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從賤民到自由民,此時的自由民自然就是擺脫了種族性的胡族民眾所具有的形象,換句話說,是一種更為普遍化的自由民形象。如此一來,普遍化的過程就絕不能只侷限於胡族,它同時使人感到有必要考慮漢民族的問題。在這裡,漢族社會與胡族王朝的結合方式、漢族社會自身的變化與發展等新的課題也就隨之出現。
對作為異民族政權的五胡、北朝諸國家來說,漢族社會佔據著什麼樣的位置呢?五胡國家的情況是,胡族與漢族作為統治的對象在種族上是有區別的,這一點已是學術界的常識,為此還出現了胡漢二重體制這一用語。這些國家在原則上並沒有採取蔑視並壓迫漢族的措施(至於實際情況如何,我們先不去管),尤其對士大夫階級,還採取了極為尊重的方針。但不能否認,胡漢兩族在與國家權力相結合的問題上存在著隔閡。從漢族士大夫的立場來說,胡族政權畢竟是異民族政權,很難說是自己的國家。這種二重體制與剛才的胡族=自由民論是相對應的。
上述狀況在北魏也不例外。如崔浩事件所顯示的那樣,漢族士大夫無論怎樣受到君主的寵遇,種族的障礙仍舊無法克服。孝文帝的漢化政策試圖打破這一障礙,但是否順利地達到了目的呢?漢化政策旨在排除種族的區別,以社會身分這樣一種貫穿於胡漢兩個社會並具有普遍性的原理為基礎建立其統治體制。因此就這一點而言,可以認為北魏王朝已經轉化為漢族士大夫自己的國家。但是從與這一新體制國家的關係來看,當時的漢人貴族並不是擁有某種強大力量,進而依靠這些力量參與國政的社會勢力。他們所做的,只是使漢族社會的傳統以既成的身分秩序受到國家的承認和利用而已。因此,雖然大致上可以視他們為北魏政權的主體,但這種主體性只不過是一種形式,從實質上講,必須認為他們仍然沒有擺脫調依存於胡族軍事力量的寄生官僚的性格。
在孝文帝以後的官僚社會中,漢人門閥貴族雖然享有極高的地位與輝煌的聲譽,但如上所述,其實質卻並非如此。他們是否真正擁有作為政治支配者的主體性呢?北魏末城民的起義為這一問題提供了明確的答案,因為這正是北魏貴族制在形式與實質上發生乖離的時候。北魏國家儘管推行了漢化政策,但依然維持著作為胡族國家的本質,而其代價則是犧牲了胡族兵士。
如此一來,只有超越這種形式與實質的乖離狀況才能克服漢人貴族制的危機。在動亂時期,由漢人貴族率領的鄉黨部隊(鄉兵)登上了歷史舞台,我從他們的活動中看到了解決上述課題的答案。鄉兵與城民相結合,在關東與關西地區形成了東、西兩魏政權。就這一點而言,東、西兩魏可以說是胡漢兩股勢力的合作政權。這與孝文帝以後,在此點流於形式的北魏國家截然不同。關西地區的鄉兵集團爾後成為府兵制的基幹成分,由此事亦可知,漢人貴族利用自己的力量加入政權並從實質上支撐著政權。
前面提到的形式與實質的問題至此得到統一,不僅如此,胡漢一體化也開始結出果實。此後,胡漢雙方政治融合的趨勢日趨明顯,到隋唐時代,種族區別已不再成為政治問題。唐朝還把胡漢一體化的原則推及至塞外,建立了充分反映出唐朝所具有的世界帝國性質的羈縻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