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辯法法性論》思考題
2016/09/22 00:48
瀏覽556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辯法法性論》思考題



1、解釋論名:辨法法性論。[114]
答:所辨是有法和法性。一般有法是指有為法,法性是指無為法,但本論有法是指輪迴,法性是指三乘涅槃。

2、為什麼彌勒菩薩發心為眾生辨明有法和法性?[116.117]

答:為了讓眾生悟入有法和法性,遠離雜染獲得清淨,所以彌勒菩薩以智悲雙運撰造這部大論。眾生所應了知並作取捨的有事,唯一是有法和法性二者。彌勒菩薩以大智慧極清楚這一點,又以大慈悲不捨棄眾生,所以發心欲辨明這兩大主題,以此造論因緣讓有緣者對於有法和法性由聽聞而了知,由了知而取捨,由取捨而斷障,由斷障而獲轉依。

3、為什麼說尋求小乘解脫和大乘一切種智的人所應了知的迷亂現相自性和所應斷除的根本僅僅是有法?請具體解釋。[120]

答:二者中的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顯現的輪迴,也就是,欲求小乘解脫及大乘一切種智者所應了知的迷亂現相的自性以及所應斷除的根本這一切法僅僅是此有法的緣故。有法所安立的是具有二取顯現的輪迴生死,包括迷亂的現相和現基(顯現的根本或根源)。因此想真實通達有法的自性,就必須認識迷亂現相的自性和現基。

4、為什麼說真實中所應了知以及如是現前的僅僅是法性?[124]

答:法性所安立的是三乘涅槃,也就是,依靠對如何顯現的輪迴都現見人我與法我無實有自性之力而獲得轉依的涅槃,原因是:真實悟入實相故,實相與現相無有不同。因此,真實中所應了知及如是現前者,僅僅是此法性而已。法性安立的是三乘涅槃。

5、有法的體相是什麼?[127]

答:有法的體相是“現二”及“名言”。現二:現別別的能取和所取。名言:心緣二取顯現安立種種名言。現二及名言又都是“虛妄分別”。

6、為什麼說現二是虛妄、名言是分別?[128]

答:二取現相是實際無有而顯現的,名言所詮義何時何處也不存在,都只是以自己的分別心遍計的法。因此現二及名言又都是“虛妄分別”。為什麼是虛妄分別。

7、法性的體相是什麼?法性在體相上如何與有法相反?[129]

答:法性的體相是沒有能取所取顯現,也沒有能詮所詮的差別,即是無分別各別自證所證的真如本性。

8、按照《解深密經》解釋,若承許有法和法性一體或異體,各有哪四種過失?[136]

答:

(一)承許有法和法性一體應成四種過失

1 、在凡夫心識前周遍顯現二取,由此他的心前也應當周遍顯現法性,應成凡夫不必要修行而自然成佛。

2 、就像依靠對二取有法執著而產生三種雜染,依靠法性不成立清淨涅槃,反而產生雜染。

3 、就像法性沒有種種分類,有法也沒有種種分類,無法分別長、短、方、圓等。

4 、就像凡夫不必要尋求也能現見世俗有法,勝義法性不必要求證也能隨意現見。

另外,如果法性是有法,由有法是以分別心假立,應成法性是以分別心假立;由有法可以思議,應成法性可以思議;由有法實無而現,是迷亂法,應成法性實無而現,是迷亂法;由有法生滅,應成法性也是生滅;由有法有分類,應成法性有分類。

相反,如果有法是法性,由法性是各別自證境,應成有法是各別自證境;由法性不可思議,應成有法不可思議;由法性非迷亂,應成有法非迷亂;由法性無生滅,應成有法無生滅;由法性一味無差別,應成有法一味無差別,等等,有眾多的過失。

(二)承許有法和法性異體也應成四種過失

1 、雖然證悟勝義法性,但因為世俗有法不在其中,所以仍然得不到涅槃。

2 、由有法和法性是別別體的緣故,法性不是有法的法性,比如寶瓶不是柱子的法性。

3 、由有法和法性是別別體的緣故,實際中有法無二取並不是勝義法性,比如由寶瓶不成立並不決定柱子不成立。

4 、由有法和法性是別別體的緣故,證悟法性而獲得涅槃時,還另外有世俗有法,還會引生煩惱,應成煩惱和菩提在一個相續中並存。但《大乘莊嚴經論》說:“解脫唯迷盡。”即唯一消盡了迷亂叫做解脫,如果迷亂和解脫並存,顯然和這一教證相違。



