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2009 年11月5日在墨爾本的州立圖書館建立我的部落格,那時候自己一個人來看女兒,等她考完試一起回上海。我住在圖書館附近的公寓酒店,所以每天上圖書館。
轉眼六年了,女兒在上海待了一年。回到墨爾本讀了兩年的商學系後轉心理學系,今年才要大學畢業。心理學系不像商學系,只讀大學不夠,還要繼續往上讀。
我在 udn (有人說城邦,有人說優迪園)六年整,一般人六年的時間可以讀完兩個大學科系,那麼我的網路人生豈不可以拿到幾張證書,足足有餘。
說到幾張證書,還真是的。幾年來隨著udn系統變更數次,一次比一次覺得不好用,每一次總有人抱怨因為系統的不友善要搬家。比起他們,我算是比較能適應環境的,即使人在大陸,換過幾個城市,還沒有動過搬家的念頭。(部落格搬家 - 那可是大工程啊!)
我對udn的感覺也一年一年的改變如下:
第一階段是「雞尾酒會」
第二階段是「乒乓球」
第三階段是「羽毛球」
第四階段是「擺攤位」
第五階段是「飢餓遊戲」(Hunger Game)
「飢餓遊戲」電影是 2012年發行的,我久聞其名,但是直到前天才在電視上觀賞。我原來以為我不會喜歡這種少年科幻劇,沒想到轉台遇到,我就很有興趣的盯住了。
我一向對對各種人生經歷有關的電影、電視、文學作品很有興趣,這部「飢餓遊戲」吸引我就是因為感覺熟悉的一種人生舞台。
綜合幾年來 udn 的發展過程,部落格寫作與交流的氣氛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網路紛爭與風暴變化,不就是「飢餓遊戲」的另一種版本嗎?
人不見人,王不見王,文字後面的人性呼之欲出,因為嫉妒、猜疑、人氣競爭、主觀的成見、政治鬥爭,有了造謠、抹黑、惡意攻擊、謾罵甚至法庭訴訟、精神損失、金錢索賠,層出不窮。
系統一再更新,部落客一波又一波的汰舊換新。類似的風波一再重演,就好像是無形中有一個看不到的團體(類似電家族)在牽引。
遊戲有規則讓部落客保護自己,但是很多「自以為優越人士」不屑遵守規則,挑戰規則。規則中提供了部落客自我保護的工具:
1. 限制會員的功能,但是有人寧願開放大門,用熱情鼓勵匿名的交流。
2. 加入好友的功能,但是解除好友時立刻招來怨恨的抱怨與反擊。好友成仇就在一個按鍵。所以,現在大家都學乖了,不使用好友功能。
3. 黑名單功能,保護自己不受惡意言論的侵門入戶。但是被黑名單的人又登高聚眾攻擊,不檢討自己為什麼被黑名單,卻把使用黑名單當作罪不可赦。
4. 刪除功能,部落客有權力刪除進入自家格子的惡意言論,或收回自己在別人家的公開言論。但是又有好事者聚眾譴責刪除的行動。
5. 不按照規則使用保護自己的工具,等於是放棄自我保護的權利,鼓勵惡人作惡。
6. 呼籲鼓動udn部落客拒絕規則的人,通常都為了自己侵犯規則的方便。但是方便自己,也方便別人 - 方便犯規。
一次一次的風暴又何嘗不是人性的測試與智慧的考驗?
所以我不太樂意用「優迪園」的稱呼,說「城邦」(格友說城邦不對,還是說 udn 吧!)比較實際一點。這是一個由電家族開創的「飢餓遊戲」虛擬城邦。
呵呵!Do you see what I see?
誰才是真實、誠實、可以信賴的部落客?
[後記]
遊戲也是一種實驗,台灣民進黨的洗腦,企圖擾攘社會原有的正當規則。未來的台灣社會將如何?很有想像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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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樓. 飛天破學校的費歐納2015/11/24 11:04饑餓遊戲 有趣的比喻~讚
謝謝費歐納的回應。
如果三年前電影出品就觀賞的話 我可能不會有這個聯想。
呵呵,我是後知後覺,最近才第一次看第一部電影。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24 15:10回覆 - 29樓. 文達2015/11/23 22:40udn 六年留級生
六年了~我比 珍珠 晚生了一個月六小時又十八分鐘......
但是;寫作卻比 珍珠 落後了有好幾百個里 *!*
顯然, 我就像是個, 成績很糟的留級生囉-----
只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都在國外加入的udn..
既然~比不上 珍珠 那就沒資格說感言了 0!0
今後啊, 還是多看看 珍珠 的優質作品了哟.....^!^
文達大概是我所知道 udn 最 humble 的部落客。
文達有音樂藝術的素養,從來不會瞧不起珍珠不懂音律。
文達的文筆質樸實在,讀起來平易近人。
文達家有明星,自己卻保持低調。
文達的回應總是給人溫暖與親切,我覺得文達是 udn 的模範生,值得大夥看齊。值得最真實的讚 👍。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24 08:57回覆 - 28樓. 老魔王2015/11/23 04:45我還沒有搞懂 "加好友", "推薦文章" 和 "推薦部落格" 的定義在哪裡. 在我目前的認知中, "推薦文章" 和 "在臉書中按讚" 似乎是一樣的意思.
