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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加強教育訓練的兩位交通警察
2026/10/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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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加強教育訓練的兩位交通警察




為了區區500塊錢新台幣的交警勤務績效,兩位開著勤務車的交通警察,居然下車追逐一位交通違規的八旬白髮老人,從大馬路追到小巷道,祇見老人氣喘不已的接受罰單,對此場景, 一般市民都會很有意見。(記得是去年底,地點從略)

問谷歌AI的看法:這起事件確實容易引發執法過當與比例原則的社會爭議。市民普遍會質疑,為了新台幣500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兩名警察從勤務車下車追逐一名八旬高齡老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且可能對長者造成意外受傷的風險。
從社會大眾與情理的角度來看,此類事件常見的爭議點如下:
• 比例原則的失衡: 500元的違規(如: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未依規定轉彎等)屬於輕微行政罰。面對行動可能較為遲緩或受驚嚇的八旬長者,強力追捕的手段與想達成的執法目的(導正交通違規)顯不相當。
• 民眾安全風險: 激烈追逐可能導致高齡長者因驚慌而跌倒、心臟不適,甚至在逃跑過程中衝入車道引發更嚴重的交通意外。
• 績效導向的質疑: 市民往往會將此類基層警力的過激行為,歸咎於警察內部的「勤務績效指標(KPI)」,認為制度逼使員警為了湊點數或績效而忽略了體恤弱勢與彈性勸導。
不過,若從警察執法的法律層面與現場考量來看,實務上常有以下拉鋸:
1. 法律義務: 警察若目擊違規卻消極不作為,可能面臨瀆職或放任違規的課責。
2. 不確定性: 員警在攔查初期,可能無法第一時間確認違規者的確切年齡、身份,或是對方是否有攜帶違禁品、屬於通緝犯等其他隱藏案情,因而直覺性地進行攔導。
這類事件通常反映出「嚴格执法」與「關懷弱勢/行政裁量權」之間的衝突。多數市民更期待警方對於高齡長者的輕微違規,能以勸導、護送代替追捕罰款,才能兼顧法治與社會溫情。

個人觀點:兩位年輕身材高大的交通警察,實在有必要加強教育訓練,更期待精實整體警察素質。

數十年前,我服兵役,在部隊上受的勤務教育:執行勤務,對違規犯紀者,非屬緊急性必要,切勿追逐。因為萬一出了意外,責任不好擔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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