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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烽醫師醫療糾紛遭判刑
2011/08/17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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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術鋼釘植歪 醫師判刑3月 | |
| 2011/08/09 14:01: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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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9日電)吳姓男子因車禍摔傷脊椎,慈濟醫院台北分院黃國烽醫師替他植入鋼釘矯正,但部分鋼釘植偏,穿出椎莖外,導致病況加劇。台北地院日前審理認定醫師確有醫療過失,判他徒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新北市吳姓男子在民國96年間,出車禍摔傷脊椎,導致右小腿疼痛,到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向黃國烽醫師求診,黃國烽醫師先安排他進行「椎間盤高頻熱凝」手術,但吳男症狀未好轉,因而再替吳男動手術,於脊椎內植入鋼釘矯正。 吳男回家休養後仍疼痛難耐,轉向另1名陳英和醫師看診,又到長庚醫院林口分院、台北榮民總醫院求診,經電腦斷層掃描檢查才發現,手術鋼釘植偏,部分鋼釘穿出椎莖及椎體外,導致病況加劇,吳男憤而控告黃國烽醫師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 黃國烽醫師在法庭表示,他前後替吳男進行3次手術,過程均正常,否認有任何過失,並辯稱手術矯正的鋼釘位置是正確的,位置略有偏差,屬可接受的誤差範圍內,所以此手術符合醫療常規,未有醫療過失。 法院審理時,函請行政院衛生署醫師審議委員會鑑定,在第2、3次手術時,確有鋼釘位置外偏、錯位的狀況,認定醫師確有醫療過失,且吳男病情惡化與手術有關係。法院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黃國烽醫師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0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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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黃姓醫師很差勁,他還會找徵信社及不明男子跟蹤被害人,還刻意拿不實照片要混搖司法辦案,黃姓醫師還拿著不實的照片跟法官說為了維護社會正義要告發吳姓男子是詐騙詐財的,結果被眼尖的檢察官及法官當場識破看出破綻,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手術後現在的吳姓男子行走時需使用輔助器材才能走的比較平順,如果說需輔助器材才能走是很大幅改善,請你們大家衡量衡量,那腳截肢的穿義肢能走難道他們就不算殘障嗎?
那你們說那位黃醫師的醫術及人品是否有問題?
就像人家說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不能只看外表,外表是虛偽的,遇到的才知道,不是真的別人不會說,請大家小心不要再受害了。
2014/04/11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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