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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過世,太太不能領他的存款?!
2025/06/2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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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過世,太太不能領他的存款?!
「先生過世了,也沒有小孩。我用他的提款卡去領錢,應該沒問題吧?」
很多人以為夫妻之間最親密,配偶過世後,錢和房子自然就是自己的,想領就領、想處理就處理。但卻不知道自己可能踩進了陷阱之中。
法律上,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人一旦過世,塵歸塵土歸土,這個名字和所有的權利義務「自動停止」。留在世上的人,不論你有沒有他的密碼、有沒有他的卡片、他平時再怎麼信任你,法律上,你都不能以他的名義行事。
1. 很多人忽略的盲點:
即使沒有小孩,配偶也不一定是唯一繼承人。法律上若亡者還有父母、兄弟姊妹在世,配偶必須與他們共同繼承。
如果沒有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即使夫妻互信、彼此知曉密碼,過世後私下領錢,仍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詐欺銀行及侵占遺產等法律責任,因為私下行為影響其他繼承人的權益,可能吃上官司。
2. 實務上的合法做法:
人過世後,他的帳戶及名下資產在完成相關程序之前,不應動用或處分。
依照法律標準的作法,要先完稅後,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在全體繼承人同意下,才可以動用過世人的錢。
銀行作業便民程序上,在於一定金額以下的提款(有部分銀行以20萬元以下存款),不需要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只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就可以提領,以符合實際需要。至於也有金融機構在3萬元以下的金額,同意單一繼承人可以聲請提領,但必須要檢具全體繼承人同意的切結。
3. 遺產不會自動歸國庫
除非繼承人全數拋棄繼承,或無人繼承,遺產才可能歸國庫。只要著手進行合法繼承程序進行,遺產不會自動被銀行或國家沒收。
4. 真正避免麻煩的方法,是生前做好安排:
(1)立好遺囑,清楚指定財產分配,並指派遺囑執行人。
(2)善用保險工具,預留現金稅源與生活緊急預備金。
(3)提前安排貸款償還、生活費與喪葬費,讓摯愛家人在最困難的時刻,仍能無後顧之憂。
早點做好安排,讓愛的人不會因爲「缺錢」而甘冒法律上的風險,做危險的提領。
5.法律就像家的鋼筋水泥,讓家穩固安全。
愛與準備,才是真正守護家的溫暖。
提前安排,是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哪一天是生命的最後一天?希望家人在最困難時刻,不用再承擔額外煩惱。
法律讓愛有了秩序,讓家在風雨裡也能站得穩、走得遠。
—— 蘇家宏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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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法律事務所Glory Law Firm
Ps. 更多過世後的領款問題,小編也整理拍攝成影片,放在留言區,歡迎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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