易課稅標準,逐步往市價趨近:
另一方面,財政部已逐年在調高現行課稅的標準,如同作者一文:賣屋成本將逐漸提高_100年度所得稅申報_財產交易所http://blog.udn.com/vectorchu/6411266
*精華摘錄:100年售屋,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已從房屋課稅現值的37%調至42%;另外土地公告現值也已在這一、兩年作大幅的調升,故土地、房屋二者課稅數額都已逐年且快速上調而趨近市價。
五、未來可能採「雙軌制」:
推估未來不動產交易課稅,可能採「雙軌制」,一者是已有「實價登錄」記錄者,會按實價課稅。另一方面,未曾有過「實價登錄」記錄者,則按課稅現值去乘上一個較高的稅率課稅。
簡言之,就把有過「實價登錄」記錄者,以預售屋買賣(換約)的課稅方式處理,其餘的標的則以現行的課稅方式為之。
五、未來房屋出租的屋主,將大量減少漏報情形。這個趨勢也必然衝擊租賃市場。
由於稅捐改革一向影響甚鉅,而且牽動政治選情。就像2010年拋出的奢移稅議題及後來的立法通過,平息民怨的成份就很重,當然這也是對的事,確實也已經將成交量給打了下去。未來實價課稅有所謂三年的緩衝,值得我們留意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