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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權初步」看立法院的衝突
2024/05/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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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初步」是一本書,中華民國建國之父孫中山寫(或曰編著)的。這本書沒有什麼高深的理論,只有一個目的:教人怎麼開會。孫中山認為既然是民國了,就應該厲行民主,「以數人頭代替打破人頭」,大家來開會。既然要開會,就不能沒有議事規則,因此孫中山認為此書「如兵家之操典,化學之公式」,「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不可不習此書」。事實上,我們從國會到地方議會的議事規則,都是根據這本書發展出來的。但是我很想請問,我們國人,有多少人看過(不談熟悉)此書?

也罷,既然「民權初步」沒那麼高深,我且以其中最簡單,也是最核心的理論──動議之順序,來看看為什麼立法院這次為什麼產生衝突。

動議就是提議,在主席宣佈開會之後,與會者可以先提一些問題,這個我們先不展開談;等到會議開始後,就進入開會的主動議(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開這個會),討論的可能是人,可能是事,可能是法律條例,我們統稱為「議案」。

從這個時候開始,就進入議事的核心部份,參加會議的人,可以做任何「提出動議」,但是必須有優先順序。這個優先順序並不是誰舉手快,或是誰嗓門大,誰就優先,而是看你提的是什麼動議。它的順序如下:

一 散會動議

二 擱置動議

三 停止討論動議

四 延期動議

五 付委動議

六 修正動議

七 無期延期動議

數字越小,位階越高,也就是說有人提了「六」,但馬上就有人提了「四」,就要先討論(或表決,因有些不可討論)高階的,這個順序不能亂,否則就違反了議事規則。

我們從最下面的往上看。「無期延期動議」就是無限期延期,其實就是把主動議打消。如果這個主動議已經失去時效,或因為其他原因變得毫無意義,此動議才可能成立。如果有人不以為如此,那就可以以「修正動議」打消,此即我們常常聽到的「修正案」──針對主動議做修正,這也是對於議案最常見的動作。

由於現代社會日趨複雜,因此國會也好,地方議會也好,也都開始分工,於是有了「委員會」,所有的動議案先在委員會審查討論,等於是一個小型的議會,這個動作即可視之為「付委」;而我們的立法院創造出一種「政黨協商」的機制,如果某一黨團有異議,就先「冷凍」一個月,先審大家沒有異議的案子,這個動作即可視之為「延期」。

不管是動議案的本質,或是字句的推敲,當然要讓與會者討論,這種討論有很多種形式,比如協調會,公聽會等等,套句現代的用語,就是希望「形成共識」。然而,當共識始終沒有辦法形成,我們又不能讓討論無限期持續下去,造成政事停擺,所以「致命武器」──停止討論──就來了,此動議一提,大家都得乖乖閉嘴,直接表決。不過如果氣氛弄僵了總不好,這時候我們常會看到主席宣佈「休息」,這可以被看作一種「擱置」。當然休息有長有短,有時候幾分鐘大家協商,各退一步就解決了,但是「永遠休息」的案子也不是沒有。

最後一招,也就是「至高無上」的一招,叫「散會動議」,一旦提出就沒有任何動作可做,只能表決。提議散會當然是希望自己不稱意的議案不要通過,但是當自己是少數的時候,散會動議並沒有辦法得逞;此時最常見的辦法,就是「清點人數」,當人數不足法定開會人數的時候,會議就無法繼續進行,自然也就散會了。這一招林肯就用過,當他發現他擋不住某一個法案,但現場也剛好夠法定開會人數,於是他開窗子從二樓跳出去,造成人數不足,自動散會。

好,講完了,就讓我們來看看這次立法院衝突的來由。首先有人說,「國會改革法」沒有充分討論,所以不應該強行表決。這聽起來言之成理,問題是什麼叫「充分」?充分並不是法律用語,給你三小時,三天,還是三個月叫充分?如果沒完沒了,那麼所有的議事都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以此次國會改革法的提案來說,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宗憲應民進黨的要求,用兩個禮拜來協商,開公聽會,也提供三個發言名額給各黨充分討論(民進黨要求的是51個都要發言),而這個法案也過了冷凍期,因此在野黨提出了「停止討論」動議。這時候民進黨唯一的辦法,就是提「散會動議」,它提了嗎?不但提了,還提了四十次!這其實也反證這個議案是經過討論的,否則提散會幹嘛呢?

