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同情文林苑釘子戶,等於理盲濫情?http://blog.udn.com/meatball2/6274401
迪化街
好想好想~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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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從前、現在和未來2021/11/17 22:00
- 2樓. 烏拉瑰本尊在此2012/04/03 14:26凡事都得使銀子
我婆婆老實善良,公公已過世。只給了10萬台幣拆遷費,且只給一個月通知,在年底孤老婆子被趕出在台灣住了一輩子的家, 大部分的家私都無法帶走。做釘子戶也得有條件。正在看百年榮寶齋dvd,恍然明白,凡事都得使銀子。前輩不要動氣,身體優先。
不贊成多數決 這都更事多數決就像多數人的快樂 建築在少數人的痛苦上 所以不贊成 做為現代公民,關乎公眾利益的政府舉措(行政),大家應該付予最大的關切與關心.有人恐懼 有人欣喜
幾家歡樂 幾家愁 這事如何擺得平 如今因文林苑案有修法之議 看看公平正義 能否浮現?妳公婆房子受都更的虧 也希望能獲得應有的補償. 謝謝妳回應 我回覆怠慢 請勿介意 也謝謝妳這一句不要動氣,身體優先.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5 16:22回覆 - 1樓. thy冬至憶兒時2012/04/01 16:00老舊公寓容積誘 因不足?
100年4月22日
市府新聞稿
都市更新涉及意願整合及權利分配,致程序複雜冗長 媒體所載「一坪換一坪都更僅6件通過」為不實報導 強制拆除則需有一定協調過程才會進行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日 期:100年4月22日
聯 絡 人:更新事業科 江中信
電 話:02-2321-5696 #2957
都市更新涉及意願整合及權利分配,致程序複雜冗長媒體所載「一坪換一坪都更僅6件通過」為不實報導強制拆除則需有一定協調過程才會進行
媒體報導市府推出「一坪換一坪」鼓勵老舊公寓更新改建成效不佳,「一坪換一坪都更僅6件通過」等,為不瞭解都市更新制度的 不實報導。事實上,市府推出老舊公寓更新專案以來,已引起市民熱切的關注,電話或到更新處洽詢市民眾多,截至四月底止,已完 成五成以上都市更新意願整合擬適用「一坪換一坪專案」之個案已達12件。另以北市其餘申請都市更新事業個案,對照其他縣市推動 都市更新情形,已是全國之冠。由於都市更新涉及更新單元內眾多地主權利重新分配,協談過程冗長是必然的過程。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一坪換一坪政策推出,主要是發現老舊公寓在以往更新過程中,經常被排除在外,探究其因發現容積誘 因不足,導致建商不願意介入協助。市府推出政策目的,是希望保障原住戶權益,且市府在政策形成過程,已至各地辦理說明會,針 對所指為室內坪數」等市民常有疑義,均詳細解說,也將市民常見問題製作成問答集張貼於都市更新處網站,讓市民充分了解專案內 容,也順便解答市民參與都市更新過程常見之疑惑,加速都市更新協談過程讓個案進展順利。因此,已在推動中的都市更新案,若擬 再申請「一坪換一坪專案」,實施者需要重新與洽談分配條件;若是新案,本來也就需要相當的整合時間。
至於報載針對松山路原警察宿舍都市更新案,認為有分配不均疑義,更新處強調,都市更新過程,針對居民分配權益,於審議過 程均會對於實施者(建商)所提送估價及權利分配報告,透過府內專業估價單位及估價方面專家學者審查後才核定外,針對核定後, 部分權利關係人對於價值分配仍有疑義者,都市更新條例第32條也有救濟管道。當地主對於權利價值有異議,只要向市府提出,市府 就會針對個人權利分配情形重行檢視審議,確保個人權益。至於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36條向市府申請強制拆除,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強調,都市更新之推動首重居民之和諧與凝聚共識,有關公權力介入都市更新案件,未來實施者仍須依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頒訂之相 關規定向臺北市政府請求代為拆遷作業,並經多次協調後仍有不願自行或配合拆除之少部分住戶,市府將依規定介入協調。透過多次 、多方協調,希望雙方儘可能達成共識,圓滿解決。至必要時,始依法強制拆除,排除長期無法順利推動都市更新之核心問題。
