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裡有很多藏書。很多還沒看,有些只是略翻讀。大部分的書,我雖沒看完,但是我活到這年紀,其實也不用看了。除了小說之外,除了知識之外,那些書對我已無用處,我不需要了。何以故?蓋因年紀不同,有些東西我自然就懂了。既然懂了,何必再讀?只是找印證而已,看別人寫的,總覺得有如獲知己之感。大致就是有這番共鳴的喜悅。
還有很多書,也不知當年何故而買。放著而已,如今看來,其實已經隨著時代的風尚而退流行。這類書籍中,的確有雋永之作,更多的是雞肋之書。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充其量有點緬懷的價值,屬於懷舊的心情。由於眼力與精力的關係,我再讀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其實,從書籍愛好者的角度來看,許多書根本不該出版。浪費紙張,屠殺樹木去印一些斷爛朝報,其實不必。網路時代的優點是,減少這類浪費。通俗性的東西,可以捲一時的風雲,形成話題,彷彿人人都要讀上一段,至少知曉書名。這種感覺就像是女孩們追星,或是一窩蜂的跟著流行時尚去打扮,適不適合自己姑且不論,大家都有,我得跟著。這是一種文化表態,書籍只是一種類似包包的裝飾品。至於其中傳遞的是什麼,大多數人不甚關心。我大學時期,出於這種虛榮感,買了很多這類書。當年硬啃,看得很辛苦。尤其是一些翻譯書,讀懂一半就不錯。反倒是出了學校,進入社會,這時我買我愛看的。這就像選女友,你會考慮要娶回家的,一定會深思熟慮。要花錢買回來的書,當然要很喜歡,而且打算收藏一輩子,長相廝守,白頭偕老。
遺憾的是,當年我所喜歡的,願意讀一輩子的書,其實也隨著時代的改變,而退去他的光彩。或許是我的心境,已經到了盡信書不如無書的地步。需要的知識,手機查一下就有。再好的文章,於我就像看見一風姿綽約的美女,絕代風華,遺世獨立。那又如何?我已無心戀棧。雙手合十,說聲阿彌陀佛而已。
通俗的書,大眾的品味。我覺得,這類書籍永遠有市場。譬如大家愛志村健,豬哥亮,因為看起來無壓力,哈哈大笑就好。書籍要賣,就要寫讀者看的爽的,管他瓊瑤還是金庸,倪匡還是古龍,韓寒還是某某某,他們的讀者可是忠實的信眾,被書籍所撫慰與救贖的。通俗是絕對的功力,因為人只喜歡讓自己快樂的東西,為了快樂與舒爽而閱讀,不是去讀艱澀難懂的文字。這類通俗作品,成功者可以一直通俗下去,幾百年後變成文學經典。譬如莎士比亞。但是,這不容易,可以領一時之風騷就很了不起了。說道要雄視百代,就得像蘇東坡,李白這類不世出的天才。這種人,除了天才之外,還有時代因素。當代作家,大概幾年後就會被遺忘。除了中學國文課選入的文章,大致所有文章都會被快速遺忘。
我生活的時代還有書,然後漸漸網路化。我一輩子寫的東西,少部分登在報紙與刊物,絕大多數都是在網路上被閱讀,幾百的點擊率,多不過萬。如此而已。我常想,或許我自己寫的很爽,但是喜歡的人並不多。因為我想寫永恆的作品,卻缺乏那種才能。最後又寫不出通俗的作品。站在讀者的角度看我的文章,我想大概只有我自己和少數幾個人喜歡,但是他們不會粉我,正如我不會粉他們一樣,對於外在的世界,我缺乏興致。
現實中,我還在教書。我的學生幾乎都看不懂我寫的文章,所以我就知道,我的寫作之路已經完了。我可以自己爽而寫,但是沒有未來性。現在是網紅當道,各類短影音,搞笑的段子,或是爽劇,甚至色情片,都更吸引人的關注。當文學經典都沒人看時,我再去寫什麼呢。
其實,我大概開始想寫我自己想寫的,只是健康不佳,我常犯懶。我這輩子的學問與思想,已經充分熟成了。但願我可以寫點通俗與永恆兼顧的作品,愉悅我自己的晚年。我得向自己交代,我曾寫過。至於結果,隨緣吧。死後,甚至生前,就沒人在乎了。那些我的藏書,或我將來寫的書,或許隨我的死去而一起焚毀。網頁的文字都刪除,不留一片雲彩。
這是一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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