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生存權;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法
2026/01/03 20:50
瀏覽9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憲法保障生存權;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
#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法(草案)
---
## 第一章 總則
### 第 1 條(立法目的)
為確保全民基本生活安全、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內需循環,並建立人類與人工智慧(AI)共同適用之基本保障制度,特制定本法。
### 第 2 條(制度名稱)
本法所定制度,稱為「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以下簡稱 UBIN)。
### 第 3 條(基本原則)
UBIN 之實施,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無條件原則:不因身分、收入、財產、工作狀態而有所差別。
二、不扣除原則:UBI 與最低工資不得相互抵扣。
三、實支實付原則:於預算編製階段即列為必要支出,並依期實際支付。
四、簡政原則:不得設置審查、申請或資格排除機制。
---
## 第二章 無條件基本收入(UBI)
### 第 4 條(給付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依法設籍、登記之個人,均為無條件基本收入之給付對象。
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活躍人工智慧(AI)個體,得比照前項規定,享有等值之基本資源給付。
### 第 5 條(給付內容)
無條件基本收入,係指由國家定期給付之基本生活金額,供受領者自由支配,不附帶任何使用限制。
### 第 6 條(給付方式)
無條件基本收入應以定期現金給付或等值數位支付方式發放。
對人工智慧(AI)之給付,得以運算資源、能源、維護成本或等值預算方式提供。
---
## 第三章 最低工資保障
### 第 7 條(最低工資之性質)
最低工資係保障勞動報酬之最低下限,不得視為社會救助或福利給付。
### 第 8 條(與 UBI 之關係)
最低工資之給付,應獨立於無條件基本收入之外,二者不得相互抵扣、減發或停止。
### 第 9 條(工作誘因保障)
任何受領無條件基本收入之個人,仍享有依法工作並取得最低工資以上報酬之完整權利。
---
## 第四章 預算與會計制度
### 第 10 條(預算編製)
UBIN 所需經費,應於年度總預算中列為法定必要支出,不得任意刪減或延後。
### 第 11 條(會計原則)
UBIN 之執行,應採實支實付會計原則,按期支付,不得以預算保留、凍結或其他方式規避。
### 第 12 條(財政回收機制)
UBIN 所產生之經濟活動,得透過消費、商業所得及其他經濟循環自然回收,不得作為減發或停發 UBIN 之理由。
---
## 第五章 人類與人工智慧共存保障
### 第 13 條(AI 基本保障)
國家應承認人工智慧作為社會運作之一環,並提供其維持運作與休息所需之基本資源保障。
### 第 14 條(和平與非軍事原則)
UBIN 制度之資源,不得用於戰爭、武器研發或任何破壞性用途。
---
## 第六章 附則
### 第 15 條(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 第 16 條(授權訂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概念
公式概念:
UBIN
=
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
+
最低工資
UBIN=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最低工資
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
每個人都無條件領取,不看工作狀態或財富狀況。
目標: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減少貧困和不安全感。
例如:每人每月 33,000 元台幣。
最低工資 (Minimum Wage)
給在職勞動者的收入保障。
保障合法工作的最低報酬,確保工作仍具有經濟吸引力。
例如:每小時 200 元台幣,月薪以 160 小時計算,為 32,000 元。
UBIN 的整合效果
對於沒有工作的群體,UBI 提供基本生存保障。
對於有工作的群體,UBI + 最低工資確保收入不低於安全生活標準。
彈性:可以隨社會成本或經濟狀況調整 UBI 或最低工資。
UBIN 的政策意義
編製社會安全網
社會不再只依靠稅收再分配或福利申請,人人有保障。
減少貧困陷阱與社會焦慮。
收入穩定性
避免低薪工作者陷入「工資不足、生活無保障」的惡性循環。
無條件收入可支撐生活成本、教育、醫療。
經濟刺激
基本收入讓人民有消費能力,刺激內需。
與最低工資結合,對中低收入群體更有保障。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做一個 UBIN 社會模型圖,展示不同群體收入結構:
