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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民健康把關。塑化劑甜蜜訛騙
2011/06/07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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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樹人。百年塑人】

 

吳敦義的塑化劑

20110607)蘋果日報【果然有話/張大春

今年3月,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技正楊明玉在檢驗益生菌食品是否含有減肥西藥成分時,通過兩關查驗,已釐清這包益生菌沒有減肥西藥成分,但她卻發現氣相層析質譜儀中有不尋常數據。經過進一步的資料比對,楊明玉證實了她所懷疑的波動點,跟醫療器材與化妝品中出現的物質極為類似:「化妝品的DEHP含量頂多100ppm,但這包益生菌DEHP含量卻有600ppm。」

我反覆讀著《今周刊》754期的報導:「盡責小技正揭發史上最大塑化劑汙染案」(羅弘旭撰文),的確文如其題──若非楊明玉的明敏果決、鍥而不捨,及為求真相、毋寧多事的勇氣,則吾人恐怕還不知道自己已經在這個島上被黑心食品添加劑毒害了30年。

這則消息在新聞無自由可言的地區也許不至於爆發。但這不已算是鬧到了人人自危、無可置身於事外的局面嗎?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伍焜玉說這是「人類史上最大規模塑化劑污染案」;食品藥物管理局主祕羅吉方也稱:「我第一眼看到內容,嚇得跳起來,拿著檢驗結果,走進局長室報告時,整個人都在發抖,心中想的是:這會死人的。」但官僚系統還是讓這案子「掩」到了5月才公布。記者在5月下旬第一次就本案訪問到行政院長吳敦義,吳敦義怎麼說?他的第一反應居然是:「我也是受害人呀!」這答案就不只是巧言令色,而已經直逼寡廉鮮恥了。

吳敦義顯然要刻意忘記、也試圖讓民眾忘記:他身為中華民國行政首長已經快要兩年;這種「毒你千遍也不厭倦」的結構性犯罪在一個政府擔綱即將屆滿一任之際爆發,其發現之方式、發現之機遇、發現之過程,竟然還充滿了令人直覺僥倖且罕見的況味,還有哪一個為全民健康把關的單位敢說它盡到應盡的責任呢?

多了一點點不甘心的好奇,使得楊明玉成為阻止犯罪、拯救生民的英雄,這很容易讓人想起歷史上一個英雄辯證的故事。伽利略在教廷強大的宗教審判壓力之下認了錯,言明他在《對話錄》裡所主張的日心說之不當,以免除死罪,獲判終身居家監禁。事後,伽利略管家的孩子──也算是他的弟子──安德利亞感嘆道:「一個不需要英雄的土地,真是可悲。」伽利略卻答道:「不,一個需要英雄的土地才真是可悲!」

別用選票支持政客

「為人民健康把關」看來只是一句空洞的允諾,當偌大一起危害性、長期性、普及性如此昭彰深遠的犯罪暴露之後,我們需要透過媒體資訊才來尺尺寸寸地揭露,整個公衛體系的恢恢之網是如此之疏漏。整個社會縱容、生產、交易以及使用食品添加物竟然到了無限氾濫的地步,於病從口入則無知可依,於糾舉毒害則無法可治、於懲處惡人則無刑可求。公衛部門卻有話可說:我們這一切都是依法行政──楊明玉若只是安於普遍公務人員慣性所為,則早就該在那包益生菌被檢驗出不含減肥西藥時滿意止步,那麼,到今天或下個30年也未必有人真能解此大惑、釋此大疑、揭此大惡。

更嚴重的問題是行政當局的顢頇畏葸和常識缺乏是相互為用的,非但當官的自己如此,他們訛騙民眾的塑化劑也一樣甜蜜。你會須記得吳敦義那句撒嬌求憐而全無擔當的話:「我也是受害人呀!」這話連同他稱的「政府應道歉」就是塑化劑,當小老百姓因貪嗜香甜之味、卻因缺乏常識、大量吃喝飽足於毒物之時,同樣沒有常識的另一個結果就是用選票支持口蜜腹劍的政客。