民進黨看擋不住議案出委員會,於是開始要在大會擋下;而在野黨的辦法,就是提前去排隊遞案。立法院的規定,先遞案的先審,民進黨原本的打算,是提上千個案子,讓大會開到地老天荒也開不完;在野黨為了反制,排隊搶先遞第一案,就是只審「國會改革」這個案子,比人數表決一定會過,所以民進黨在週五當天才要插隊。這當然是不合理,而且有違國民道德的,小學生都知道要排隊,在野黨週三上午來排,你如果要搶先,不會週二或週一就來排嗎?

民進黨的另外一招,也是拖延戰術,就是對條文提出四十幾個修正動議(內容還一樣),在宣讀法案(有人說沒有宣讀,那是錯的)的時候,主動議和所有的修正案都要一併宣讀,光是第二條的宣讀,就花去四十分鐘!這個方法,套句現代用語,實在不講武德,但卻是合法的議事攻防,並沒有什麼錯;可是提修正案的民進黨立委沒有在台下乖乖聽自己的提案,卻去搶主席台──這就是為什麼週五打成一團的原因。

我們平心靜氣的來講,對於動議的立場可以不同,但是所有的程序都必須合法,因此民進黨可以不爽在野黨提「停止討論」,但是這合法;在野黨可以不爽民進黨用「案海戰術」,但是這也合法。在能夠使用的議事攻防都用盡了,最後還是要表決,而不是打架──因為表決合法,打架不合法。

怎麼樣,有沒有把事情解釋的比較清楚?民進黨也不要覺得不合理,過去八年沒有任何民進黨想過的法律案、人事案它沒辦法過的,因為它是多數,大家也沒話說;現在你不是多數了,就請接受這個事實,若每一次不合我意,就要來打一架,那麼我們的國家只會陷入癱瘓的狀態,這對執政的民進黨有什麼好處?

田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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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魔師帆正東
2024/05/27 14:12
下周萬人將再圍立院? 郭正亮預言 1事:那天恐會大亂

立法院院會24日第三度審

理國會改革法案,場外引

來大批群眾抗議,預計28

日將繼續處理其他條文。

前立委郭正亮表示,場外

的群眾不是重點,因為他

們已經連續來 2次了,都

沒有衝場,所以他們只是

來造勢而已,真正的重點

還是在議場。他預言,28

日如果民進黨堅定不讓國

會改革法案過關,那一天

恐會大亂。

郭正亮今(25日)在中天《麥

玉潔辣晚報》節目中表示,

下星期二是國會改革法案最

後一天,因為下星期五是行

政院長施政報告,下午總質

詢就開始了。如果民進黨堅

定不讓國會改革法案過關,

那一天一定會大亂。

郭正亮接著表示,場外的群

眾不是重點,因為他們已經

連續來2次了,立法院有4個

入口,都沒有被衝場,所以

他們只是來造勢而已。真正

的重點還是在議場,現在只

剩下12條法案,而且這12條

都不能再增訂,理論上 1條

只表決 4次,估計20分鐘,

12條表決若順利,就是 4小

時。念法案大概45分鐘,之

後做表決。所以理論上,大

概下午 5點應該會結束。

不過,郭正亮也指出,立法

院從來是不可預測的,不知

道民進黨會耍什麼賤招?比

如立法院長韓國瑜是否能進

得了議場、坐上主席台嗎?

民進黨如果給你搞怪招去「

汙損議場」,因為以前也發

生過,丟水球、雞蛋、豬肝

,搞得臭兮兮,就要清場洗

滌,韓國瑜只好跟他們豁到

12點。如果民進黨不用怪招

,是會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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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主席 應該參選 黨主席 、參選總統 才是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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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狐禪
2024/05/21 20:30
民權初步 是民禁擋屁孩所不知的。這樣綠豆蠅才可以騙他們啊。
2樓. 田英奇
2024/05/20 03:01
讓我想起

最近讓我想起:勞基法(一分瑩),公投法,前瞻,反滲透法.....哪以次不是所謂的沒收討論?相形之下,現在在野黨太沒效率了!

田英奇

1樓. 終南山
2024/05/19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