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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B型肝炎國賠訴訟案終於要落幕了
2011/07/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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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6月29日讀賣新聞的頭版頭條:日本首相最近在官邸,會見大約120人的B型肝炎原告團及律師團,表現出政府願意與受害者妥協和解的誠意,並當場代表國家低頭道歉

據瞭解,多達730位病人及家屬含罹難者16人的遺族,自數年前,就開始在全國10個地區的地方法院,分別向國家提起訴訟並宣誓要討回公道,糾纏到底。

整個案情涉及的人口相當多,無疑是日本有史以來,最大的醫療爭議事件。

這些原告宣稱,他們是在小時候(幼兒期),曾因集體接受B型肝炎疫苗注射時,因為醫院重複使用注射空針而遭受感染。

事實日本政府,是在1988年才正式禁止重複使用注射空針,由於接受B肝疫苗注射是國家政策,因此最高法院在2006年,已判決政府在保障安全的政策上有疏失,且早就該負起督導醫療機構的責任。

此次原告團與日本政府簽訂的合約內容,是針對法案成立之前,所有被B型肝炎病毒持續感染者(不管有無發病),皆屬賠償救濟的對象,將依症狀嚴重度由公正的「第三者機構」接受審理與核定和解金額。

賠償金額的算定,大致是比照以前在日本發生過的藥物引起(Drug-induced )C型肝炎之受害者。

死亡、肝癌及重度肝硬化者為最高等級,可領3600萬日幣,慢性肝炎1250萬,未發病的持續感染者( Asymptomatic Carrier),且被證明是由母體感染者可領600萬。

發病後已經過20年以上的受害者當中,仍在接受治療的慢性肝炎300萬,未發病的帶原者只能領50萬。

但初步推估賠償對象可達40-44萬人,所以日本政府要去哪裡籌錢還有得看!

至少未來5年就需要1.1兆日幣,對大災難後執行重建計劃中的日本而言,顯然是雪上加霜。

他們推估,如在未來30年,所有個案皆如期接受國賠,總額約為3.2兆。

以病人為中心(Patient Centeredness)及說明的責任(Accountability),都是病人安全必備的條件。負責病安的人都需要瞭解這個真相並成為替病人爭取權益的人(Patient Advocate)。

日本政府能「有擔當」,但台灣也能嗎?撇開不談政治口水,只留給大家一些想像的空間 。

再看他們很理性地據理力爭,冷靜的救災,過勞死的合理認定,藥害救濟及各種災害的補償制度等等......我們必需向日本社會學習的地方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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