(作者為作家)

 

食品衛生安全 監察院近3年提13件糾正案 起雲劑風波 監察院正積極調查中

2011/06/01監察院新聞

監察院第4屆委員就職以來,對於攸關國計民生之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極其重視,也經由委員調查及糾正職權的行使,對於國內爆發之各類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危機,或存在多年卻未改善之現象,均善盡調查職能,蒐集多方事證,期能發現問題、瞭解問題形成原因,並督促相關主管機關檢討改進,俾使政府及主管機關重視、持續不斷加強改善,並善盡把關之責,提供人民一個無需憂懼、快樂、安心飲食的環境。

3年來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對於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面主管機關的缺失,提出13件糾正案,其中分別就食品輸入管理、食品添加物管理及食品品質管理3個面向,指出查緝執行績效不彰、把關機制及規劃未周、對地方主管機關稽查之督導及協助不足等是造成缺失的主因。並要求行政部門儘速改善。

此外,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也組成專案小組分別針對「食品用添加物安全管制與規範」及「我國食品安全衛生把關總體檢」等2項專題進行調查研究,報告中亦提出「衛生署允宜對未列於核准品項上之物質添加物於食品之問題,加強管理」、「衛生署應研議對於故意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且情節重大或累犯者,加重其責任之可行性,以嚇阻故意或累次違反法令之行為」等研究結論。同時並歸納出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上的4大困境-人力不足、經費不夠、法令不嚴、執行不力;請行政院及所屬參考。

在本院及各界努力之下,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組織法於98512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成為我國負責食品、藥物、化粧品等產品及防制管制藥品濫用之行政管理及檢驗研究機關,並自10011日起收回委託標檢局執行之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業務;行政院亦於9861成立「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以發揮食品安全政策協調功能;而相關主管機關並就本院糾正事項積極改善,如:(一)主動加強查驗、監管及修訂部分法規等;(二)注意與他機關就相關業務聯繫及協調之改善;(三)對各縣市衛生局的協助及相關考核方式均已檢討改進;(四)添購檢測車輛及增置檢驗儀器提高查驗時效。

由於食品安全衛生之問題繁複,且各種態樣多變、層出不窮,難以處理,非有長期及持續的決心與毅力,難收其效、難竟其功。本院亦秉持「非一朝一夕可成,但非做好不可」之態度,於99年度巡察行政院時,由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針對我國食品衛生管理專題,推派委員發言並就前述4大困境,具體提出了當前相關機關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的8大不當現象:(一)空有管制法規,無查核機制。(二)罰則過於寬鬆,無嚇阻作用。(三)法令解釋,利於業者,損及民眾權益。(四)管制標準未盡周延,無法落實把關。(五)把關配套不足,民眾憂心。(六)限於人力、經費,未落實「食品安全與營養白皮書」。(七)未落實移交制度,施政缺延續性。(八)機關間之橫向整合、縱向連繫,有待加強。希望行政院能督促所屬機關加強改進。

我國雖成立了食品安全的專責機關,但是食品材料及添加物來源廣泛,食品安全問題必然涉及諸多部會,因此管理措施必須是跨部會協調,而且應由中央與地方機關一起落實把關,才能對於「由農場到餐桌」之食品整體產銷流程詳加監控,真正落實源頭管理,健全食品產製流通之監管機制。本院除建議行政院研究增加有關查驗、管理效能所需的人員及經費,並追蹤本院所提8大應改進事項之進度外,仍將持續監督主管機關各項食品安全的稽查頻率及分類管理績效;同時,也希望相關業者應善盡自我查驗、管理之責,並期盼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及參與,對於不法食品勇於檢舉,人人都能成為查緝人員的崗哨及尖兵,一起為國人的飲食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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