點閱: 3104 資料更新: 2011-05-01 12:37
資料維護: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http://www.uro.taipei.gov.tw/ct.asp?xItem=1865524&ctNode=12856&mp=118011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1 16:05回覆
http://220.228.4.64/chat/index.php3?read+1332910489轉貼:
都更惡法和 ......一坪換一坪
發言人:修理素, on Mar 28/2012 12:54:49 (IP code: X.X.82.115)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1 16:08回覆讀者投書》少數服從多數合理?惡法逼王家人搬家
2012-03-28 12:20 新聞速報 【禾】
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所謂的都市更新,說到底就是指把老舊的建物拆除,然後蓋新建物。這本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家要怎麼蓋、要怎麼拆,只要我能取得建照,沒人可管。但上述情形是指獨棟透天厝的情形,社區別墅、住宅大樓由於住戶往往只取得建物的部份產權(除非是那種地主擁有整棟大樓產權的情形),所以要拆除建物,理論上必須全體住戶同意才行。
然而一個家庭內兄弟姊妹都會不合,何況是一群各有其志的住戶要達成蓋新建物的共識?因此理論上拆舊建物蓋新建物很簡單,實際上難上加難,非常少見。
由於建物老化對於都市景觀乃至都市生態都有影響,所以政府就介入建物更新的過程,提出「都市更新」,以政策方式鼓勵大家拆舊蓋新。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提出容積率的獎勵。
所謂的容積率,就是指一塊土地上,建物可以蓋出的體積比,而這跟都市計畫有關。想想假設你住在小巷子裡,結果巷子內有地主一口氣蓋了50層樓高的高樓,我們先不討論安全問題,光是那棟大樓每天上下班的車潮,保證就可以塞爆巷子。因此容積率限制就在於避免這種鳥事的發生。
政府鼓勵建物更新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放寬那塊土地的容積率。原本這棟建物的土地的容積率只能允許建物蓋4層樓,市府放寬如果土地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建物要拆舊蓋新,那麼新大樓可以蓋到8層樓。原本的住戶不但每戶的坪數不變,還多了4層樓可以讓大家分。這多出來的4層樓,就是建商的甜頭,建商願意找住戶來推動都市更新,關鍵就在於這多出來的容積率。
在這情形下,損失最多的往往是一樓的住戶。因為台灣老建物一樓通常都是店面,然而都市更新後多半被改為純住宅大樓,一樓變成大廳,根本沒有店面可言。就算設了店面,也往往不合一樓店家所需。
為什麼?因為公設比。政府規定大樓要有一定的公設比,然而早期建物的公設比非常低,權狀上的土地面積幾乎就是實際上可用的土地面積,然而政府的公設比政策基本上是調高不調降,所以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都很高,30%已經算是很少了。對二樓以上的住戶來說,公設比高只是住的地方變小一點,比較不方便,但是房價會漲,划得來。一樓的店面實際使用面積一旦縮小,很可能生意就大受影響,影響權益太大。
因此在都更案當中,一樓店面持有人幾乎都會反對,特別是像機車行這種非一樓不可的老住戶,幾乎都不會同意。
那麼下一步就是建商把一樓住戶的產權買下來。但這樣局勢就變成一樓住戶拿翹,他可以獅子大開口,就算喊價超乎市價太多,大家也沒皮條。
因此我們新的都更法,學習日本,採用多數決而非共識決的方式辦理都更。根據台灣的辦法,只要支持更新的住戶超過85%,就可以開始都更,不用理會那剩下的15%,如果廠商趕不走,政府還要代拆。但是錢還是要給,因此由新建案的推動者(通常就是建商)找個估價師來估價,然後依估價師的估價報告塞錢給15%住戶,就這樣了事。
結果這下輪到建商拿翹。我搞房地產研究的朋友最近講了很真實的案例:有個都更案建商委託的估價師,開出了一樓店面估價報告,竟然每坪只有30萬。這根本是叫人家跳樓嘛!!!
