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還眼眶泛紅的說:想到吳淑珍就不禁流下眼淚,她說為了出庭,不能喝水,必須打高蛋白營養針,「她的身體比我糟幾百倍」,想到她都這樣做了,「我必須尊重審判長的訴訟指揮,停止絕食」。
扁接著說,做為卸任總統,如今好像家破人亡;吳淑珍一個人「關在寶徠」,如他要逃亡,如何帶吳淑珍出國?他會忍心把吳淑珍丟在台灣嗎?
扁表示,即使要辦他特別費案、選舉錢、歷史共業、背起台灣十字架,他都願意,「我已被羈押九十天(特偵組押卅二天,法院押五十八天)了,懲罰難道不夠嗎?」(摘自聯合新聞網)
記得施明德發起紅衫軍「倒扁運動」,當時施明德前妻陳麗珠公佈施明德獄中寫求饒衣向蔣經國求情。當時綠營媒體、政客及名嘴,對施明德大加嘲諷、羞辱、辱罵,強調施明德不是外人所想像的堅強,所以才會寫求饒衣求情。而陳水扁也公開宣稱,他不會把施明德關入監牢,所以施明德也不用寫求饒衣向他求情。
但昨天陳水扁在法庭中哽咽、哭泣,請法官蔡守訓顧念吳淑珍身體殘障,需要人照顧,不要把他關在看守所,就算是限制居住,早晚向派出所報到,他都願意,就是不要再把他關起來,讓他能夠在家中照顧吳淑珍。
陳水扁才被關了二個月,就已經低聲下氣、哽咽哭泣的向法官求情。施明德年輕時候寫求饒衣向蔣經國求情,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還被綠營羞辱、嘲諷,把施明德批評的一無是處。
每個人都有脆弱的一面,這是極其正常的情形。施明德第一次因叛亂罪坐監,寫求饒衣向蔣經國求饒。第二次坐監,施明德在獄中絕食4年7個月,被插鼻胃管灌食3040次。差別在於施明德坐監時間長達25年,培養了鋼鐵般的意志力。而陳水扁只因為蓬萊島「誹謗」案,被關了八個月,卻不斷的對外宣稱他是被政治迫害,甚至連老婆吳淑珍車禍,也被移花接木對外宣傳是「政治車禍」。把自己塑造成為英雄、烈士。但實際上只是一個孬種、豎仔、癟三。
施明德跟陳水扁兩人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施明德是為理念而絕食,而陳水扁是因為貪污罪證明確,無從抵賴,所以想透過絕食鼓動挺扁民眾造成台灣動亂,讓他能夠從弊案中脫困。
問題是現在又有多少人還敢公開挺扁,只要來我部落格嗆聲、挺扁的網友,都被我修理得很慘,而且我會公開點名,將這些網友的回應貼上發文,強力抨擊這些是非不分、公義不明的網友。
但如果陳水扁是因為謀反、叛亂的罪名被關入監牢,台灣人民自會在選票上還陳水扁一個公道。「美麗島事件」當時策劃、參與遊行、示威的相關人員都被判處重刑。但台灣人民卻不這麼認為,只要是打著美麗島受難家屬身份的候選人,都能夠高票當選。這代表法院的判決,不代表正義得以彰顯。
如果陳水扁真的是為了「台灣獨立」,被國民黨迫害、監禁,背起「台灣十字架」。民進黨大可以在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大打悲情牌,宣傳陳水扁的豐功偉業,只要人民支持陳水扁,我相信陳水扁一定能夠得到平反。又何需哭泣、流淚向法官求情,不要把他關在看守所。
陳水扁還以為自己是卸任總統,可以享受特權。在大多數人民心中,陳水扁只是2185受刑人,沒有什麼特權可言。扁辦還以為提出控告,就能夠讓媒體、名嘴不敢任意批評陳水扁,殊不知,「公理正義、自在人心」如果扁家不要藉勢藉端、貪污、收賄、侵佔、洗錢。簡直可說是無法無天、恣意妄為,又怎會淪落到「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地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