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不是壞人,但作了總統,就必須概括承受,
用不關心民間疾苦的蕭萬長當副總統,是馬英九的決定,
用昏庸自大的 賴浩敏 當 司法院長 ,馬英九當然也要負責,
既然要負責,就應該懲處參與審薦的人包括邵燕玲的老長官翁岳生和賴英照,和濫用國器的賴浩敏,
讓所有人知道,這種傷害全民的包庇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道歉對那些臉厚心黑的官僚政客不痛不癢,是無法達到框政社會風氣的效果,
馬總統,這是你欠人民的,你必須將劣質的司法人員從公權力系統中移除,而不是賦予那些雜碎更大的影響力來造更多的孽。
提名資訊遭蒙蔽 總統府蒙羞
2011-04-01 中國時報 【仇佩芬/特稿】
原本極其專業且單純的大法官提名,竟然演變成正、副總統同時道歉。長達一個月的審薦過程,竟未發現邵燕玲不久前才因最敏感的性侵判決被貼上「恐龍法官」標籤;而因她而起的「白玫瑰運動」半年前才由網路串連,走上凱道。馬英九成天忙著在臉書上和粉絲打交道,這等大事竟又落得「看報才知道」。對自詡要傾聽民意、重視人民感受的馬英九,不啻是狠狠一記耳光。
蕭萬長為提名作業失當親自道歉、扛責,態度值得肯定,卻難以平息民眾對此一重大疏失的質疑。提名資格審查作業為期一個月,時間不可謂不充裕,無論是查閱有無被舉薦人的相關報導,甚至和大多數人一樣上網搜尋,都能立刻看到一大串邵燕玲和恐龍法官連在一起的相關報導。審薦小組若連這最基本的動作都忽略,顯然失職。
尤有甚者,邵燕玲的爭議判決並非陳年舊案,也不過是去年的事。參與審薦的人包括邵燕玲的老長官翁岳生和賴英照,不可能不知道那曾經引起輿論大肆撻伐的著名判決。若明知邵燕玲有爭議背景,卻在未告知馬、蕭的情況下送出建議名單,無論是有意掩蓋還是漫不經心,都不可原諒。
賴浩敏說,「曾將邵燕玲案列入考量,但不能因一個案子的表現就否定她」、「我看到社運團體與立委的反彈也嚇一跳。」這種認知,與整體社會落差之大,才更令人驚訝,這不就是告訴外界,之所以會有「恐龍法官」,正是因為有「恐龍院長」?若明知此事卻未向正副總統報告,這是何等蒙蔽行為?所謂司法改革真能仰賴這樣的司法院長?
近兩年來,台灣幾場成功的社會運動都由臉書等網路平台發起,白玫瑰運動就是其中之一。馬英九近來積極經營臉書,正是看中臉書容易跨越距離而引起共鳴的特性,但連這樣一件重大事件事先卻不知,這包裝出來的「網友」身分立刻被冷嘲熱諷,傷害不可謂不大。
至於身兼審薦小組召集人,親自向總統及社會大眾道歉的副總統蕭萬長,這次的打擊之大不言可喻。
從好處看,錯誤提名得以及時修正,沒有釀成傷害。道歉止血之後,馬英九得好好思考,審薦過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總統府的幕僚作業還真得從Google搜尋學起?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5樓. paua2011/04/01 22:10司法人員傲慢的令人生氣
這些司法人員傲慢的令人生氣,憑什麼控制主宰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 4樓. ricasso2011/04/01 21:58善良的法官
如果一個國 95%的人都認為抓到小偷要砍手,
但是有善良的法官認為太嚴厲了不肯這樣判,
這樣的法官有錯嗎?
就個人來說可能是好人
但就擔任兇殘之國的法官而言是瀆職
既是民主
當絕大多數人要求的處置是這樣
法官心中的對錯根本沒有意義
刻意違反民意的法官就該下台滾蛋
tanifa 於 2011/04/01 22:06回覆 - 3樓. pommel2011/04/01 21:43自大狂妄雜碎
台灣的法官認為憑著制定出來的法律,就可以凌駕全民之上,認為考慮民意就是示弱,就是軟弱,
多麼傲慢的一群混蛋,難怪司法界一片污煙瘴氣,
法律是人民代表立的,自然以民意為基礎,看樣子真的要好好肅清司法界這些自以為是終極裁決的自大狂妄雜碎。
- 2樓. pommel2011/04/01 17:18邵燕玲作的這個孽
想不通蕭萬長為什麼要用他的政治生命來還邵燕玲作的這個孽自作孽不可活
tanifa 於 2011/04/01 21:45回覆 - 1樓. ricasso2011/04/01 12:41腐敗官僚
要根除這種結黨營私,官官相護,壟斷政府資源的腐敗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