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研讀心得 10-23
Morgan 2002/07/25
於紐西蘭南島佛光協會金剛經研經會
肆、第十八分「一體同觀」釋意
(丑)2.開佛知見。分二:1.明圓見;2.明正知。又二:(1)明不執一;(2)明不執異*2(究竟菩提,圓證法身功德*11)
(卯)明不執一*2(一三二、五眼圓明,開佛知見*9)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究竟菩提、即菩薩因圓,得一切種智,究竟成佛*11。
有人疑惑:佛說諸法皆空,怕成佛即空無所知。為顯示如來的知見圓明,超勝一切,所以約五眼一一的詰問須菩提,須菩提知道佛的智慧,究竟圓明,所以一一的答覆說:有*11。
一切人盡有五眼,為迷所覆,不能自見。故佛教除卻迷心,即五眼開明。1.念念修行般若波羅蜜法,初除迷心,名為第一肉眼。2.見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起憐愍心,是名第二天眼。3.痴心不生,名為第三慧眼。4.著法心除,名為第四法眼。5.細惑永盡,圓明照,名為第五佛眼。又云1.見色身中有法身,名為天眼2.見一切眾生,各具般若性,名為慧眼。3.見性明徹,能所永除,一切佛法,本來自備,名為法眼。4.見般若波羅蜜,能生三世一切法,名為佛眼*14。

金剛鎞云*7:肉眼者,色香味觸四塵名肉,勝義淨根,依肉而住,依肉而發,有所照見,名為肉眼,然其功能,但觀障內之色*7。
天眼者,謂作觀行,依肉眼邊,想外境界,觀想成故,方能見障外之色。
慧眼者,根本實智,照真空之理也。
法眼者,後得權智,照差別之事也。
佛眼者,智無不極,照無不圓。
故古德頌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能觀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7。
這也是金剛經裡面很著名的一段經文—五眼。我們常常聽「五眼圓明」,五眼就是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此地所說「開佛知見」的「見」字,不侷限在眼見,真正的意思,是我們現在所說的見解,看法,對宇宙人生的看法。「見」是從有所表現說,也就是我們六根接觸六塵境界,用一個字做代表,用見。楞嚴經裡面觀世音菩薩耳根圓通章,用一個「聞」做代表,這些都是代表接觸。一接觸就明瞭,明瞭叫「知」,一絲毫迷惑都沒有*9。
1. 凡夫只有肉眼,有天眼的人不多;2.天人有天眼。天人的天眼是報得(業力得*2)的,不是修得的。鬼神也有天眼,也是屬於報得的。但是能見度廣狹差別很大,鬼神的天眼現的量比天人小得太多了。3.證得阿羅漢有慧眼,4.菩薩有法眼,5.佛是五眼圓明。*9
三界之外的聖人,他們因為定慧的功力,使自己本性裡面的德能透出一部分,諸位要知道,五眼是自己真如本性本來具足的德能。我們是因為被妄想,煩惱障礙住了,不能現前。正是佛所說的「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他們修定、修慧,妄想、執著逐漸減少了,本性裡面智慧德能就往外透了*9。
所以五眼我們也不必羨慕,世間人把這樁事看做了不起的神通,因為好奇,羨慕神通,往往受騙。妖魔鬼怪也都有天眼,小小的天眼。天眼有修得的,修得的是定功,定裡面一定發通。另外一種不是修定得的,妖魔鬼怪有小神通(報得),附在這個人身上,於是這個人也有通了,那個通不是他的,是妖魔鬼怪的,借他這個身顯通騙人。他利用妖魔鬼怪壯大自己的聲勢,貪求名聞利養,與妖魔鬼怪合作,互相利用,欺騙眾生。一旦妖魔鬼怪離開了,他所有通的能力,統統失掉了,這個事情是世尊在楞嚴經上說的。而在末法時期,類似這種情形,在在處處,時有所聞,我們要特別謹慎,特別留意。凡是著魔的人,你去問他,喜不喜歡神通?喜不喜歡感應?他一定說:喜歡。他要是不喜歡,就絕對不著魔*9。

沈家楨在『五眼』講演中指出,指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13:
1. 肉眼—凡夫之眼:在人類還沒有發明別的工具來幫助他的肉眼探測「可見光帶」(如電磁光譜圖)以外的宇宙前,人類所看到的,並認為是完全的、真的、確實的世界,實際上是極不完全的,它只是整個宇宙的極小一部分。如井底之蛙;大城市公寓與玉山頂上成長小孩見識(肉眼、天眼)喻*13;

