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叫做性別平等?
現在高一的第二課,是關於性別平等的課程。我本來認為我學得很好的,但是考試考出來卻是與預期有落差,!我可是以九十分為目標在讀書的啊!!!所以我在老師檢討考卷時,特別認真的聽講和發問。最後,我認為我跟課本上的觀念有些不同,對一些定義不大一樣,因此我想把它寫出來:
課本上認為侵犯性別平等有三種類型
1:性別刻板印象:對特定性別產生一種僵化的看法,例如男主外,女主內
2:性別偏見:認為某種職業就是應該由哪個性別做,但沒有明確的行為
3:性別歧視:有明確的言語或行為是帶有負面的性別偏見
課本上的定義看似正確,但卻容易誤導大家。教條化的性別平等的定義有時反而讓人無法呈現自己所認為的性別角色。例如:在我的考題當中,有一題指出了樂高公司曾經做了一款商品,主要是女生玩的,因為他的外表包裝和他的內容很多都和洋娃娃之類的有關聯,所以它就被告有性別歧視的意味所以被強制撤銷這款商品,我認為實在是矯枉過正了。
男女因為生理性別的差異,所以本來就有先天的不同。大部分的女生比較喜歡洋娃娃是事實,但是也有不愛玩洋娃娃的女生或是愛玩洋娃娃的男生。舉例來說:服裝設計大師吳季剛先生小時就是這樣的男孩。我個人其實也喜歡洋娃娃,但是會拿兩隻然讓他們互打......當然這是題外話。但是【大部分女生喜歡洋娃娃]可能是一個事實,而並非的刻板印象,而[少部分男生喜歡洋娃娃]也是個事實,然而,這並沒有否定掉[大部分女生喜歡玩洋娃娃]這個說法。
所以,簡單地來說:當有需求存在,就會有產品來滿足需求。假如樂高公司如此的產品被告是帶有性別刻板印象,那其實是違反了市場的規律。
在台灣的我們已經看到了數不清的案例,人們常會去擷取一些人的言語或行為來批評說[有性別歧視]。例如,像是在公開場合說男生就是應該去讀理工科,結果就被告上法院;或者是誰誰誰說女生的手工藝比較好又被告上法院,因為都有性別歧視的意味在......從小到大,誰不是這樣被灌輸的?為何就會被叫做性別歧視?這只不過是一個慣例,而你我都早已習慣罷了。所謂的兩性平等,是我們給與相同的權利,同等的機會和平等的對待,而不是雞蛋裡挑骨頭。
所謂的兩性平等,應該是要立足點平等而不是齊頭式平等,我們可以追求每個人都去攀岩,但不能追求每個人都一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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