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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菊有什麼好嘆氣的?
2014/09/24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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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氣爆至今快要兩個月了,面對三十二條人命,三百餘位傷者,數十億元的財產損失,和難以估計的心靈傷害,理應「外慚清議,內疚神明」的市長陳菊,接到高雄地檢署的傳票,反應居然是「長歎一聲」?

        經過多次的事件,我發現這些官兒面對災難事故時,一開始必定是裝聾作啞,然後讓同志打預防針加以聲援,實在拗不下去了就拉墊背來棄車保帥,面對質疑或司法偵辦必然是偷梁換柱,轉移焦點。

        前面幾招我們稍微回想一下新聞就可以瞭然,而陳菊這一嘆,正可說是偷梁換柱,轉移焦點的典範。雄檢為什麼要傳訊「市長陳菊、副市長劉世芳、環保局長陳金德和勞工局長鍾孔炤」?肇因於數名高雄市議員告發這些首長涉刑法一三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雄檢明白表示,已經偵查一個多月,傳喚過消防局長陳虹龍和前副市長吳宏謀,了解箱涵的施作與維修,以及事發當晚處置情形和通報流程,但是「調閱市府相關資料釐清氣爆當晚處置的SOP,認為有疑點未釐清,有必要傳喚陳菊等人到案說明」。

        換句話說,無論是告發人或是檢方,其告發或偵查重點就是從七月三十一日晚間846分民眾通報聞到瓦斯味和目擊水溝冒白煙起,到接近午夜時的連環大爆炸,高雄市政府從市長陳菊,負責督導「工務、環保、消防」業務的副市長劉世芳,到各個相關單位,在這段時間裡到底做了什麼,沒做什麼,其作為與無作為是否適當,相關人員是否失職等等。簡單的講,就是要釐清這三小時裡頭的責任歸屬。

        陳菊不知道嗎?她當然知道,可是她接到傳票後的反應,居然「感嘆但不意外」,請問陳菊,你在感嘆什麼?是不是希望讓外界覺得這是政治追殺,以博取大家的同情?什麼叫做「能透過司法釐清責任也好」?是不是暗示自己根本沒有責任,別人對市政府的指責都是不分青紅皂白?

        在我看來,用情緒的語句來避重就輕,還不是那麼嚴重,畢竟人之常情;但最讓人覺得可鄙的,是陳菊一再質問,「當時石化管線是誰埋的,一定要釐清」,隱隱把矛頭對準了吳敦義,這件事情和市府在那個「關鍵三小時」裡的舉措,有什麼關係?石化管線埋的時候合不合法,自有責任歸屬,跟雄檢當前調查的重點是兩碼子事兒,在法庭上就是所謂的“irrelevant”,陳菊扯這個幹嘛呢?這不是「偷梁換柱,轉移焦點」,還是什麼?

如果真要扯,先別說從謝長廷到陳菊,民進黨在高雄執政了15年,對於地下管線的管理還是一筆爛帳,別忘了,那個發生氣爆所在,當時市政府一問三不知的「幽靈箱涵」,在22年前由一位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科長發包興建,此君不是別人,就是陳菊重用的「副市長吳宏謀」呀!

        恕我無知,我並不知道這位「前副市長」是何許人也,但是人家可以從科長到局長到主秘到副市長,淹大水坍捷運都照樣升官,顯然不是簡單人物,這回氣爆時悶不吭聲,被捅出來「原來是他」後才引咎辭職──陳菊市長,這才是你該「長歎一聲」的事兒。想想那三十二位無辜的高雄市民,死的如此淒慘,如此不明不白,陳菊還好意思講「我這樣說不是卸責」,感嘆「這一爆,難道是我政治生涯的結束?」

        有這樣的市長,這一口氣,該由我們來嘆吧!

田英奇

wcwang54@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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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1
2015/01/04 10:12
5樓. 古非
2014/09/25 07:13

負奇辱豬擇其名,菊本高卓毁諸肥

遭池魚殘菊濺淚,世人言菊不齒訕

民悲歌賤命三二,睡菊笑言它未破

憤暗潮澎湃狂烈,肥菊吃定悽愴百

幸變天豬去人來,高雄沸騰又笑又

路真有就看年底,執迷遲疑續淪苦
4樓. 筱 蒨-Lucifer
2014/09/24 18:50

 一嘆只會嘴巴喊「愛」台灣,專搞挺貪污腐敗的愚蠢市民。

再嘆為了「愛」中華民國,連挺關說司法都願意的愚蠢市民。

最後為不想挺貪腐政客,得背著害人落選罵名的小老百姓痛哭

 

3樓.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2014/09/24 17:52
無恥之尤,人神共憤。居心險惡,天誅地滅。
2樓. 阿柴啦
2014/09/24 10:58
高雄才是真正天龍國
1樓. 麥芽糖
2014/09/24 06:00
人不自私, 天誅地滅!

有道是: 人不自私, 天誅地滅! 馬英九就是這樣子!

有這樣的市長,這一口氣,該由我們來嘆吧!

一點都沒錯!

陳菊大哭自己的政治前途, 完全不管三十二位死亡市民, 以及三百傷者與全體市民! 有市長如此, 猶如曹操. 高雄市民, 是該嘆氣, 甚至也大哭: 耽心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