2. 天眼—天人;凡夫-透過(1)禪定;(2)光學儀器,可有天眼。*13
3. 慧眼—阿羅漢。第一義空,佛分析法*13:
(1) 分解分析法—電腦喻;身體喻—肉體、自我兩空;
(2) 歸納分析法—金剛鑽與黃金喻;身體四大皆空;E=MC2;
(3) 透視分析法—禪定

1、紅內線儀:由紅、黃及綠三種顏色所構成的形象(肉眼所見)。2、是肉眼不用其他儀器所看到的人(肉眼所見、有)。3、透過X光所看到的人,皮和肉都不見了,然而骨架仍在(天眼所見)。4.用顯微鏡所看到的人身分子構造圖(天眼所見)。5.是一片空白(慧眼所見)--「空」是直接的經驗境界、「空」是一種沒有變動與無常之感的境界。在「空」的境界中,肉體與「自我」意識已不再存在,苦又怎麼還能存在呢(快樂)?--「不要停頓在慧眼上!」*13
當一個人用慧眼看見了宇宙萬物是 無常的、不真的、「空」的時候,他喜樂留戀於這個「空」的境界,這就成了對 「空」的執著,是另一個極端。無論是對「有」或對「空」,一旦有了執著,那個構成一切無明和痛苦之根的「自我」意識便不能完全絕滅,人也就不能澈底解脫*13。
4. 法眼—菩薩。人得到了慧眼之後,能不停滯留戀在「空」的境界裡,卻體認到:雖然他在不同的境界裡所看到的都是虛妄不實的幻相,然而對那一個境界而言,這些幻相即是真的,這個人得到了法眼。擁有法眼的人會說,雖然這一切形象確實是無常、虛妄的假相,它們卻不是與「空」分得開的另一實體,它們都是同體,然而就它們所在的境界領域而言,它們全都是真的、實有的*13。
一旦一個人達到了「空」的境界而又能克服了對「空」的執著,無條件、無差別、遍及一切的愛與慈悲,便自然而然地從一個「空」的直接經驗裡產生出來,那真是人類的奇蹟,也因此使得佛法成為最獨特、最精深的實踐教義*13。

○慧眼—阿羅漢與法眼--菩薩—大廈失火喻;沙漠綠洲莊園圍牆喻*13。
一、法眼能觀照真理的無限方面。正如在無邊無際的太空中,天文學家指出許多銀河、恆 星、行星等等一樣,在「空」的體驗中看出無窮無數的境界,無窮無數的天堂、 人間,無窮無數的有情眾生和不可計數的活動;二、具有法眼的菩薩是沒有執著的。在《金剛經》裡佛陀一再地說,當菩薩救度眾生時,他對主體,例如「自我」;對客體,例如「你」;對其餘的事物,例如行為;或對時間的概念都沒有任何執著。因為如果菩薩對任何事物有絲毫執著,他便不能稱為菩薩*13。
壇經,神秀與六祖*13: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神秀) 五祖評論說,神秀只到了門口,還沒有登堂入室。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慧能)得五祖傳衣缽。
請問神秀與慧能個用那一種眼*13?
5.佛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五眼圓明)
談到前面四種眼的時候,總有一個主體和一個客體。譬如說,就肉眼而言,人是主體,世間現象是客體;就慧眼而言,阿羅漢是主體,「空」是客體;當我說法眼時,菩薩是主體而宇宙間萬千境界是客體。 然而,現在談到佛眼時,倘若說佛是主體而宇宙是客體,那就絕對錯(五眼圓明)*13。
(1)無主體與客體,那是絕對待,沒有相對概念;佛就是宇宙,宇宙就是佛。倘若說佛擁有佛眼,這話是同樣的錯誤,因為佛與佛眼之間也沒有差別;佛眼就是佛、而佛就是佛眼。 簡而言之,任何相對觀念,在佛眼下都不再存在。甚至「空」也不存在,因為「空」就是佛,而佛就是「空」*13。
(2)無限的無限,那是絕空間,沒有空間概念*13;
(3)瞬息性和一發即到性,那是絕時間,沒有時間概念*13;
(4)總體性和無不涵攝性,那是無空無,沒有空無所有的概念*13。
(小結論)夫婦爭吵喻;夫-用天眼-骨架;妻-慧眼-空,消失(何架可吵?);共同用法眼吧,雖是假相,但可快樂幸福生活吧*13!
(下續)

















