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一個朋友突然告訴我:『你的文章被抄襲了!』
『啥?怎麼回事?』我有點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
聽朋友仔細道來,我才知道,我認識的一位網友『麗貝卡在上海』曾經遭遇的事件,也降臨到我頭上了!麗貝卡至少有四篇文章,被大陸的報刊擅自刊登,麗貝卡也是上網搜尋自己的名字和文章才赫然發現:『小孩流落在外竟渾然不知!』(詳見http://blog.udn.com/rebeccashanghai/1523420)
我的抄襲事件比較單純,目前僅發現一篇,但神奇的是,那篇我從未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而是投稿到中國時報浮世繪版。想來『中時電子報』的普及率算是不小,否則一篇登在台灣報紙的小文章(不過六、七百字),怎麼會被遠在海峽對岸,連總部在哪我都不清楚的『武漢晚報』擇去刊登!而且,作者不是我!
這件事之所以被朋友發現,過程更令人傻眼。原來,我的朋友在google上鍵入我的筆名辛蒂雅,發現大陸的一個論壇,熱烈地討論『辛蒂雅的文章被抄襲』這件事。請注意,我是辛蒂雅,但那個論壇和那些網友,我都不認識!
在論壇中有人率先發現,武漢晚報有個今日美文專欄,有天刊登了一篇名為『這是你的筆跡嗎?』的文章,作者署名『綠葉』。這位網友很有正義感也很神通廣大地發現,這篇文章其實是署名辛蒂雅的台灣人寫的,並非綠葉,有台灣某部落格的網頁為證(該部落格係轉載中時電子報上我的文章,非我的部落格。)
然後呢,這位暱稱叫『容易』的網友還忿忿地說:『大陸作者自以為台灣網頁一般人打不開,且搜索不到,玩這種小聰明,要知道我們與留美學生之間天天MSN熱線,他們看到後認為這個叫綠葉的太卑鄙了,特把圖片傳過來,讓我們揭露…』
於是其他網友開始討論:『綠葉會不會是辛蒂雅的筆名?如果不是就不對了!』有人說『驚聞!』更有人進一步舉證綠葉確實是抄襲,因為辛蒂雅的文章中寫到『細明體』三個字,綠葉卻將之改成了大陸通用的『宋體』!
哇塞,整個討論過程看得我這位原作者既驚訝又不免覺得荒謬。我是文章作者,但在這場討論中,我真是局外人耶!
我想上那個論壇去出個聲,卻發現必須註冊,有點麻煩,況且,就算我留言說『謝謝你們伸張正義,我就是辛蒂雅,綠葉確實是抄襲我的文章云云….』但是,我要怎麼『證明』我就是那個辛蒂雅呢?想到這就一整個無言!網路的世界,不僅可以抄襲,假冒,還無法舉證!難道只能像那部很久很久以前的電影,我必須委屈地說:『假如我是真的呢?』
武漢晚報是明知抄襲還刊登,還是不知綠葉為抄襲而刊登,我不得而知,恐怕也無從追究。但從我這個小小的例子,足以說明現下這世道,存在著多麼嚴重的抄襲災難。
去年光在台灣爆發的抄襲事件就不少,著名的時報文學獎破天荒取消一名得獎者資格,原因就是主辦單位認定該作者抄襲。另外,名作家吳淡如也被主播蔡佑吉指控抄襲一小段文章,事後吳淡如承認且道歉。當然還有城邦沸沸揚揚的抄襲論戰。今年初又有一樁,作家九把刀質疑台北文學獎得獎者之一抄襲他的文章,與上述事件不同的是,評審不以為然。大至名作家、名文學獎,小至報紙角落的一個小邊欄、網海茫茫中的一個小部落格,都免不了捲入抄襲紛爭。
近來發現很多人會在文章標題前面加上【原創】,藉以說明此文的『身世』,我覺得此種作法雖然不錯,但想抄的人恐怕還是會連原創兩字一起抄,而且也讓文章標題拖得太長。
我是這樣想的,寫文章就像醫療,應該是良心事業、榮譽事業而非營利事業,就算哪天有名了,暢銷了,也不應脫離此一本質。若以營利為目的,就可能無所不用其極地縮減成本(例如醫院換便宜藥,文章用抄的或找代筆)或是超額收費(文章灌水一堆賣高價、醫院巧立收費名目為賺錢)。
至於那位抄我文章的『綠葉』,我其實還是想不通,一篇區區六百多字的小文章,既無法讓綠葉成名,也得不到多少利益(稿費通常很廉價),抄這麼不值錢的東西,又是所為何來呢?
