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那些聚會唯一有意識的一次,應該是退伍的那年,看見她和蔡尚文在一起的那次吧。
想來蔡尚文真是苦心孤詣啊,這麼多年了。
不過蔡尚文那天看起來和平常沒什麼不同,照常是貫穿全場,煦煦地與人談笑,我也一如往常靜靜地坐著,徐璧人瞅著我,笑了,天真有邪的笑法。
「好久不見了,」她笑了:「據說,這幾年的聚會,我們兩個剛好都錯開了。」
是種意象吧。我一直跟自己這麼解釋,否則不會在她也終於軋進了那堆『人事組合』之後才碰面。
我們沒有再多說什麼,靜靜地對望著,直到微笑的蔡尚文插了進來:
「沈光宇,你跟高中差得真多,變得不喜歡說話了。」
說什麼呢?
他摟著她的肩,走了,那天,他們是少數提早離開的人之一。
「我從來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結婚,就像,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跟蔡尚文在一起一樣。」她說。
「那麼,現在呢?」我問。
她又笑了。我懂。
接到她電話的那晚,我和湘蕙分手了。她要我別去赴約,說剛離婚的女人,最脆弱也最危險,我則宣稱同居之初就已言明不干涉對方的交遊,何況只是老朋友,給點支持沒什麼不對;她突然質問我,這半年來似乎沒理會過她也是個有情緒的人,從來也不見我對她如此溫柔,反而對一個三年不見、高中時代的朋友如此重視,誰曉得我是什麼居心,我認為她在胡思亂想,何況同居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根本沒有法律或者道義上的責任,我反正,就是要去!
她於是歇斯底里了起來,說我是個不誠實的男人,從也沒跟她提過有這麼一段,我撇撇嘴,笑道難不成要把過去的風花雪月拍成VCR,好讓她隨時檢驗……。
「那麼,我要搬走了。」居然就動手搬起行李。
我最後還幫她呢!想來真不可思議,跟一個一點兒也不在乎的人同居了半年。
我執起徐璧人的手,她問:「記得你第一回挽著我手的事嗎?」
「記得啊,妳主動勾住我的。」
「那是因為後面有狗在吠,我嚇了一跳……」
高二下學期,學校後頭的田埂,漸漸轉暗的天光,冷不妨跳出來的狗,兩個人手勾手跑了好長一段路。生命中最為純潔無暇的記憶。
三十一歲的男人與女人,我們正式交往了半年。
我們逛街、喝下午茶、到陽明山和淡水舊地重遊、聽音樂會、看電影、吃浪漫晚餐。
我挽著她、或搭著她的肩,我親吻她的頰。她有一股襲人的香氣。
沒別的了。十七、八歲的往日不會重現,成年人充滿了性愛的戀情,終也滋生不出。
和羅啟東一樣,徐璧人於我,再也沒有任何意義。
真是荒謬啊。這生命。
「一點兒也不像男女朋友,是吧?」她說。
「妳十九歲那年就說過了。」
「結局一樣,不是嗎?」
「不一樣,妳比當時誠實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