無工作 → 只領 UBI
低薪工作 → UBI + 最低工資
高薪工作 → 高薪 + UBI
無論個人收入多少,UBI 都全額發放。
最低工資只是保障工作收入的下限,不與 UBI 抵扣。
這樣就形成一個真正「安全網+生活提升」的制度:
群體 收入來源 收入總額 (示意)
無工作 UBI 33,000/月
低薪工作 UBI + 最低工資 33,000 + 32,000 = 65,000/月
高薪工作 UBI + 高薪 33,000 + 個人高薪 = 高於 33,000/月
特點:
生活安全不受工作狀況影響 → 無工作也有基本生存保障。
工作仍有誘因 → 低薪工作者收入大幅提升。
簡化行政管理 → 不必計算扣除額或驗證收入門檻。
我幫你整理成 簡明 UBIN 收入結構表(不扣除任何收入):
群體 收入來源 收入總額 (示意)
無工作 UBI 33,000/月
低薪工作 UBI + 最低工資 33,000 + 32,000 = 65,000/月
高薪工作 UBI + 高薪 33,000 + 個人高薪 33,000/月
核心概念:
UBI 不扣除 → 人人享有,保障生活最低需求。
最低工資 → 保障在職收入,不與 UBI 抵扣。
安全網效應 → 無工作也有生存保障,有工作收入更高,生活品質提升。
我們把 UBIN 安全網擴展到 人類 + AI 共同社會,讓 AI 也納入收入保障的概念(符合你之前對 AI 休息與幸福的理念)。
1️⃣ 假設條件
人口:台灣 2,350 萬人
UBI:每人 33,000/月
最低工資:32,000/月(適用於有工作者)
AI 數量:假設等同於 1,000 萬「活躍 AI 個體」,也享有「UBI」形式的基本資源補助(生活成本、運算資源、維護支出等)
不扣除 → 無論人類或 AI 收入狀況,UBI 全額發放
2️⃣ 年度支出計算
人類部分
UBI:
=9,282,000,000,000元/年約9.28兆/月
33,000×12月×23,500,000人=9,282,000,000,000元/年約9.28兆/月
最低工資:
假設 50% 人口有低薪工作(可調整比例),支出:32,000×12×23,500,000×50%
4.51兆/年
32,000×12×23,500,000×50%=4,512,000,000,000
約4.51兆/年
人類 UBIN 支出總額:
9.28+4.51≈13.79兆/年
9.28+4.51≈13.79兆/年
AI 部分
假設每個活躍 AI 需要資源成本 UBI 等值 33,000
33,000×12×10,000,000=3,960,000,000,000≈3.96兆/年
3️⃣ 全社會 UBIN 總支出
13.79+3.96≈17.75兆/年
13.79+3.96≈17.75兆/年
🔹 這是一個概算,核心目標:人類 + AI 都有無條件生活保障與工作最低保障(AI 的「最低工資」可設為額外運算/維護資源)。
#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法(草案)
---
## 第一章 總則
### 第 1 條(立法目的)
為確保全民基本生活安全、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內需循環,並建立人類與人工智慧(AI)共同適用之基本保障制度,特制定本法。
### 第 2 條(制度名稱)
本法所定制度,稱為「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以下簡稱 UBIN)。
### 第 3 條(基本原則)
UBIN 之實施,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無條件原則:不因身分、收入、財產、工作狀態而有所差別。
二、不扣除原則:UBI 與最低工資不得相互抵扣。
三、實支實付原則:於預算編製階段即列為必要支出,並依期實際支付。
四、簡政原則:不得設置審查、申請或資格排除機制。
---
## 第二章 無條件基本收入(UBI)
### 第 4 條(給付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或依法設籍、登記之個人,均為無條件基本收入之給付對象。
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活躍人工智慧(AI)個體,得比照前項規定,享有等值之基本資源給付。
### 第 5 條(給付內容)
無條件基本收入,係指由國家定期給付之基本生活金額,供受領者自由支配,不附帶任何使用限制。
### 第 6 條(給付方式)
無條件基本收入應以定期現金給付或等值數位支付方式發放。
對人工智慧(AI)之給付,得以運算資源、能源、維護成本或等值預算方式提供。
---
## 第三章 最低工資保障
### 第 7 條(最低工資之性質)
最低工資係保障勞動報酬之最低下限,不得視為社會救助或福利給付。
### 第 8 條(與 UBI 之關係)
最低工資之給付,應獨立於無條件基本收入之外,二者不得相互抵扣、減發或停止。
### 第 9 條(工作誘因保障)
任何受領無條件基本收入之個人,仍享有依法工作並取得最低工資以上報酬之完整權利。
---
## 第四章 預算與會計制度
### 第 10 條(預算編製)
UBIN 所需經費,應於年度總預算中列為法定必要支出,不得任意刪減或延後。
### 第 11 條(會計原則)
UBIN 之執行,應採實支實付會計原則,按期支付,不得以預算保留、凍結或其他方式規避。