關於武漢晚報刊登抄襲文章的討論:
http://bbs.cnhan.com/dispbbs.asp?boardID=219&ID=582184&page=9
辛蒂雅刊登於中時浮世繪的文章之鍊結:
親愛的,這是你的筆跡嗎? 辛蒂雅 (20071111) 有一天,他在紙上隨手寫下筆記,我湊過去看,赫然發現,字體挺可愛,方正但偏扁形,潦草中又帶點樸拙。 我認識他三年,結婚五個月,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都一清二楚,獨獨對他的字跡感到如此陌生。 萬一有一天,所有的證件消失,電腦故障,只能靠筆跡來尋人抑或證明什麼,那我不是找不到他了嗎?我的筆跡,親 愛的他自然也認不得。心一驚,感覺此事非同小可。 我們認識時,這社會已經進入 MSN 時代。認識第一個月,我們都在 MSN,偶爾會談到生命的本質等嚴肅之事,但多數時候都在扯淡,只能從輕描淡寫的「你放假的時候都在幹嘛?」或「我最大的希望就是老了在海邊養一條狗。」這類無關痛癢的字句,去猜測兩人是否有繼續交往的一絲絲可能性。 儘管我和親愛的都是喜歡寫字的人,但我們寫的都是「細明體」。 嚴格來說,我當然看過親愛的字跡,那都是在他豪邁地在刷卡單上簽下龍飛鳳舞的姓名時。 交往過程中,我曾埋怨:「我都沒有收過你的情書耶。」親愛的反問:「妳也沒有寫給我啊!」於是這話題就此打住。想起學生時期談戀愛,我是多麼熱中於寫信,還自己做信封信紙,務求與眾不同。連曾經熱中於手製書信的我都淪落至此,又何必為難 MSN 時代才認識的伴侶呢? 自己的筆跡能印成鉛字,曾是多少人的夢想,如今每個人都能打出鉛字,反而渴望有朝一日電腦能直接打出自己的原始筆跡。 我把這個困擾告訴一位電腦高手,他立刻研究出在網頁上顯示出手寫字型的方法,洋洋灑灑列了十頁。啊,為什麼手寫幾個字這麼簡單,要讓別人看到手寫字卻如此繁複! 想到這裡,趕緊把親愛的剛剛寫下的隻字片語當作「墨寶」,妥善收好,而且要時時取出研讀複習。他的字,是另外一個我所不知道的世界,此刻才要開始相識。
13樓. 中朋友2008/03/28 01:23世風日下,抄襲成災
世風日下,抄襲成災!说得好!这其实就是中国的现状,令人痛心疾首的冰山一角。你们因为民主自由而更加珍爱台湾;而我觉得正是因为中国现正存在种种问题,才使许多大陆人多了一份责任感、使命感。- 12樓. ANY愛妮2008/03/07 14:01世風日下,抄襲成災!
當事者還成了局外人
無奈啊
ANY 你可以延伸為 Anything, Anywhere, Anyone, Anybody, Anyway......這是整件事最有趣的地方!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3/08 00:54回覆 - 11樓.2008/03/07 07:12嘆
抄襲成災是因為有姑息養奸, 觀念不清的社會文化. 看看你這兒的有些回應還為抄襲者想出"體諒"的理由便可一葉知秋. 顯然你的文章被抄了就應該認了, 不然就太小氣了.
我也覺得『體諒』抄襲者真是顛倒是非,說『恭喜』更是戲謔。不管文章好不好,被抄就是不好呀!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3/07 12:21回覆
10樓. 衣冠禽獸2008/03/06 07:00我懶得抄
我不反對抄。
『武漢日報』事件,有可能是稿源不足,編輯用來補白。- 9樓. 黃彥琳~~ 溫泉公園賞秋行2008/02/29 06:20抄襲與轉載
這個問題我在一、兩年前就注意到了。
因我也發生了同樣的情況。
轉載文章若注明文章的出處,我並不介意;
但若發生「抄襲」,且「作者」姓名被換掉,那就非常令人懊惱了!

一個人若閱讀得多且廣,自然提筆即有神,
何須抄襲呢?
抄襲者若把抄襲的時間和精力用在閱讀百家名著,
日久天長,
也會寫出好文章。
我覺得就算寫的不好,也是自己寫的,這才是寫的目的啊。抄襲者或許就是不想花時間讀書,才乾脆一抄了事,他們想撿便宜,咱們也不能讓那些人如此輕易得手,就算得手也得嚴正表達立場,否則這股歪風只會愈演愈烈。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9 12:52回覆 - 8樓. LINGNY2008/02/29 06:06最令人不齒的
是有些人犯法被逮,不但理不直,氣更壯,還要百般抹黑抓到現行犯的人!
無恥之徒看多了,對人性怎可能樂觀?
以禮相待 , 直言無諱確實,有些人的想法是我們一輩子也不會懂的。或許將文章據為己有,可以讓某些人感受到存在的力量...但一般人卻只會感受到良心的譴責...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9 12:46回覆 - 7樓. 李四2008/02/28 02:18這還只是查到的
不知道有沒有搜尋不到所以流落在外也不知的?
要怎麼搜尋呢?在孤狗鍵入文章名稱嗎?我也想搜搜看……
對啊,在估狗搜尋自己的名字和文章標題,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喔~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8 22:41回覆 - 6樓.2008/02/27 21:20可以向xx爆料哦
這不是抄襲啦,這是盜用,根本是全文照登啊
快快加油,變成<小李飛刀><風流斷劍小小刀>什麼的,可以向xxx報爆料哦,會登在A1
CCC
拜讀你的大作後,我還敢爆料嗎?況且水果報又不接受當事人蒙面現身,到時對岸發出追殺令怎辦?這種小事,還是格子上發洩一下就好囉!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8 22:39回覆 - 5樓. 晨曦Catherine2008/02/27 19:41世風日下,抄襲成災!
真的很莫名其妙!
六, 七百字的文章自己動手寫會很難嗎?
抄襲者大概總是存著僥倖心態
想是網海茫茫不會被發現吧!
我想很大一部份是網路剪貼太容易了!不過這機制愈是容易,一般人就愈會小心避免誤用他人文章才是。網海確實茫茫,但說也奇怪,要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也不是太難,只能說估狗大神實在太強了!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8 11:39回覆 - 4樓. catling2008/02/27 19:13唉!
真的很無奈!
其實光聯網這裡,就有人專門、[全部]轉載別人的作品,卻不註明原作者是誰。
美名為[愛分享]還是[收集],或就用[來源來自網路]一語帶過!
我想我們只有自我安慰,等到哪天我們突然發現,原來流落在外的[子女忽成群時],或許就是我們可以集結出書的時機了!
希望這些人有朝一日能良心發現啊~~麻煩的是,在外流落的子女一旦愈來愈多,你要怎麼證明你是生養他們的人呢? 黃靜宜(辛蒂雅) 於 2008/02/28 11:34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