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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略的喪葬自主與尊重
2011/11/2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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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亡父的生日,昨天和家人到台中歸思園樹葬區去「看望」父親,買了他老人家生前最愛吃的桂圓蛋糕和海棉蛋糕,一家人靜靜的陪伴著父親,享受著和他獨處的週日上午。 

    沒多久,來了一部車,下來兩位同樣來「看望」家人的人。其中一位女士主動和我們聊起天來,詢問我們是誰葬在這裡。看她健談又活潑的言談,感覺她早已走出喪親陰影。

 

正當我心裡這麼想時,這位女士開口說話了:「我是來看我兒子的。他是自殺過世的。」當我們不知該如何搭話時,她又說了:「本來我也很想跟他一起去的。」

 

這位女士坦白又直率的話語,真的讓我們不知該如何是好。我們以為她的兒子應該是很小的孩子,可能是國中或頂多是高中。沒想到她完全不隱瞞地繼續告訴我們:「他是在兩年前自殺身亡的。那年他26歲,因為感情關過不去。」這讓毫無心理準備會聽到這些事的我們,個個同情又不知該如何表達心中遺憾。

 

我打破了稍微僵住的氣氛,詢問這位女士孩子為什麼選擇樹葬,是誰決定的。她感傷地回稱,孩子自殺後一個禮拜就處理掉他的後事。因為孩子還沒有結婚,未來沒有人祭拜,她是媽媽無法祭拜他,因此家中長輩說用樹葬處理最適當了。以後不用人上墳掃墓,也不用放在納骨塔沒人拜。「沒想到,這個樹葬區感覺很好,環境清幽,又可以俯瞰台中市,所以我常來看兒子,有空就來。」

 

她看看我們買的蛋糕,問我父親是什麼名字,很仔細的看著父親的墓碑上的名牌。我告訴她,這名牌和墓碑只是「暫時」的,以後有可能會被「拿掉」。她露出驚訝的表情:「啊!這樣啊…可是…我不希望被拿掉吔!」我有點後悔告訴她這件事,因為她露出非常失望和難過的表情。

 

「妳知道嗎,我的孩子的牌位現在放在台中某家寺廟,他是未婚的孩子,所以不能放在家中祖先牌位內,只有他的兩個姊姊可以去拜他,按規定我們做長輩的不能去拜他。所以,我都來樹葬區看他。現在有他的墓牌,感覺好像有他的牌位,如果沒有了,那我就只能看樹了。」她很遺憾的告訴我心中的感覺。

 

「為什麼孩子不能放家中祖先牌位?」「為什麼妳不能去拜妳的孩子?」「誰告訴妳這些的?」「孩子的後事是誰作主的?」我不禁好奇的連續問了這位女士這些問題。

 

她告訴我,這些都是她的一位在警局高層任職的親家公作主和代為處理的。因為,習俗上未婚的孩子如果過世,後事就要盡快處理掉,而且未來沒有人供奉,只能找個寺廟供個永久牌位,長輩也不能去祭拜他。這都是習俗上規定這麼做的。

 

我再問:「妳覺得這些習俗的作法合道理嗎?那如果在家供了牌位會怎樣?如果父母去寺廟祭拜了孩子又會如何?」女士連說:「就不行呀!我那親家公說了不行的。」那位女士若有所思地低頭深思了一會兒,沒多久就和我們道再見,開著車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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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參與內政部一項喪葬儀節手冊編撰工作,思考許多有關喪葬中的性別平等和多元尊重問題。在一次的座談會中,一位同志團體負責幹部的一番話,令我感觸萬分。

 

他說,同志朋友因為沒有婚姻關係,過世後的喪事多由家人代為決定辦理。但是,家人常常不「尊重」他們的「性別」和「意願」。譬如,女同志如果是T,過世後可能還是以女妝打扮,男同志也同樣會依一般男裝處理。同志朋友們的家人的「處理」常常讓他們看了很「生氣」也很「難過」。

 

他以幽默的語氣開玩笑的說,所以,現在很多他們的朋友,聚在一起聊天時,會說生前一定要預立喪葬囑咐。除一一寫明後事要如何辦理,要穿什麼衣服,為防家人不依遺願辦理,遺囑最後一定要附註,特別註明「如果誰不依遺囑辦理,做鬼也不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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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和學生上課時,看著班上大多數的女同學,告訴她們,依照現行喪葬風俗,女生如果未婚或離婚,過世後一般是不能「回家」的。也就是,牌位不能放在家中和所有祖先親人們放在一起,而是要放到寺廟內供永久牌位。

 

一位女同學撒著嬌說:「啊…那如果女生沒結婚或離婚,不就像『孤魂野鬼』般,被拋棄在外。那多不公平呀!這是誰規定的。」「老師,那如果不照『規定』做會怎樣?」「我們家只有我和妹妹兩個女兒,我爸媽才不會那樣做呢!」「喪葬禮俗不合理就應該改呀!」「不會吧!現在都什麼時代了,真還有人這樣做?」「老師,那現在很多人不婚,也很多人離婚,那不是一大堆人都在寺廟當『寺友』?」女學生們妳一言我一語的紛紛討論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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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各種喪葬文化能夠形成,並且讓民眾接受和沿襲執行,必然有其文化背景和形成因素。喪葬文化除了確切地反映出人們對靈魂、對死亡觀念、對死後世界的期望外,也如實地反映出某種社會、家庭觀念或現實生活中人的身分、地位和人際關係的呈現。

 

但是,隨著社會變遷和文化觀念的改變,某些風俗可能就得隨著社會的改變而改變。譬如說,以前都是由長子或長孫捧神主牌,現在有一些沒有男丁的家庭也都會調整作法,由女兒或孫女捧斗。以前多由家中男性讀哀章,現在也有一些是由女兒或孫女讀哀章。以前都由男丁供奉牌位,現在也開始有女兒供奉長輩的牌位。各種喪葬風俗逐漸在調整和改變中。

 

我發現,很多人其實不是很瞭解某些風俗由何而來,也不瞭解某些禮俗為何要這樣做。只是聽別人這麼說或那麼做,人云亦云,或依樣畫葫蘆。可是心中是有遺憾的,內心是不願意的。在沒有能力改變和不瞭解該如何做的情況下,弄得生死兩不安。這就真的是最大的遺憾了。

 

如果那位有權決定和處理後事的「親家公」告訴那位女士,她可以將兒子的牌位供在家中,或是可以隨時去寺廟看望兒子,她心中的遺憾絕不會那麼多。兒子年紀輕輕就走了,她白髮人送黑髮人,心中哀痛逾恆,死後卻受到那麼多的「限制」,孩子還不能回家,她卻只能無奈地依照禮俗走。如果哪天孩子的骨灰沒了,墓牌也被拆了,她想兒子要到哪裡去呢?提筆至此,我不敢再幫她想下去…

 

我覺得不管是怎樣的喪葬禮俗,不管是殯葬業者或一般民眾,我們大家其實都可以去思考和衡量它是不是好的、有尊嚴和尊重人的禮俗。而衡量的標準有五。

 

第一是這禮俗符不符合人性和人的心理需求;第二是它對人的尊重度高不高;第三是它符不符合倫常;第四是它能不能彰顯愛和慈悲;第五是它能不能促進生者和亡者之間的感情聯結。

 

若能符合這五項標準和需求,我想這項禮俗就能達到生死兩安,自然也能夠長久沿襲,並為大家所接受和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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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中台灣大B
2011/11/3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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