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月光部落—異地同時靜坐共修 日誌
一、慧學分享
以虔敬心禮敬世尊及三皈依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三遍)
Buddham Saranam Gacchāmi. Dhammam Saranam Gacchāmi. Sangham Saranam Gacchāmi. Dutiyampi Buddh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Buddham Saranarn Gacchâmi. Ta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Sādhu~ Sādhu~ Sādhu~
一) 《阿含要略》B〈增上善學〉「1-0-4因果應報(十)至(十一)」楊郁文老師談佛法,要點摘記:
針對作業與受報之間的關係,下面要藉幾部佛典經文再作個歸納、整理、提點幾個重要且務必確立的業與報觀念。譬如:自作,自受;為他人作,果自受;有漏業、無漏業,果自受;果自招;果不能互代;果不能暫代;果不能將功折罪。
1. 自作,自受
1)《增壹阿含32品4經》=《中阿含64經 》= 南傳《中部130經》=《增支部3集36經》
閻羅王曰:『……但為今日,當究汝放逸罪行,非父母為,亦非國王、大臣之所為也,本自作罪,今自受報。』(增壹32.4經)
2)《起世經》卷四-地獄品第四之三 (大正1,P331~):「諸比丘!有三天使在於世間。何等為三?所謂老、病、死也。諸比丘!有一種人,以自放逸,身行惡行、口行惡行、意行惡行,如是等人,身口及意皆行於惡。以此因緣,身壞命終,趣於惡道,生地獄中。諸守獄者,應時即來,驅彼眾生,至閻摩王前白言:『天王,此等眾生昔在人間,縱逸自在,不善和合,恣身口意行於惡行。以其身口及意行惡行故,今來生此。唯願天王,善教示之,善呵責之。』時閻摩王問罪人言:『汝善丈夫!昔在人間,第一天使(老),善教示汝、善呵責汝,豈得不見彼初天使出現生耶?』答言:『大天!我實不見。』時,閻摩王重復告言:『丈夫!汝豈不見,昔在世間為人身時,或作婦女、或作丈夫,衰老相現,摩訶羅時,齒落髮白,皮膚緩皺,黑黶遍體,狀若胡麻,膊傴背曲,行步跛蹇,足不依身,左右傾側,頸細皮寬……乃至身心,恒常顫掉,一切支節,疲懈難攝。汝見之不?』彼人答言:『大天!我實見之。』時,閻摩王復告之言:『汝愚癡人,無有智慧。昔日既見如是相貌,云何不作如是思惟:「我今此身,亦有是法,亦有是事,我亦未離如是等法。我今具有如是老法,未得遠離。我當於身口意,亦可造作微妙善業,使我當有長夜利益安樂之報?」』爾時,彼人復答言:『大天!我實不作如是思惟。何以故?以心縱蕩行放逸故。』時,閻摩王又更告言:『汝愚癡人,若如是者,汝自懈怠行放逸故,不修身口及意善業。以是因緣,汝當長夜得大苦惱,無有安樂,是故汝當具足受此放逸之罪,得如是等惡業果報,亦如諸餘放逸眾生受此罪報。又汝諸人,此之苦報-惡業果者,非汝母作、非汝父作、非汝兄弟作、非姊妹作、非國王作、非諸天作,亦非往昔先人所作,是汝自身作此惡業,今還聚集受此報也。』
3)《大寶積經》卷96 有云(大正11,P542b~):「作諸惡業入阿鼻,唯除業盡方得出, 親屬無有能代者。閻羅使者唯考業, 不問親緣及友朋,汝得人身不捨惡, 極苦今應甘忍受。閻羅常告彼罪人, 無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自來, 業報自招無代者。」
