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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起訴的真正意義
2006/11/0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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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中華民國的歷史會記錄這一天,在全國人民殷殷期待(因為晚了幾天),但又有一些驚訝的情形(因為早了幾天)下,兩年半前在兩顆子彈疑雲之下當選總統的陳水扁,其夫人因為貪污罪被起訴,中華民國的歷史即將被改寫。

        從初步並不十分完整的訊息來研判,同案嫌疑人中,吳淑珍是唯一被以貪污罪嫌起訴者。吳淑珍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唯一可能涉及貪污,即是因協助公務人員共謀貪污;同案的馬永成、陳鎮慧、林德訓等均是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是以這一位被協助或與之共謀貪污的公務人員不會再有別人,就是陳水扁了。

        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很重的罪,固然法院尚未判刑定讞,但是從代表人民的檢方而言,陳水扁與吳淑珍的罪證可說確鑿,所差者只是陳水扁有總統身分,現在不得訴究而已。

        這一樁案子最大的意義,就是在一個民主開放的法治社會,“貪贓枉法”這把“火”是沒有辦法用“身分地位”這張“紙”給包得住的。過去台灣人民對於司法幾乎已經完全喪失信心,就是因為不知道有多少奸惡沒有被制裁,摘奸發伏伸張正義已經淪為政客的口號。今天國務機要費的案子,多多少少還給我們一點點信心。之所以說“一點點”,實在是因為這個案子眾所矚目,而且有幸我們碰上一個能堅持原則的檢察官。請看禮券案呢?台開案呢?賣官案呢?泰勞案呢?高捷案呢?我們人民最卑微的要求,就是希望司法再給我們的信心,不只是一點點而已!

可以預見,往後的一個星期,一個月,政治情勢將會詭譎多變。陳水扁會如何決定,我不作任何推測和期待,但是其他的政治人物,不論顏色黨派,只要尚有良心,請把良心拿出來,把誠意拿出來,共同為這個國家掌舵,一起將台灣渡過即將來臨的驚濤駭浪。

田英奇

wcwang5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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