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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段譽2010/08/10 23:48視而不見,避而不談
網路城邦現在已經變成人人都是福爾摩斯,冬雨是不是VI,有這麼多的疑點
無法解釋。但這些指控冬雨是VI的人,均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好不容易抓到
一個證據,就好似找到冬雨是VI的鐵證,大肆宣揚。但卻避而不談VI為什麼
要找人代替自己與格友通電話,冬雨還借錢給外省人格友,這是城邦許多
格友都知道的事情 (因為冬雨曾經發文告知格友外省人借錢的事情)
但VI有錢借人嗎?VI以冬雨的形象出現,圖的是什麼?是名?是利?
還是虛幻不實的網路人氣或形象。
格友Oskar出面澄清冬雨不是VI,就將格友Oskar抹黑成為是個玩弄女格友
感情的騙子,所以格友Oskar出面澄清冬雨不是VI的證詞不可信。
我把冬雨的聲音上傳,也能睜眼說瞎話,強調是冬雨刻意拉高音量說話。
如果檢察官辦案像城邦格友如此草率,以一己之成見及自己所提出的證據
就入人於罪,如果檢察官以這種草率的態度辦案,不可避免一定有許多的冤假錯案。
冬雨與VI如果是同一人,就有許多疑點無法解釋,但這些攻擊、抹黑
冬雨是VI的格友,均視而不見,避而不談。只是一口咬定冬雨是VI的分身。
試圖激起城邦格友的憤慨與不滿,將冬雨驅離城邦。這就是我所看到的網路正義。
- 2樓. 段譽2010/08/10 21:49網路正義VS網路笑話
冬雨二年多以來跟格友通話都是用變聲器通話,寫文的是VI,通電話的人是
淘氣小貓。楚十三、榴槤學士、月.獨酌是VI的分身。Oskar幫VI圓謊。
平安旅者明知道冬雨是VI,還要幫冬雨編故事欺瞞格友。
以城邦格友這種辦案精神與態度,跟大陸的趙作海無頭冤獄案,
又有何差別。這就是所謂的網路正義。在我看來只是網路笑話。
附註:把這些攻擊、抺黑的人,全部列入黑名單。正如同我所說的話,
他們有證據證明妳是VI,妳也有證據證明妳不是VI。
如果是法院審理案件,除非釐清所有疑點,否則不能判被告嫌疑人有罪
這是基本的法律知識。如果妳是VI,這二年多以來,到底是誰以冬雨的名義
跟格友通電話。為了在部落格寫文,大費周章設立分身
找人代替自己或是用變聲器跟格友通話。我想沒有人會這麼無聊。
- 1樓. 段譽2010/08/10 09:32冬雨!妳是個幸運的女人
冬雨!我把伸張正義的前提在於真相為何? 文章回應複製、貼上、發文。妳就應該瞭解我的想法與態度為何?不要再回應這些蓄意攻擊、抹黑的格友,因為沒有任何的意義可言。我也把這些蓄意抺黑、攻擊妳的格友全部加入黑名單,不想跟這些人有所牽扯。
但憑心而論,我還是覺得冬雨!妳是個幸運的女人。部落格真真假假、虛虛實實。跟妳互動密切旳人,不見得是好人。我相信從這次的事件之中,妳應該體會深刻。如果不是妳無緣無故被X女寫文攻擊。影射妳是老公車。我也不會挺身而出,幫妳說話。因為我覺得影射女人是老公車,就是不對。這就如同李昂寫文影射陳文茜是北港香爐人人插,都是極為要不得的行徑。
妳已經提出澄清與解釋,格友Oskar出面證明妳跟VI是不同的二個人。但格友Oskar也被這些攻擊妳的人,抹黑成是妳的共犯,幫妳圓謊。我將妳的聲音上傳,這些人也能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指稱妳這二年多以來,都是用變聲器跟格友通電話。平安旅者發文為妳澄清妳不是VI,但下場是被這些人不斷的攻擊、抹黑。如果不是我跟平安旅者發文力挺冬雨不是VI。今天這些攻擊妳的人的計謀,也許已經得逞。將妳驅離城邦。
將這些蓄意攻擊、抹黑妳的格友全部加人黑名單,「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不斷的解釋、澄清,甚至提出人證、物證,證明自己不是VI,如果這些人還要蓄意攻擊及抹黑,就無需在意與理會。這些人已經玩不出什麼花樣,我也很懷疑網路城邦到底還有多少人相信這些人的攻擊與抹黑,又何需為了這些人壞了自己寫文的心情呢?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無需介意別人的指控與污衊。
如果妳不是VI,就算是對方提出證據,證明妳是VI。但問題在於要如何解釋
Oskar出面幫妳澄清你不是VI,又怎麼解釋妳的聲音跟VI不同呢?就算是妳
親自出面解釋、澄清,這些人也會說VI跟人串通,來欺瞞格友。
我能夠接受妳私下對我的解釋,因為我相信妳的為人,所以我不會懷疑妳所說的話。
正如同我所說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這件事情如今已經是羅生門。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我還是要規勸妳,交友一定要有所選擇。
否則這種事情還是會一再的上演。部落格只是虛擬世界,無需太過在意或理會
格友的看法與評價。,只有妳最清楚妳是不是VI,如果妳不是VI。
就算是大多數的格友都認定妳是VI。也改變不了妳不是VI的事實。
祝妳人生路上一切順利平安,自己要多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