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內容由劉宏恩提供
(新增:台北律師公會對此事件之聲明及圖片一張)
有學生問我:怎麼沒針對華航諾富特(Novotel)桃園機場飯店的房客遭破門而入的事件,發文罵警方和罵飯店人員違法。
沒有發文罵他們的原因,就跟我剛知道鄭捷殺人事件的新聞時並沒有發文罵鄭捷的原因,是一樣的。那樣的新聞讓人感到震驚、無法置信、心中沮喪、害怕和憤怒。
但是你不會想要浪費唇舌罵鄭捷。因為他就是不正常、就是有病,就算你罵他違法他也絲毫不會在乎。
很遺憾,我們的執法人員和華航飯店,竟然也是一樣。鄭捷不會在乎他捅了無辜民眾幾十刀,這些執法人員和黨國企業投資的飯店,也不會在乎他們把珍貴的民主法治殺害弄死。
國家機器的執法人員因為高層施壓指示,表現荒腔走板已經不是第一次,即使我們拍下違法警員的特寫照片,政府事後也會說「找不到此人」。一想到這裡大家應該心裡有數:想要追究執法人員責任的可能性,令人哀莫大於心死。
但 是,對於這家華航諾富特飯店則不一樣。歷年來法院裡有過多次判決,明確表示如下的法律見解:「在承租期間合法終止之前,房東不得擅自進入房客房間,即使房 客違反租約(如欠繳租金)也不可以,否則觸法」。既然華航諾富特飯店這麼勇於承擔責任,發出新聞稿表示上午去破門而入的是他們,不是警方或國安人員,那麼 很好,請住客依法讓這家華航飯店和工作人員承擔應有的刑事犯罪責任與民事侵權責任。
底下是台北律師公會於6月26日針對此事件的聲明,可供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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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針對報載諾富特飯店破門事件之聲明】
103年6月26日
昨日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下稱諾富特飯店)飯店人員以「Room Service」為名破門進入旅館房間,並要求賴中強等人全部離開房間之事件,本會基於保障人權之理念,特此呼籲及聲明如下:
一、住居權及隱私權為憲法保障之權利,不得無故侵犯。
憲 法第10條明文保障人民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保障範圍除人民之住宅外,亦包括公共廁所、租用之KTV包廂及旅館房間等當事人得以進行私密活動之隱密空間,而 隱私權亦為大法官歷來所承認之憲法基本權利。即使身為國家機關之警察欲臨檢旅館房間,依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亦不得任意進行,而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 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方得為之。昨日據報不具任何強制處分權力之「旅館人員」恣意以確認身分為由強行破門入內,顯然違法。
二、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並非旅館保全得破門而入之法令依據。
諾 富特飯店之新聞稿指出,其係依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1條第6款規定報請警察機關處理云云,姑不論該規則僅為主管機關對旅館業之管理規則,而非授權旅館業 者執行公權力之依據,且旅館業縱得因此通知警察到場處理,到場之警察亦須遵循前揭釋字第535號解釋所揭櫫之原則方得進行臨檢,而依昨日客觀情形顯難認為 賴中強等人係於旅館房間內從事任何犯罪行為,諾富特飯店究竟有何權利及法律依據甚至有何必要性破門進入房間,實令人費解。
三、相關警察或情治單位亦難脫其責。
若 有警察或情治單位直接參與或指揮諾富特飯店人員破門,不僅嚴重濫權,更有共同構成侵入住居罪之可能。若如報載,實際破門者為旅館保全人員,航空警察局僅於 現場「蒐證」而未直接涉入,則職司維護治安打擊犯罪之警察單位,非但未加以阻止,甚至配合諾富特飯店人員限制在場人員之行動及飲食,誠難想像。
綜上所述,本會認為諾富特飯店及相關警察單位於本事件之處理上顯有違法之虞,視人民憲法上之權利如無物,更讓我國得來不易之民主法治形象蒙塵。
新聞聯絡人: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龍寬律師
王永森秘書長、顏華歆副秘書長,02-2351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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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宏恩為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臉書 http://facebook.com/markliu8
諾富特破門是否違法? 方萬富:不排除
2014/07/04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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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富特破門是否違法? 方萬富:不排除
2014-07-02 20:21〔本報訊〕民主鬥陣、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入住桃園諾富特飯店遭破門,引發輿論譁然。對此,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監委被提名人方萬富答詢時表示,不排除該行為有違法的可能性,他若能順利就任監委,會將本案列為第一件調查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2日)下午審查監委提名人資格,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詢方萬富時提及,刑法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 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0元以下罰金。」他詢問方萬富,日前發生的諾富特破門事件,是否有違反刑法之虞?
方萬富答詢時一度以「不了解個案」推託,之後在段宜康嚴詞逼問下鬆口表示,「不排除有這個(違法)可能」,可立案並深入了解詳情。他並承諾,若通過人事同意權,就任後會將此案列為第一件調查案。
中 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訪台期間,民主鬥陣、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等7名成員入住諾富特飯店,遭飯店人員及航警局人員以「入住人數與登記人數不符」為由破門。當 時在房內的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先前表示,將針對破門、限制行動、侵害人身自由等事由對飯店人員、警方、情治人員提告。
讓華航諾富特飯店付出法律代價
照片來源:民主鬥陣 Democracy Tautin 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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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飯店遭破門 人權團體痛批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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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14:46
中 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今來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與民主鬥陣的成員昨晚投宿桃園機場華航諾富特飯店,卻爆發遭警方人員破門事件。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多個人權 團體今下午齊聚立院聲援,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徐偉群表示,《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集會自由,即使有犯罪嫌疑,執法者也得出示搜索票,如今擅自破門已侵 犯人權,形同回到戒嚴時期,嚴厲譴責政府暴政。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邱文聰指出,旅館業者以《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相關規定,「未攜帶 身分證明文件或拒絕入宿登記而強行入住」為由要求離開,但入住者賴中強已登記,即使飯店要求每位都登記也是民事糾紛,「民事糾紛動用國安警察處理,是民主 社會難以想像之事。」民間司改會主委尤伯祥也痛批,保障人民居住安全是國家法治最基本的原則,現卻在一夕之間破壞殆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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