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親近的人,我們常會執著她/他某個行為,這個被我們注目的行為,可能是脾氣的暴躁、行為的貪吃、舉止的合宜、環境的整潔,在生活的各個環節中都有可能。近來對於這項行為,因為chanel而有進一步的認識,不發不快啊!
暫且稱這個被注目的行為「C」吧,總是要紀念一下發現人嘛!通常有兩項特色:1.經常出現,也就是說是對方的個人習慣。2.經常引起我們的負面心緒,諸如不悅、煩躁等。
就從那一晚說起吧!連續三天遲到去接其其下課的老爺,每天都提出不同的理由—抗辯遲到的正當性。這絕不是偶然,近半年來這狀況是介於offen和usually之間的,這是當晚的C1。不要懷疑,當然有C2。
C2是當晚我素描課後回家,剛洗好澡的一大一小都很開心。小的開心媽媽可以陪她玩,大的開心老婆可以陪小孩玩!老爺洗好澡後,便急忙去開電腦。下班後還坐在電腦前,是具有引信價值的C2—我笑不出來了!
陰暗心房的我,正在嘀咕:我也是上班一整天啊!我都可以準時下班,你為何不行?我也很想自由自在生活啊!為何我要顧小孩你不用?我也有很多事啊,為何只有你的事重要到帶回家做?我也可以常常帶工作回家做啊!
在收到CHANEL的第五天,我為了C1、C2同時出現而生悶氣不想說話。躺在床上時,老爺說了一句女孩都該記住的話:原來CHANEL只能撐五天啊!我還以為你會一、二個月都沉浸在喜悅中呢…..帶點哀怨的口氣說著。喔~~~天呀!老爺在選購禮物的當下,連這份禮物可以獲得多久的免罪權都在評估的經濟效益之中啊!意思就是說:500元的禮物,我應該要一天不得埋怨生氣;50000元的禮物,我應該要一個月不得埋怨生氣。
這下還真的印證賈寶玉所說的:「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這樣的禮物哲學也太混濁了吧!
當下啞然失笑的我,突然福至心靈的想到:算了!跟他計較些什麼!這就是他的執著啊!他不認為準時下班接女兒是重要的事,他不認為晚上陪陪家人是重要的事;女兒和我要自我檢討,倆人的魅力敵不過工作和電腦啊!
如果要我規定幾點幾分必須在托兒所門口出現,幾點幾分後不得使用電腦,他才能準時下班回家陪我們的話,這就是我的C1了!執著要改變一個人的執著,只會讓自己陷入更深的情緒深淵不得自拔。放他隨風去,快樂比較重要!面對這些不可抗拒的外來C1、C2,我能做的是讓它從指縫中溜過,而不帶走我什麼!各位親愛的職業媽媽們啊!雖然很難做到,就讓我們一起相勉,別為了那些泥人攪混了清清如水的我們啊!哈哈!
感謝老爺的CHANEL,不只是我的禮物,更是我的啟示!
(請為我祈禱,若老爺意外看見這短文,也會意外地不發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