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月光部落—異地同時靜坐共修 日誌
一、慧學分享
以虔敬心禮敬世尊及三皈依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三遍)
Buddham Saranam Gacchāmi. Dhammam Saranam Gacchāmi. Sangham Saranam Gacchāmi. Dutiyampi Buddh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Du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Buddham Saranarn Gacchâmi. Tatiyampi Dhammam Saranam Gacchâmi. Tatiyampi Sangham Saranam Gacchâmi.
Sādhu~ Sādhu~ Sādhu~
一)《阿含要略》:0-03.0.03-03【研習阿含】,要點摘記:
1.佛教,代表著佛陀的教化。關於「佛陀的教化」,楊教授將分為「原則」和「方式」兩方面來談。另,要了解佛陀教化的原則,才能進一步了解方式;又倘能認識佛陀教化的原則和方式,就有助於我們恰到好處地吸收佛法。
2.佛陀教化的原則,就是「法饒益、義饒益、梵行饒益,成就明(三明)、慧(般若慧)、正覺,而向於涅槃(究竟涅槃)。」
01) 所謂「饒益」就是 受益或利益。
01-1 我們聽聞佛陀的教法,從中得到正法的利益,這就是「法饒益」。如同我們生病,碰到好醫生開藥方一樣。
01-2 有了藥方,不代表病馬上會好,最好要懂得藥材、懂得如何調配藥劑,然後服用,才有可能得到治病的利益,這就是「義饒益」。
01-3 可是不同的毛病有不同的治療過程,所以要按部就班進行,最後病才會全部治癒。病如果痊癒,那就得到「梵行饒益」了。
01-4「法饒益」「義饒益」「梵行饒益」三個原則中,佛陀最先考慮的是要讓聽聞者得到真正的利益,所以,接著要考慮如何讓對方喜歡聽且聽得懂;因此佛陀說法時一定是契機且契理。
01-5 佛陀所有的說法都不會違背有情生命的真理(因緣果)、實相(現實生活上的人、事、物);而認識真理、實相對我們改過-遷善是有利益的,因為人、事、物都是由一連串條件、因素組合而成的。若能按部就班順著佛陀所教授、教誡的法實踐,必能從「惑-業-苦」的範疇超出,而到達沒有「惑-業-苦」的境界,也就是涅槃。這樣的利益就是「梵行饒益」。
02) 佛陀教化的原則,可從《長阿含.17經》、《雜阿含.404經》中得知:
02-1《長阿含.17經》(大正1,p75b21):「若過去事有實、可樂,有所利益,如來盡知然後記(說)之;未來、現在,亦復如是。如來於過去、未來、現在,應時語、實語、義語、利語、法語、律語,無有虛也。佛於初夜成最正覺,及末後夜,於其中間有所言說,盡皆如實,故名如來。復次,如來所說如事,事如所說,故名如來。以何等義,名等正覺?佛所知見、所滅、所覺,佛盡覺知,故名等正覺。」其中,「事有實、可樂、有所利益 如來盡知,然後記(說)之」正顯示出佛陀教化的原則。
02-1-1 「事有實」:指佛陀所說一定符合真實。真實,即真理實相;實相就是人、事、物,真理則是形成人、事、物的因緣果。
02-1-2 「可樂」:就是喜樂、喜愛。佛陀說的法是很重要、很有用的法,有緣的人聽了,馬上會生歡喜心,正所謂樂聽──喜歡而能聽進去。
02-1-3 「有所利益」:佛陀所說的法,一定能給聽聞者帶來利益。是什麼利益?也就是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進而能得到三明,證三菩提,自作證涅槃。
02-2《雜阿含.404經》(大正2,p108a24~):「爾時,世尊與諸大眾到申恕林,坐樹下。爾時,世尊手把樹葉,告諸比丘:『此手中葉為多耶?大林樹葉為多?』比丘白佛:『世尊!手中樹葉甚少,彼大林中樹葉無量,百千億萬倍,乃至算數譬類不可為比。』(世尊言:)『如是,諸比丘!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定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彼法(乃)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明、慧、正覺、正向涅槃故。是故,諸比丘!於四聖諦未無間等者,當勤方便,起增上欲,學無間等。』