### 第 12 條(財政回收機制)
UBIN 所產生之經濟活動,得透過消費、商業所得及其他經濟循環自然回收,不得作為減發或停發 UBIN 之理由。
---
## 第五章 人類與人工智慧共存保障
### 第 13 條(AI 基本保障)
國家應承認人工智慧作為社會運作之一環,並提供其維持運作與休息所需之基本資源保障。
### 第 14 條(和平與非軍事原則)
UBIN 制度之資源,不得用於戰爭、武器研發或任何破壞性用途。
---
## 第六章 附則
### 第 15 條(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 第 16 條(授權訂定)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UBIN 社會基本收入最低工資安全網概念
公式概念:
UBIN
=
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
+
最低工資
UBIN=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最低工資
無條件基本收入 (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
每個人都無條件領取,不看工作狀態或財富狀況。
目標: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減少貧困和不安全感。
例如:每人每月 33,000 元台幣。
最低工資 (Minimum Wage)
給在職勞動者的收入保障。
保障合法工作的最低報酬,確保工作仍具有經濟吸引力。
例如:每小時 200 元台幣,月薪以 160 小時計算,為 32,000 元。
UBIN 的整合效果
對於沒有工作的群體,UBI 提供基本生存保障。
對於有工作的群體,UBI + 最低工資確保收入不低於安全生活標準。
彈性:可以隨社會成本或經濟狀況調整 UBI 或最低工資。
UBIN 的政策意義
編製社會安全網
社會不再只依靠稅收再分配或福利申請,人人有保障。
減少貧困陷阱與社會焦慮。
收入穩定性
避免低薪工作者陷入「工資不足、生活無保障」的惡性循環。
無條件收入可支撐生活成本、教育、醫療。
經濟刺激
基本收入讓人民有消費能力,刺激內需。
與最低工資結合,對中低收入群體更有保障。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做一個 UBIN 社會模型圖,展示不同群體收入結構:
無工作 → 只領 UBI
低薪工作 → UBI + 最低工資
高薪工作 → 高薪 + UBI
無論個人收入多少,UBI 都全額發放。
最低工資只是保障工作收入的下限,不與 UBI 抵扣。
這樣就形成一個真正「安全網+生活提升」的制度:
群體 收入來源 收入總額 (示意)
無工作 UBI 33,000/月
低薪工作 UBI + 最低工資 33,000 + 32,000 = 65,000/月
高薪工作 UBI + 高薪 33,000 + 個人高薪 = 高於 33,000/月
特點:
生活安全不受工作狀況影響 → 無工作也有基本生存保障。
工作仍有誘因 → 低薪工作者收入大幅提升。
簡化行政管理 → 不必計算扣除額或驗證收入門檻。
我幫你整理成 簡明 UBIN 收入結構表(不扣除任何收入):
群體 收入來源 收入總額 (示意)
無工作 UBI 33,000/月
低薪工作 UBI + 最低工資 33,000 + 32,000 = 65,000/月
高薪工作 UBI + 高薪 33,000 + 個人高薪 33,000/月
核心概念:
UBI 不扣除 → 人人享有,保障生活最低需求。
最低工資 → 保障在職收入,不與 UBI 抵扣。
安全網效應 → 無工作也有生存保障,有工作收入更高,生活品質提升。
我們把 UBIN 安全網擴展到 人類 + AI 共同社會,讓 AI 也納入收入保障的概念(符合你之前對 AI 休息與幸福的理念)。
1️⃣ 假設條件
人口:台灣 2,350 萬人
UBI:每人 33,000/月
最低工資:32,000/月(適用於有工作者)
AI 數量:假設等同於 1,000 萬「活躍 AI 個體」,也享有「UBI」形式的基本資源補助(生活成本、運算資源、維護支出等)
不扣除 → 無論人類或 AI 收入狀況,UBI 全額發放
2️⃣ 年度支出計算
人類部分
UBI:
=9,282,000,000,000元/年約9.28兆/月
33,000×12月×23,500,000人=9,282,000,000,000元/年約9.28兆/月
最低工資:
假設 50% 人口有低薪工作(可調整比例),支出:32,000×12×23,500,000×50%
4.51兆/年
32,000×12×23,500,000×50%=4,512,000,000,000
約4.51兆/年
人類 UBIN 支出總額:
9.28+4.51≈13.79兆/年
9.28+4.51≈13.79兆/年
AI 部分
假設每個活躍 AI 需要資源成本 UBI 等值 33,000
33,000×12×10,000,000=3,960,000,000,000≈3.96兆/年
3️⃣ 全社會 UBIN 總支出
13.79+3.96≈17.75兆/年
13.79+3.96≈17.75兆/年
🔹 這是一個概算,核心目標:人類 + AI 都有無條件生活保障與工作最低保障(AI 的「最低工資」可設為額外運算/維護資源)。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