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出車禍傷到脊椎,到慈濟醫院台北分院找神經外科醫師黃國烽求診,黃幫他在脊椎內植鋼釘矯正,鋼釘卻刺穿椎體,致病況加劇,因而控告黃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吳的病情惡化與黃不當手術有因果關係,上午將黃國烽起訴。
被誤診後,吳轉向同為慈濟醫院的陳英和醫師求救,並赴長庚醫院林口分院、台北榮民總醫院求診,經電腦斷層檢查,檢驗出黃國烽手術有明顯疏失;此外,檢察官也發函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函詢調查,均證實黃國烽確有過失。
吳出庭時,已經跛腳。他告訴檢察官,他本來是學理工的,因為被誤診,30歲的他一輩子都難以正常地走路,他認為學理工不能濟世,學法律可以幫助弱勢,轉而攻讀法律系,一邊念書一邊自力救濟,和指導教授研究案情後提告,並準備向黃國烽求償。
黃國烽出庭時則表示,他前後替吳進行過3次手術,過程一切正常,否認對病患誤診,否認涉有任何過失犯行。
吳於94年6月10日因車禍受傷,右小腳疼痛、麻木等,無法治愈,找黃國烽求診,黃在95年10月13日先安排他進行「椎間盤高頻熱凝」等手術,但症狀未好轉,隔年3月21日,黃再安排吳先接受脊椎植入鋼釘手術以為補救,悲劇從此開始。
檢方調查,黃國烽幫吳在背部植入鋼釘,其中第五節椎莖鋼釘植偏,部分鋼釘竟刺穿到椎體之外,使吳本來的小腿疼痛、麻木等症狀,更疼痛與難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