02-2-1 佛陀成佛後,說法四十五年間所說對學生們有用的法,只不過像他掌中樹葉的量而已。但是這一些就已經涵蓋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且都能使實修者得到三明、般若慧、正覺、轉向涅槃的成果。
02-2-2 三明是因「慧」而有,慧的巴利語是paññā,「般若」是音譯,漢譯多合併作「般若慧」。paññā可分析成pa-√jñā,pa這個接頭詞本身就有「超出」的意思,強調要「出三界」就要靠般若慧,也就是「出到菩提」的「出-到」的那個智慧。
02-2-3 三明,包括 宿命智證明、死-生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宿命智證明,是對過去到今生一切生命發展的過程,一覽無遺。死-生智證明,是對現在,也就是對處於死-生過程的當下的所有眾生,其過程都能完全地掌握。漏盡智證明,則是對於今生的成就乃至盡未來際的肯定。
02-2-4 佛陀是什麼時候才具足三明?在成佛的那一夜。他坐在菩提樹下,初夜時,透過宿命通,用般若慧了解自己從初發心到成佛,這一連串時空範疇內所有人際互動的狀況,而完成了宿命智證明。中夜時,則透過天眼通證,以般若智慧現見那些剛好處於死-生當下的有情,是如何回憶他一連串所做重大的善惡因緣,而這樣的因緣又如何決定了他再生的結果,因此成就死生智證明。後夜時,則發現自己已漏盡,未來不會再處於有漏的生命狀態,不會再有有漏的生-死,而成就漏盡明。
02-2-5 所謂「漏盡」,就是 無生、不死;不再有「有漏的生死」。為什麼能「無生、不死」?因為無有 後有──欲有、色有、無色有。有欲愛就會有欲有,有色愛就會有色有,有無色愛就有無色有。當「三愛」滅盡,就沒有「三有」;沒有三有,就不會在三界生死流轉輪迴,也就是出離三界,到滅界──涅槃界。但無生、不死,不是沒有生死。若執無生,那是若入斷滅見;若執不死,那是落入常見。然而,佛陀所教化的是由中道離常、離斷所成就的無生、不死。這表示後續的生命還有,只是沒有了三界有漏的生命,而是在滅界──用法身慧命來持續以後的生命發展。更因為有法身慧命,所以沒有斷滅見;而法身慧命是緣生的,所以也不會有常見。
02-2-6 正覺是「慧」的同義詞,巴利語sambodhi,sam正,bodhi覺,音譯就是三菩提。七覺支的覺是bodhi菩提,三十七菩提分法的bodhi菩提是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bodhi菩提也是覺。透過 三明、般若慧、正覺最後就能轉向於涅槃,而後再導至究竟涅槃。
3.由此佛陀的教化原則來看,佛陀要我們得到的最大利益就是「涅槃」。而要涅槃,就要出三界;要出三界,就要有般若慧、三菩提,三明。是故,現在已了解佛陀教化的原則,日後在聽聞佛法時,更要反省自己有沒有掌握到這個法的名相之內容、功能?也要曉得修行要法次法向,一步步來,不可能一步登天的。
二)【根本佛教講座】-《阿含要略》0-03.0.03-03-楊郁文老師談佛法
二、異地靜坐
接下來是靜坐時間,我們繼續修持止禪「安般念」法,以培養穩定的「覺知力」;一段時間後,在觀察呼吸的過程裡,漸漸感受到鼻息進出範圍的身受或身體其他部位的身體表層上的感受,若覺知心還算穩定,就切換觀察的對象(所緣境),如實觀察這些感受僅是一種生滅活動,沒有恆常不變的,從中增長些許「平等心」去接受各種感受的來去,不管是樂受、苦受等。就從原點出發:收攝心意,集中精神力觀察鼻孔前的「入息與出息」;入息進來了,知道吸進來了;出息出去了,知道呼出去了。各自用功……
三、〈寂靜之音〉回向
四、結語
獻上深深祝福──
願 您與親人家眷及所有眾生,
於生時,身無病痛,心不顛倒,一切善願得遇善緣成就。
臨終時,正念現前,心無罣礙,往生善趣,遇法緣,續修菩薩道,圓滿佛菩提。
更願 您於日常落實「淡、緩、靜、止、觀、行」的清淨功德,皆成解脫涅槃的助緣。
我們下周再見~
五、與佛共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