4) 平心而論,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有些人做壞事,雖然沒有誣賴給他人,但卻說是自己的DNA帶有犯罪基因的關係,是從父系、母系傳來的,這就是將過錯推給「往昔先人」。也有遇上諸多不順遂事,求神問卜而牽涉祖墳有乖……。於此,提醒共勉:依據經文、根據業報的原理,人生行旅中的一切還是關乎個人業力,是不能歸罪先人等。
2. 為他人作,果自受
梵志陀然見尊者舍梨子(舍利弗)坐已,執金澡罐,請尊者舍梨子食。尊者舍梨子曰: 「止!止!陀然!但心喜足。」 梵志陀然復再三請食,尊者舍梨子亦再三語曰:「止!止!陀然!但心喜足。」是時,梵志陀然問曰:「舍梨子!何故入如是家而不肯食?」答曰:「陀然!汝不精進,犯於禁戒,依傍於王,欺誑梵志、居士,依傍梵志、居士,欺誑於王。」梵志陀然答曰:「舍梨子!當知:我今在家,以家業為事,我應自安隱,供養父母,瞻視妻子,供給奴婢,當輸王租,祠祀諸天,祭餟先祖及布施沙門、梵志,為後生天而得長壽,得樂果報故。舍梨子!是一切事不可得廢,一向從法。」於是,尊者舍梨子告曰:「陀然!我今問汝,隨所解答。梵志陀然!於意云何?若使有人為父母故而行作惡,因行惡故,身壞命終趣至惡處,生地獄中。生地獄已,獄卒執捉,極苦治時,彼向獄卒而作是語:『獄卒!當知:莫苦治我,所以者何?我為父母故而行作惡。』云何,陀然!彼人可得從地獄卒脫此苦耶?」 答曰:「不也。」 ……「陀然!族姓子可得如法如業,如功德得錢財,尊重奉敬孝養父母,行福德業,不作惡業。陀然!若族姓子如法如業,如功德得錢財,尊重奉敬孝養父母,行福德業,不作惡業者,彼便為父母之所愛念,而作是言:『令汝強健,壽考無窮,所以者何?我由汝故,安隱快樂。』陀然!若有人極為父母所愛念者,其德日進,終無衰退。
2) 這部經是尊者舍利弗教化朋友梵志陀然確立正確的業報觀念的過程。依經文檢視我們在現實世界裡,確實有很多不善的壞事是以「為他作」為由,譬如:有人說實在沒錢孝養父母,最後只好去偷去搶。聽起來情有可原,但賺錢方法有很多種善的舉措呀!所以,無論任何行為背後的理由是多麼合情,只要違反了道德、違犯戒律,就是錯誤的行為,這樣的惡業還是要自己承受果報的。
3. 有漏業、無漏業,果自受
1)《雜阿含1227經》=《別譯雜阿含54經》=《增壹阿含26品7經 》= 南傳《相應部3相應22經》:「一切眾生類,有命終歸死,各隨業所趣,善惡果自受。惡業墮地獄,為善上昇天,修習勝妙道,漏盡般涅槃。如來及緣覺,佛聲聞弟子,會當捨身命,何況俗凡夫。」
2) 所有的有情眾生,有不同的出生和轉世的方式,而一旦轉世便在其所受總報(六道之某趣)的那個範圍內接受果報。其中,有些短命、有些長壽、有些健康、有些不健康、有些有財富、有些貧苦等等,不管別報如何,凡有生必有死,無論在三惡道或人間乃至在六欲天、色界天、無色界天,一旦一期生命受報完了一樣是「有命終歸死」。至於決定往生哪裡,轉世後的種種苦與樂的報應,都是隨各自作業而自作自受,即所謂「各隨業所趣,善惡果自受」。造了重惡業就會墮落地獄趣,做了善業就能上生天界。而這一種墮落或上生的原理,就是業的力量,也就是法的力量。