9、以理成立“無而現”是有法輪迴的體相:

⑴“無”和“現”雙聚,成立迷亂和無迷亂、雜染和清淨。[130]

答:“無而現故亂,即是雜染因”:以實際無有而顯現故,成立是迷亂,比如虛空中沒有毛髮的同時,卻在眼前顯現毛髮的相,這就是迷亂(錯亂)。進一步,由迷亂則引生雜染,比如,本來沒有我而顯現我、本來沒有他而顯現他,以這種錯亂,當別人罵自己時,就會執著能罵和所罵而生起嗔心並且還罵,而且有這一惡口的造作,將來就會領受苦報,這就是顯現二取之後耽著二取,由耽著二取而引發煩惱雜染、業雜染和生雜染。既然有雜染,也就成立遣除雜染的清淨。

⑵“無”和“現”缺少一者,不成立迷亂和無迷亂、雜染和清淨。[132]

答:“實際無有”和“顯現”缺少一方面,則成為實有而現或者實無而不現。如果實有而現,則是“實有現有”,並不是迷亂;而沒有迷亂,也就沒有不迷亂,所以涅槃也恆時沒有。如果實無而不現,則是“實無現無”,也不是迷亂。或者,以畢竟無有二取的緣故,輪迴是像兔角那樣的無事法,這樣,斷除輪迴獲得涅槃也像斷除兔角那樣不存在。所以“實有而現”和“無而不現”都不對,只有“無而顯現”才合理。

10 、解釋“器界即為共,如共同所了”的意義。舉例說明器世界共和有情界共的涵義。[140]

答:器世界僅僅是甦醒共同習氣的諸有情心前似有的共同顯現,只是由大家有共同的所知而安立“共”,並不是心識之外有一個器世界。比如,很多人同時服用一種叫商陸的藥物,結果共同看見器世界裡面充滿了金色。共同習氣而出現的相同顯現,並不是心外有金色的法。金色只是幾百個心識相同的相分,這叫共同所知,是器世界“共”的涵義。

11 、器世界共和有情界共的意義有何差別?有情界共和有情界不共有何差別?[139.147]

答:器世界僅僅是甦醒共同習氣的諸有情心前似有的共同顯現,只是由大家有共同的所知而安立“共”,並不是心識之外有一個器世界。有情界不共,通俗地說,就是自己的依處是自己的阿賴耶識,自己的七識自己了別,自己的業自心造,自己的苦樂自心受,自己的生死自己感,自己迷亂自系縛,自己迷儘自解脫,這一切別人代替不了,叫做有情界不共。

差別?

12 、為什麼“有情界共”中不存在單獨所緣緣的外境義?[143]

答:論中舉了八個例子說明有情界共的涵義。八種法都是以自相續為主因、沒有單獨所緣緣的外境義以他人為增上緣而成立的結果,所以是有情界共同。

13 、身語業應當屬於名言共同,為什麼歸屬為有情界不共?[146]

答:?

14 、以理破斥以下觀點:

⑴我們都共同看見了高山,所以心外決定有高山。[148]

答:共同顯現的外境所取,如山等,實際上只是甦醒共同習氣的諸眾生的內能取識顯現出外境義的彼彼相,僅僅是諸能取識的共同的一個相分,離開每個有情的心識,並沒有單獨的外境義。能立是:共同性故。意思是,沒有外境所取,唯一是內識自現的共同相分。

所謂共同所見,只有兩種安立,或者由眾人心前的顯現相同而安立,或者在顯現分之外有一個共同外境義。所謂“共同”唯一是依於每個眾生心前的顯現相同而安立的。

⑵我的心前現了它的影像,證明心外有這一事物。[150]

答:沒有外境義心也能顯現,夢裡的山河大地等,就是心自己在迷亂顯現,夢中一切都是​​心的自現。

⑶瑜伽士知道他人的心理,但瑜伽士不是和他心一體,由這一反例推翻一切顯現和心一體的觀點。[152.153]

