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爆發「大規模假醫師駐守急診或在偏遠地區看診」的離譜事件,無照醫師長期在醫療資源最欠缺的地方,提供相對弱勢民眾性命交關的醫療照護。這些醫院診雖有審查不嚴、督察不周之過,而這些地區的衛政單位主管也該捫心自問,對得起民眾的託付嗎?我們不鼓勵衛生署以「人人得而誅之」的態度去懲罰這些醫療院所與無照醫師,而是要痛定思痛檢討反省為何會發生這樣的情事?以及未來如何避免?
長久以來,基層醫療問題重重,對這些現象醫療院所、健保局與衛生單位互踢皮球,往往健保局的一句話就是決策,再找一些利益相關團體來背書(如費率協定委員會),完全不顧基層醫療院所的生存與民眾需求;衛生單位把問題解釋為健康保險契約中的商業行為,忽略了偏遠地區民眾的基本醫療需求;健保獨占專權,卻把它當成自由競爭市場下的必然,不願主動積極考量民眾利益。於是很多在醫療資源不足的偏遠地區營運二三十年的醫院或診所,面臨經營困境。這時以社會道德的大帽子扣在這些醫院頭上對嗎?對公眾而言,又有何意義?
更慘的是,公醫制度也在人為因素下逐一瓦解,公費生逐年減少,署立醫院多面臨降級危機,少數幾家經營不錯的公立醫院都在市區-那些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本就是私人醫院很賺錢的地點,又何需公立醫院來競爭?
這些賺錢的醫院多半閉關自守,少有整體思考;有些院所還積極發展國際醫療,每年到落後國家去服務幾個禮拜(只因對醫院評鑑有幫助),卻不願意長期穩定支援偏遠地區醫療。有些偏遠縣市,最熱鬧的地段診所密密麻麻(因為這些地區可以從健保局拿到較多的健保給付),但是晚上、假日或是郊區民眾往往沒有一個合格醫師可以提供醫療。民眾並未要求醫學中心級的醫療照護,可是看個眼睛痛、夾根魚刺或是放個尿管,往往得開幾十公里車程,這可不是台灣應有的醫療水準吧!
於是乎,無照醫師的社會背景因而形成。他們填補了一些我們平常不注意的醫療需求,譬如偏遠地區的醫療或是治安不好的急診室,就成了不合格醫師生存地域;惡劣的醫療環境,讓某些醫療院所不易招聘能力較佳、甚至只是合格醫師,許多中小型診所一直存在招不到優良醫師的困境。要解決這些問題,除了衛生署以整合醫療計畫來填補偏遠地區醫療人力的斷層之外,健保給付的調整、公醫制度的加強、放寬醫療支援規定,以及偏遠地區私人院所的整合與協助,都是值得努力方向。否則,只要病患都去查閱衛生署公告合格醫師的網址,許多地區將面臨沒有醫師看診的情況;原先只有少數時段有不合格醫師看診的院所,會立即無法維持;一些可簡單緊急處理的急症(如急救止血、骨折固定、尿管放置等等),必須遠距運送才有辦法得到醫療。
加強偏遠地區或是偏遠時段的醫療,如何劃分區域、分層負責,讓所有偏遠地區民眾,都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各衛政單位得多費點心思。妥善協調私人院所合作,讓各署立醫院與衛生所能夠發發揮所長,提升公共醫療照護品質,無照醫師就自然會被淘汰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