正在瀏覽格子,突然看到這個回應。
我不用臉書,我猜想也是。「加好友」這個功能的確很讓人困惑,剛開始以為被人當好友,是有分別的。事實上沒有什麼作用,有人加好友,也有人解除好友,被加好友通常沒有反感,但是被解除好友,立刻有人叫起來,因此怨聲載道,當成罪惡。也是太多擾攘,大家都學會不要「加好友」了,免得惹麻煩。
說真的,按「推薦」,其實就是自我介紹,遞名片。呵呵,你不覺得嗎?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23 04:55回覆 - 27樓. 航迷老叟2015/11/19 14:52
對於部落格,每人的看法都不相同,
我的感覺,寫部落格,也是寫給自己看的,
隨著歲月的腳步,總也有一種想法,
當電源關閉後,還剩下什麼?
經營自己的生活較為可信唄!
謝謝航迷老叟的回應。
完全同意你的話,共用一個平台建立自己的部落格,各有各的風格,最重要的是代表自己的個性或生活。
對我來說,是自己真實生活與思維,綜合新舊記憶與人生觀的紀錄。我想,等我老了不能行動,失去記憶的時候,讓家人讀給我聽,一定對心情很有幫助。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21 05:44回覆 - 26樓. 子平老師。故意算錯的。。。2015/11/18 06:38網路世界形同現實世界
沒什麼好區分的
人性是一樣的
只是網路世界更容易顯露人性的黑暗面而已
爆發的時間也比現實生活快很多。
早安😄。 - 25樓. 江湖外傳2015/11/17 23:37關於飢餓遊戲
我讀過這本小說, 對它的宗旨不喜歡. 活像川普製作的電視競賽遊戲. 只是更原始和殺戮,激起殘暴的因是飢餓. 也有許多人簽名反對推薦這本書. 不是衛道, 而是不喜本書缺乏一種正向的引導.謝謝江湖外傳的回應。
想不到你對少年科幻小說會有興趣,我自己是一定不會去讀的。不知道作者寫書有什麼樣的人生宗旨?我懷疑是對飢餓遊戲的想像力吧!
難怪電視上去年開始一個類似飢餓遊戲的節目,召集一群明星或名人到非洲森林裏,遊戲規則必須吃主辦單位找來的一些可怕的昆蟲或動物身體的一部分,生吞活吃。太可怕,太噁心了。我只看了一集就看不下去了。
我同意你的觀點。但是,在現代的 social media 包括臉書、部落格的確都有這樣一個在大眾眼睛底下進行的舞台功能,我們的交流主要是文字對話,看不到真人、動作、表情,所以用字遣詞就是一種公開的表演。記住,有觀眾喔!
設立黑名單與刪除功能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打架,因為爭執不是一個場,而是很多天的來回對話,加上不相干的人七嘴八舌,加油添醋,最後失去焦點,成為鬧劇。最可怕的是,很可能是某人或某些人吸引人氣的手段。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18 04:57回覆 - 24樓. 大R2015/11/17 09:24那我還挺低調的(孤夜寂....笑)
- 23樓. reaizuguo*😻冷眼向洋2015/11/17 07:44城邦、部落格
我發現我和珍珠不僅是同屆,還是同班,11月那班,真是榮幸!
我也是先加入某城市,為了閱讀和回應那裡的文章。
很久之後,不小心發了文,就成了格主
本來沒準備花太多時間,不知該不該後悔,呵呵
謝謝 reaizuguo 的回應。
真的,我們是同屆的?好像差不多同時來的人還不少。
我文中忘了寫,我第一個禮拜熬夜好幾個晚上,那時候寫文章的確比現在難,呵呵!打中文不熟,用微軟打中文簡體字,用 google 翻譯成繁體字。那時候還是練習中文打字的時候。熬夜後,牙痛難忍,不得不去看牙醫,花了幾百塊澳幣。
那時候的熬夜寫一篇文章欲罷不能,現在熬夜是眼皮不聽使喚,只是不肯關燈。
可以回憶的細節還是不少,我怎麼都跳過了。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17 08:07回覆 - 22樓. 舒姜.瑪琳2015/11/17 02:11
同班同學六年來在UDN有歡笑、有八掛、有是非,
但我們一一撐過去了。現在只想好好的寫文章,因
為UDN確實是一個很好的寫作天地,你不能離開我
、我也不能離開你,我們就在UDN好好的繼續寫文
章,外面不適合我們。
祝福妳!
謝謝舒姜的回應。
「同班同學」,呵呵,你也是六年嗎?幾年前好像還有點同學的氣氛,每一年會重新編班,變換座位......是不是有點那個意思?
我發現我怎麼年齡越大,聯想力越靈敏了。呵呵。
從前我常說「以文會友」,後來覺得有人誤解,上網一查,才知道一般人說的「以文會友」跟我的「以文會友」有點不同。
我覺得文章顯示一個人的思想意念與性靈,藉著回應回覆交流的是彼此的思想意念與性靈。「以文會友」交的是心靈之友,彼此切磋,互相造就。
所以部落格的確比臉書境界高,願我們珍惜這樣的同學之緣。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17 06:25回覆 - 21樓. 茉莉花香2015/11/16 17:24多兄說得沒錯, 莫忘初心~~
謝謝茉莉的回應。
只是長久觀察後有感而發,也是提醒大眾不要被有意的誤導。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
你知道我從來就不會忘記初心,我的文字風格六年來沒有改變。我最近才在金大俠訪王鼎鈞文中說過,我遵行鼎公推崇的「寫自己的故事,必須是對人有益的」。
謝謝茉莉的支持。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於 2015/11/16 17: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