4) 無論在六道中的哪一道,都還在三界裡浮沉、隨自業流轉。唯有聖人才能超越三界,擺脫六道輪迴的限制。那麼轉凡成聖的辦法為何?就是要「修習勝妙道」,也就是一再地修行聖出世間八支道(簡稱八支聖道),唯有八支聖道才能夠讓凡夫出離有漏的世間。這個「出」不是離開,而是說在三界的時空範疇中,得以不受三界的汙染,所以是出離漏泄、出離汙染的意思。有漏泄,就會流漏到六道輪迴的漩渦之中。有汙染,也就是內心有貪瞋癡而造十惡業。當修習勝妙道之後,便能「漏盡般涅槃」成聖,也就是使諸漏盡而般涅槃;此後惡業就不會再反應,惑業沒有自然就不會帶來任何有漏的苦來承受了。而凡經出生必有死亡,有餘依涅槃的聖人同樣「會當捨身命」終有死亡的一天。
5) 若造的是有漏業,所得有漏的果報,是自己受報。同樣的,若造的是無漏業,所得無漏的果報,也是自己受報。因此想獲得無漏的涅槃果,只有靠自己多造無漏業了。
4. 果自招
1)《增壹阿含49品9經-提婆達多傳》:……爾時,阿難遙見提婆達兜遠來,即白世尊言: 「提婆達兜今來必有悔心,欲向如來求改悔過。」佛告阿難:「提婆達兜終不得至世尊所。」爾時,阿難再三復白佛言:「今此提婆達兜已欲來至求其悔過。」 佛告阿難:「此惡人終不得至如來所,此人今日命根已熟。」爾時,提婆達兜來至世尊所,語諸弟子:「我今不宜臥見如來,宜當下床乃見耳。」提婆達兜適下足在地,爾時,地中有大火風起生,遶提婆達兜身。爾時,提婆達兜為火所燒,便發悔心於如來所,正欲稱「南無佛」,然不究竟,適得稱「南無」,便入地獄。爾時,阿難以見提婆達兜入地獄中,白世尊言:「提婆達兜今日以取命終,入地獄中耶?」 佛告之曰:「提婆達兜不為滅盡至究竟處,今此提婆達兜興起惡心向如來身,身壞命終入阿鼻地獄中。」爾時,阿難悲泣涕淚,不能自勝。佛告阿難:「汝何為悲泣乃爾?」阿難白佛言:「我今欲愛心未盡,未能斷欲,故悲泣耳。」爾時,世尊便說斯偈:「如人自造行,還自觀察本,善者受善報,惡者受其殃。世人為惡行,死受地獄苦,設復為善行,轉身受天祿。彼自招惡行,自致入地獄,此非佛怨咎,汝今何為悲?」
2) 提婆達兜的種種罪行,其實都是來自於對法王這個位置的貪戀,所以一心想推翻,甚至要殺死佛陀。而為了取得法王的身份,提婆達兜興起殺害佛陀的念頭,並展開一連串的計畫行動,卻一一失敗;及至阿鼻地獄的境界顯現眼前,而讓提婆達兜生起悚懼心,瞬間從假懺悔
轉成真懺悔,只是懺悔的心念尚未完成,就已落入無間地獄。事後,阿難尊者內心有些埋怨,覺得佛陀應該有能力拯救提婆達兜,是不是之前經常為難佛陀,所以才故意見死不救?這個懷疑雖然沒有從阿難尊者口裡說出來,但從經文「此非佛怨咎,汝今何為悲?」,多少可以感覺有這樣的情況存在。
3) 佛陀曉得阿難尊者的懷疑,便說:一個人經過思考做出了某項行為,我們不能只看他的行為,還要仔細地觀察他的起心動念、動機所在。也就自然能發現「善者受善報,惡者受其殃」。只要存著善心做善行的人,一定會得相應的福報;若存著歹心做了壞事,終究會遭受災難。為惡的墮落地獄受苦報,為善的享受人天福報,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但若為惡者「設復為善行,轉身受天祿」,我們在這裡要特別留意「復」和「轉」兩字,這表示若自己發現做錯了,只要懺悔並改過,從此不再做壞事,同時轉為做好事的話,一方面過去所做的惡行,會因為沒有其增上緣就暫時不會形成結果,另一方面因為善心善行連續不斷,身心會轉向天而受福報,即使惡業成熟也會獲重罪輕受。提婆達兜是他自己自發自動,有計畫地做了種種惡行,而且還是五逆重罪,所以是因此才落入地獄。絕不是佛陀挾怨見死不救,純粹是提婆達兜的業報使然,自作自受,阿難何必難過呢!?