答:“心緣所緣之後顯現他心的影像”和“生起與自己的心一體的覺受”有很大的差別。比如瑜伽士緣其他心識可以知道他的苦樂,但並沒有和他同樣感受苦樂。不能說他們心是一體,我們只是說瑜伽士心的影像是他人心自現。

15 、由六相悟入有法:

⑴說出是哪六相。[161]

答:六相為:有法的體相;成立;非一非異;共同所依;不共所依;悟入無有能取所取之義。

⑵這樣安立悟入有法的次第有何道理?[178]

答:

16 、由六相悟入法性:

⑴為什麼說一切法和一切經是清淨的依處?[180.182]

答:正面觀察,輪涅諸法的所詮義不外乎兩方面,一是名言中取捨等的法相,二是勝義中無緣。對於這兩方面無誤抉擇,可以由此而獲得涅槃。反面觀察,如果不抉擇名言中的取捨等相或者錯誤抉擇,就會引起和加重染污,從而無法順利趣入真實道,更無從獲得涅槃果。

⑵有人說:法性遠離能詮所詮,執著文字只會障礙現前法性,所以一切經不應是現前法性的依處。對此應如何回答?[182]

答:通過如理聞思經典能在自相續中引生定解,由此在修道方面不會愚昧。由聽聞聖教,才能了知輪涅諸法的體相,才能遮止一切粗細的惡性造作,才能遣除無意義的增益損減執著,才能由此獲得涅槃。所以如理聞思直接、間接都會成為現前清淨的因緣。

⑶說出如理作意的意義與結果,並解釋為什麼這裡要以大乘經為依處而如理作意?[184-185]

答:“如理作意”就是按照所解的義理集中心力而生起深刻思量。沒有如理作意把心投入在法性的意義上,則很難對法性的意義得到抉擇,所以如理作意所攝的加行是凡夫勝解行地極重要的修行。在資糧道和加行道中按照了義經所說的法性之義,以三慧方式如理作意,到量時就能對法性抉斷疑惑、擇定其義。

⑷說出抉擇、觸證、隨念三相的差別和關係。[184-189]

答:何謂抉擇?抉是抉斷,擇是簡擇,對於法義抉斷疑惑、分別其理,即是抉擇。抉擇之後,就是觸證。好比摩尼寶最初顯現時,現量看見它的自性,觸證就是在見道以現量的方式現前法性。最後隨念已見的法性而數數修行,是隨念。三者是依次的順序關係。

⑸ 為什麼要依於這樣六相次第悟入法性?這樣安排次第有什麼道理?[187-194]

答:

17、轉依的自性是什麼?究竟轉依的自性是什麼?按本論頌詞解釋“依”和“轉”的意義。“轉所舍”和“轉所得”分別指什麼?[186.192]

答:到客塵不現、真如全體現前時,叫無垢真如,即是轉依。*遣除客塵障垢而達到實相現相不二時,叫做究竟轉依。* “依”分為根本依(阿賴耶識)和迷悟依(真如)兩種。“轉”有能轉道和所轉果兩方面,所轉果又分為轉所得和轉所舍。* “客塵諸垢”是轉所舍,即客塵諸垢不顯現。“真如法性”是轉所得,即真如法性現前。

18、為什麼說轉依時在無漏法界中具足等同盡有法一切相之邊際的不可思議轉依功德?[193]

答:實際上,真如周遍在一切諸法中,在成佛時一切法都唯一顯​​現為真如,所以到達究竟轉依時,在無漏法界中,具足等同窮盡有法一切相之邊際的不可思議功德。

19、說出未轉依有事和轉依有事的差別,以及究竟轉依時自現和他 ​​方前示現的差別?[193.194]

答:轉依的有事歸納為三種:共器界識真如性轉依;契經法界真如性轉依;不共有情界內識真如性轉依。差別:在共器界識轉依中,間接包括一切身轉依獲得真如周遍的法身;在契經法界轉依中,間接包括一切語言轉依獲得聖法妙音恆時相續的報身;在內識轉依中,包括八識轉依獲得具有五智的化身。
全站分類:不分類 不分類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