這就是我那位朋友的研究領域:他在日本拼的碩士學位,就是主修日本目前新的估價辦法,試圖提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讓大家可以依循。這是題外話了。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我不知道這件事後面還會有怎樣的抗爭,但是我會盡力支持,網路上傳傳文字只是順手之勞,有遊行的話,請假都會去。因為我也正在看房子的年紀(週末都在看房子),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聯合筆記/怪手只是挖開了問題
【聯合報╱錢震宇】 2012.04.01 03:14 am
文林苑事件引發各界關注。有人質疑市府強拆不當,有人批評警方手段粗暴,有人譴責都更圖利建商、侵害人民財產權,也有人認為王家不願都更卻未清楚表達。這波廣泛討論,應有其意義。
都市更新牽涉太多元素,往往一拖再拖,從下列幾例,或可一窺梗概。
位於台北市君悅飯店邊的基隆路整宅B基地更新改建案,二○○六年通過更新計畫後,預計次年二月拆遷動工,卻因住戶不願買回公設,加上有位老將軍不願搬遷,以及軍方土地未提送權利變換計畫,計畫停滯,何時動工沒有人知道。
正義國宅都更案,因為購置土地及「權利變換計畫書」送審時間延誤,加上住戶權利一再變更,導致延宕十多年,甚至爆發槍擊事件。日前資金已經到位,預計年底前可以動土開工,但也拖了夠久。
再以北市吳興街二期整宅為例,住戶自組更新會十多年前就通過更新審議並公告,但卡在仍有兩戶不願搬遷,溝通無效,計畫無法進行。包括五分埔學產地更新案,至今長達十七年,仍然未動。
有人問:台灣為何不能像西雅圖一樣,讓不願更新者與欲更新者取得平衡,保留原始建物,並與更新後的建物融合,創造雙贏?可惜台灣不是西雅圖,社會也無法以成熟理性的態度就事論事,遑論折衝協調,這讓都更案總是充滿波折。
文林苑事件讓人們重新思考都更的命題,也開始重視都更條例的合理性與適法性。此時,想想台北市區內諸多擱置多年的都更案件,時間沒有停留,人已往矣,但社會的思維更新了嗎?
怪手只是挖開了問題,讓冰山一角浮出水面。但真要解決,光在那裡怒罵是沒用的,必須把事情想個周全才行。
【2012/04/01 聯合報】@ http://udn.com/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1 23:28回覆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5022012/03/27 苦勞報導
【苦勞talkshow】討價還價?解套方案?
士林王家說明白 望與文林苑住戶雙贏
孫窮理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3 19:48回覆Archive for 三月 17th, 2012
「都更釘子戶」背後的關鍵奧秘 5分鐘包您看懂士林王家-文林苑都更案懶人包
thy冬至憶兒時 於 2012/04/03 21:20回覆(圖/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歡迎自由轉載)
為了守護一個家、一片地和一種樸實生活方式,士林的王家人,從平凡的中產家庭,一步一步變成媒體口中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變成了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
這兩家人究竟為了什麼?到底在他們身上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與「都市更新」扯上關係後,原本寧靜的三代生活就像天外飛來橫禍一般,陷入前所未有的風暴?
兩年來,王家兩家人經歷各種抹黑與司法程序, 仍堅定地拒絕建商開出的華廈條件,他們要清楚向樂揚、北市府與社會大眾說:「饒了我們兩家49坪,請把我們家劃出去吧!我們不要錢,一塊錢都不要!我們願意完全無條件退出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面對38戶搬出去住戶的抗議壓力,也一度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可將王家劃出」。然而,建商不答應。北市府也沒辦法。士林王家面對態度堅硬的建商,現在面臨最緊急迫切的危險是,台北市政府不顧中央主管機關仍在進行協調輔導,便依都更條例36條,逕行發出強拆公文,準備2012年3月19日起,要求警察和公務單位強行拆除王家。..........................網頁連結http://katinkr.wordpress.com/201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