5. 果不能互代
1) 善行的善果或惡行的惡果,不可能由其他人擔代。誠如《般泥洹經》云:「夫志(思)行(造業)命(構成命運)三者相須(互相依存、配合)所作好、惡,身自當之;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2) 若有時為他做好事、有時做壞事;反過來,有時對方會為你做好事、有時會做壞事。不管做好、做壞,所得的結果都必須是做的那個人自己要承擔,即使是父與子也是一樣。在人間世俗法有說「父債子還」,但業報原理裡是沒有這一回事情。所以,行善所得的福報,唯做善的那一個人來受報;反過來,行惡所得的惡報,只有作惡的人自己來承受災殃,是不能由他人來代替。
6. 果不能暫代
1) 當內心的罪業形成惡報時,即使有人願意來暫代受報,實則無法暫時分擔絲毫的身心痛苦。誠如《中阿含132經》云:尊者賴吒惒羅問曰:「大王!風病發時,生極重甚苦者,大王!爾時可得語彼兒孫、兄弟……君臣、眷屬持咒知咒:『汝等共來暫代我受極重甚苦,令我無病得安樂。』耶?」 拘牢婆王答曰:「不也,所以者何?我自作業,因業緣業,獨受極苦,甚重苦也。」
2) 我們必須很清楚業報原理,既然是自己做的行為,依靠-隨順這個業所呈現的極苦之果報,理當也要自己來承受的。不管如何,自知:任何結果都有其因緣,果報也理當由自己承擔的,即使是貴為國王也是一樣。
7. 不能將功折罪
1) 在世間軍事、政治的系統裡,當有人員犯錯時,主管有時會用一種變通方式,就是暫時不處罰,然後要求他額外做某件事情,如果辦妥了,就功過相抵,免除責罰。在法律上,中外古今都有這樣的設計。但,就業報原理來說,做好事得好報,做壞事得惡報,這是天經地義的,即使你做了壞事之後,立刻去做一件好事,也不能破壞那一件壞事的因,也還是要承受那惡果的。誠如《增壹阿含52品6 經》云:「夫人修其行,行惡及其善,彼彼自受報,行終不衰耗。如人尋其行,即受其果報,為善獲其善,作惡受惡報。 為惡及其善,隨人之所習,如似種五穀,各獲其果實。 」
2) 人修行或是行惡或行善,這種種或惡或善行為均「自受報」,都會各自招來不同的果報,也必當由作業者自己來承受。而所謂「行終不衰耗」,這個「行」就是業行,即善惡的種種行為,在還沒有結成果實之前,都會留下潛在的力量,也就是業力。這個業力不會憑空消失,除非形成果報。人隨習氣為善或為惡,各自招來或善或惡的果報,這就好像農人播種農作物一樣,每一種種子代表不同的習氣,播種之後,就會分別回收不同的穀子,這些穀子就等同果報。當未受果報,業力是不會憑空消失的。我們做好事、做壞事,就像是一顆顆古蓮子,即使過了千年,只要條件配合得恰到好處,仍然會產生結果。
二) 靜心聆聽-楊郁文老師談《阿含要略》B〈增上善學〉「1-0-4因果應報(十)至(十一)」
第24集 (由40:28~)
第25集
二、異地靜坐
接下來是靜坐時間,自我練習〔靜坐共修三部曲〕:遍身放鬆法、止禪、觀禪。
第一部曲:用感恩心、柔軟心遍掃全身每個部位,從頭頂開始往下至腳趾,關注每個部位並作意「感謝祢、放鬆下來」,好讓忙碌一天的身體修復。
第二部曲:練習止禪的「安般念-純粹地觀察出息入息」,好培養穩定的「覺知力」,達到一種平靜的覺知狀態。。
第三部曲:在練習安般念一段時間後,若心識還算平靜、平穩,就可切換觀察的對象(所緣境),由呼吸轉到自身的身心狀態,以實觀(如實觀察)每個當下的感受或心念僅是一種生滅活動,沒有恆常不變的,好從實相中漸漸增長「平等心」,且以著明覺心智去接受各種身心感受的來去,不管是樂受、苦受、捨受,以及內在念頭、想法之生生滅滅;修習過程的要領在於「觀察身-受,檢視心-法」。
此刻,讓我們從原點出發:收攝心意,集中精神力觀察鼻孔前的「入息與出息」;入息進來了,知道吸進來了;出息出去了,知道呼出去了……。各自用功!
三、〈寂靜之音〉回向
四、結語
獻上深深祝福──
願 您與親人家眷及所有眾生,
於生時,身無病痛,心不顛倒,一切善願得遇善緣成就。
臨終時,正念現前,心無罣礙,往生善趣,遇法緣,續修菩薩道,圓滿佛菩提。
更願 您於日常修習「淡、緩、靜、止、觀、行」的清淨功德皆成為解脫涅槃的助緣。
我們下周再見~
五、與佛共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